重庆那个出租司机是不是应该判死刑

  • O
    Oldman
    罪行成立,不等于判死刑……
  • 流川枫
    判有期得适用于刑法,刑法有类似条款么?
  • O
    Oldman
    原来你以为凡是故意杀人罪都是判死刑吗
  • 调和
    我觉个这个可以算在交通肇事里 因为明明封路 你还要往里开 算违反交规了吧
  • z
    zo
    应该按交通肇事罪判处,3年最多了。。。
    道路修建公司应该承担等同责任。。。
  • 调和
    路段已经封闭禁止通行了 我不认为道路修建公司应该承担等同责任

    不过标志太不显眼 或许应该谁放标志的谁承担责任

    [本帖最后由 调和 于 2009-8-10 10:51 编辑]
  • O
    OpEth
    那你前面还扯什么合同法?
  • O
    OpEth
    另外有说法是乘客强烈要求往里开的。。。。。

    这里适用蜜蜂君的“期待可能性”理论。。。。。

    PS:俺对这个理论颇不以为然。。。。。
  • 流川枫
    我可没这么说啊
  • 调和
    乘客又不是拿着枪逼司机开 司机完全可以选择不往里开
  • 猩猩带我去战斗
    首先要讨论是不是不作为犯罪,然后才能看是不是符合紧急避险的要件。。。

    具体到这个案子,我觉得不作为犯罪应该没啥问题,紧急避险也很难成立。。。。
  • O
    Oldman
    合同无法履行不等于合同失效阿
  • O
    OpEth
    如果说司机犯罪的话,那幼儿的监护人也绝对犯罪了,自己逃命让幼儿淹死。。。。。
  • O
    Oldman
    即使按交通肇事罪判,死了两人,又负主要责任,至少3年以上……
  • O
    OpEth
    事后主动报警没逃逸也没喝酒,应该是3年以下。。。。。
  • O
    Oldman
    死两人以上又负主要责任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判3年到7年
  • O
    OpEth
    这个主要责任的认定还有争议呢,水灾应该算不可抗力。。。。。
  • 调和
    如果报道属实 显然是司机负主要责任 放标志的人负次要责任
  • 猩猩带我去战斗
    没错,如果是能救而未救,就是不作为犯罪。。。。。
  • O
    Oldman
    按报道,司机已经供认,把车开到水里是他自己没注意到禁行标志。这就无话可说了。
  • O
    OpEth
    但现在舆论光盯着司机了,这不公平。。。。。
  • z
    zo
    光放标志不封路,同时无人监管,不得不说是有关部门的问题。。。。
  • O
    OpEth
    “没注意到禁行标志”这句话可以有两个解释:

    1、禁行标志明显,司机自己疏忽了。。。。。

    2、禁行标志不明显,以至于司机根本就没法注意到。。。。。
  • O
    Oldman
    不错,律师可以由此抗辩。但是现在事实查证之前,司机还是涉嫌有主要责任的……
  • 装机工
    司机点背了
  • O
    Oldman
    确实。

    首先司机涉嫌不作为犯罪,即使不作为犯罪不成立,也涉嫌交通肇事罪,而且还是涉嫌“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

    我个人估计,最后交管部门不会担责,这司机还是要被上主要责任,5年有期徒刑跑不掉了……
  • 5
    5块饭
    不是背是有点太老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