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谎称高晓松和郑爽谈恋爱,这就侵犯了高晓松的名誉权?

  • 玻璃人
    高晓松起诉获胜。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就微博大V造谣高晓松与郑爽恋爱一案宣判,高晓松胜诉且获赔12余万元。3月25日下午,高晓松微博发文表示,“炒作我与某从未谋面女星之绯闻一案判下来了。所获赔偿我会捐做公益。就酱。”2016年7月,微博名为王小呆的大V用户爆料称,“郑爽现在和高晓松在一起。”并在回复中表示,“我只是在描述事实”,强调事件真实性。随后,某些微博用户进行转发,造成一定影响。高晓松当即表示此为造谣,自己并未见过郑爽,已备好律师函并诉至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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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晓松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高晓松胜诉,被告王威威(微博:王小呆V)连续十日发布致歉声明,并向高晓松支付50000元精神抚慰金及5000元公证费、20000万元律师费,1450元案件受理费。判决邵静静(微博:八卦壹姐V)连续连续十五日发布致歉声明,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及公证费6390元,律师费20000元,案件受理费728元,共计47118元。对于所获赔偿,高晓松表示将会捐做公益。对此,网友们多表示支持,“支持高晓松老师维权!”“支持你,造谣者原地爆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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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爽


    青春偶像剧《夏至未至》曝海报,照片中郑爽与夏梓桐清新亮相,成校园姐妹花。夏梓桐首演青春偶像剧,短发造型干净清爽,青春气息十足。与郑爽在剧中组成最强闺蜜党,即将上演浅川最美友谊。剧照中夏梓桐饰演的遇见和郑爽饰演的立夏都身穿修身的日系校服,背着黑色书包。夏梓桐的短发干净清爽,眼神澄澈,少女的青春气息扑面而来。郑爽则将头发随意扎起,俏皮可爱,望向遇见满眼温柔。而原著中二人友情的羁绊也是一大看点。有网友评论“夏至和遇见才是我心中的最强CP!”。




    先不说高晓松、郑爽谁吃亏的问题,高晓松未婚,郑爽也未婚,男婚女嫁的,就算不是真的怎么就侵犯名誉权了?那狗仔队以后都不用混了?以后什么CP也不敢炒作了,你不怕被告啊?
  • 再来一发
    这样和娱记撕脸,不怕娱记以后盯住怼他么?

    以后再来一次酒驾什么的丑闻,分分钟挖他各种黑历史黑死他
  • 玻璃人
    不是怼不怼的问题 只是作为法盲的我难以理解 这名誉权也太好侵犯了吧?
    那以后起哄说某某喜欢某某某 也是侵犯名誉权了?
  • y
    yangwenli
    其实楼上的喜欢金星
  • m
    moyanljx
    明星一般无所谓,矮大惊算名人,不爽就可以告额
  • 喜剧之王
    这个判的没问题啊。如果造谣不犯法 。那不是谁都可以随便造谣了。
  • 娇生冠养
    可能高晓松觉得这整容女不配和他搞绯闻
  • z
    zichuanle
    支持,造谣者死
  • 林语堂
    明星本来也可以告狗仔啊,只是娱乐明星本身就靠绯闻活着,不花钱请人搞点绯闻就不错了,真有人传他高兴还来不及,省钱了都。高明显认为自己不是娱乐明星,不靠这些生存,算是对这些没料挖的娱记发个声明,以此为鉴。
  • 测试一下
    判的没问题...

    当然侵犯名誉了...
  • 呵呵~~
    最好多一些这样的侵犯名誉权、诽谤、敲诈勒索的判例!
  • V
    VODKA
    郑爽怎么不告。。。。。
  • w
    wpang
    麻痹 正能量
  • f
    folkfox
    牛逼了,律师费2亿元。。。。。
  • 0
    08ms
    人家拿高晓松照片做抱枕.有人还去@他.
    高晓松一笑了之.这个还是非法盈利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