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光裕入狱后,他的母亲和妻子当年是怎么成功将陈晓撵出国美的?

  • h
    hongxin
    回复149#xiaomao88

    所以非要说道德的话 黄家人不但私德不行 公德更加是完全没有 为了保住自家的利益 严重侵害了其他股东利益 离了二黄 黄家人有什么经营能力 国美规模现在混成苏宁的几分之一 让陈晓上最少也苏宁规模
  • 挪威的森林
    “黄打爆永乐就叫不趁人之危。
    永乐没危机啊,钱没人家多那是你实力不行,关趁人之危什么事?”

    看来你不是很了解国美是如何收购永乐的啊。

    永乐和摩根史丹利签下对赌协议,关键内容是对赌能否达成一个很高的净利目标,成功永乐则从摩根手中拿到4700万股份,失败则有可能失去永乐的控制权。

    永乐的计划是通过收购大中、然后把大中利润转入永乐来达成。摩根识破后大量抛售持有的永乐股票(超过一半),导致永乐跌破发行价、无力收购大中、另外控制权也有可能易手。

    国美在这种情况下并购永乐,如果对一个企业家而言,这还不叫“趁人之危”,那怎样才叫“趁人之危”啊

    当然你可以质疑为什么永乐要签下这个对赌协议,但是这也无法改变国美是在永乐快要命的危局的时候并购的永乐这一事实。
  • x
    xiaomao88
    你这是假设陈晓在离开国美后到处递简历没人要他啊,也许他就是财富自由不想在商场里躺浑水了呢,这样得出陈晓信誉破产的结论是不是有点草率?HiPDA·NG
  • s
    spectre
    回复146#jingair

    用犯罪来反对犯罪,就变成和犯罪分子一样了,不能叫做站在犯罪分子对立面。
  • j
    jingair
    我这个句式完全套不到陈晓身上,谁叫我们讨论的是国美不是永乐,陈晓不是国美最大股东呢。
    你自己的贴图,黄家占35%,陈晓才7%,刨去其他的21%不说,陈晓连四东家都算不上。
    就是按过去铺子的规矩,大股东是东家,小股东那是参股的,不叫东家。
    要按照你的逻辑,明天我去买国美一百股,我也是国美东家了?

    你一直在试图混淆各种概念,陈晓就是有百分之七的股份,他趁人之危篡位还是不对。
  • j
    jingair
    没人在说天然支配权的事情。黄家最后胜了,可怎么一帮人在洗白陈晓?大股东侵犯小股东权益是资本市场的大问题,那跟这事情有啥关系?难道陈晓就代表小股东了?把黄光裕赶出国美就不用摆布小股东了?
  • 相望于江湖
    还有道德,人品。
  • j
    jingair
    陈晓不但私德不行 公德更加是完全没有 为了篡位,谋得自家的利益,完全不管其他股东的利益,一定要跟大股东斗到底,说白了就是为了夺权。
    陈晓本来就掌控国美,他不稀释股份,不篡位,完全可以继续掌控国美。正是因为他要抢班夺权,才逼的黄家人不得不跟他斗,导致他被逐出国美。
  • j
    jingair
    那你趁某人坐牢的时候勾搭他老婆,这就是站在犯罪分子对立面了?
  • m
    maxhu
    段永平把小霸王搞的风生水起的时候,提出公司搞股份制改造,老板不同意,段就去创业,看看人家怎么做的?不做老东家一样的产品,不挖老东家的人,不挖老东家的渠道。
    国内所谓的职业经理人操守真不行,出来后各种挖坑撬老东家。
  • 1
    14783139
    回复71#hongxin
    我也想这么说,陈就是股东之一,根本不是啥职业经理人。
    这文章有美化黄家嫌疑。 iOS fly ~
  • s
    spectre
    回复162#jingair

    chenxiao还做过勾搭黄lp这事?那是确实错了
  • j
    jingair
    这当然不是趁人之危,在这一系列操作的时候,陈晓完全自由,可以操纵永乐啊。
    而陈晓夺权的时候呢?黄光裕在牢里,陈晓是国美的领导者。完全不一样好么。
  • j
    jingair
    职业经理人也可以是股东。
  • 1
    14783139
    回复167#jingair
    可是一堆人喷职业经理人的神马意思?iOS fly ~
  • j
    jingair
    陈晓占的股份不够多,要是占得多,就喷趁人之危了。
  • 1
    14783139
    回复169#jingair
    上面有发了,百分之7点几,个人持股第二大,怎么也算不上小股东吧?
    所以说这件事儿还是内部股东之间的斗争关系,和扣个职业经理人引狼入室帽子,埋汰职业经理人有意思吗? iOS fly ~
  • k
    k_u_u_k
    陈晓若赢了,就是忍辱负重卧薪尝胆翻身的典范
  • j
    jingair
    百分之七点几,恐怕旧社会的铺子里面给掌柜的股份都比这多。
    一般理解的股东之间的争斗,持股三十几和二十几的叫股东之间的争斗,持股三十几和几个人加起来三十几的争斗叫股东之间的争斗,三十几跟百分之七的说不上股东之间的争斗。
  • j
    jingair
    邓文迪都算新女性的代表,陈晓要赢了自然有人跪舔他。
  • 挪威的森林
    “就是按过去铺子的规矩,大股东是东家,小股东那是参股的,不叫东家” ----你如果早这么说我就理解了。原来你一直在按照过去铺子规矩在理解这个事。可这是21世纪的事了好吗,我们在讨论现代商业世界的真实案例,不是过去铺子,不是讨论清朝晋商什么的。

    “要按照你的逻辑,明天我去买国美一百股,我也是国美东家了?”-----“东家”这个词,跟你上述过去铺子一样,都是旧时的事了。我们换个现代新词,“股东”,如何?

    你明天去买国美100股,你就是国美股东了------对这件事你都有疑问吗?

    参见下面维基百科对“股东”和“大股东”的解释。黄家和陈晓都是大股东,这没问题吧?你就别再拿“旧时铺子”的“东家”来说事了。

    股东(英語:Shareholder)是股份公司的出资人,又稱為投资人。股份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1],其權利及責任會於公司之章程細則中列明。一般情況下,股東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公司亦可發行沒有投票權之股份予股東,一般稱為優先股。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而公司的實際經營者,則是由股東會所選出的董事組成董事會,由董事會聘選出經營團隊,亦有股東或董事任用自己親族經營的家族企業。

    大股東 - 指持股比例較高的股東,在股東會時較有能力左右議案表決,或是董事會選舉時的董事、監事人選。



    你说的“趁人之危篡位”就是不对这件事我早就在120楼说过了,这事当然谈不上“值得夸耀”,也不是好事,但合理合法,所以也没什么好狂黑他的,不用一个劲指责他。
  • j
    jingair
    然而道德并没有什么变化。


    合理合法不代表就不能从道德层面指责他。如果陈晓的行为违法,那有法律惩治他。陈晓的行为虽然合法,但大众觉得他违反道德,当然可以从道德层面指责他。

    我很奇怪你这种合理合法就不该受指责的观点,举个之前我举过的例子,譬如说你跟某人是朋友,现在他入狱了,你勾搭他老婆,他老婆跟他离婚跟你结婚了,从法律上没有问题,你觉得大众会觉得你做得对还是觉得你做的不对?

    因为陈晓操作的合法,没被抓进去,所以在道德上也必须被洗白么?
  • j
    jingair
    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可没教给你职业经理人干活之前必须把创始人排挤出公司。
    你大可以找找,看哪家的先进思想说过必须赶走创始人必须稀释大股东的股份。
  • s
    spectre
    回复179#jingair

    看了,也没看到说不能这么干的。
    对了,接上面的说,chenxiao勾引过黄lp 哪里看的的?
  • j
    jingair
    就好比打牌,对方因为昨天晚上打游戏睡的太晚休息不好导致思考能力下降,你赢了不叫趁人之危。
    对方昨天遭遇空袭现在昏迷,你趁着对方不能出牌的机会斗地主把牌都出了,那就叫趁人之危。

    永乐不归陈晓掌控,那是陈晓自己的商业斗争失败。黄光裕当时也不是陈晓手下的员工。
    而陈晓夺权国美,那是陈晓趁着黄光裕坐牢出不来,陈晓当时还是国美的领导者。

    而领导者要挖自己公司墙角的时候,是很方便的。
  • j
    jingair
    开始满地打滚耍无赖了?你可以试试啊,看看讲做职业经理人就是要赶走老板,看哪个老板敢雇你
  • 弗朗西斯
    回复155#xiaomao88

    你当然可以说他是自己不想干,想养老但实际上陈晓离开国美那几年,可是一直试图动作频频,先是家居零售,接着经营二手车品牌车王,再去中邦搞商业地产,成立新沪商,收购中凯豪生。陈晓一直没闲着,从家居到汽车到商业地产,领域接连变换,但这些项目发展如何。市场早已做出说明。
    陈晓没能力吗?我不相信,一个能创立永乐,打下家电零售半边天的人,为啥么这些项目接连失利,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商业信誉肯定也是重大考量。
  • s
    sysyzb
    国美黄光裕和永乐陈晓的故事,可以看这个,很多人只看到陈晓后面做的,没看到之前黄光裕和陈晓的恩怨。
    链接的故事我也不辨真假,当故事看的。

    http://news.iresearch.cn/content/202004/322298.shtml
  • 醋溜
    黄家人都是垃圾,看看在北京弄的几个楼盘吧,都是政策边缘的产物,规划设计烂的一b,弄完扔下就跑。在房地产里面就是捞B的角色。
  • s
    spectre
    回复182#jingair

    “那你趁某人坐牢的时候勾搭他老婆,这就是站在犯罪分子对立面了?” 这不是你上面说的么?
  • x
    xiaomao88
    你说陈晓趁人之危也好,背信弃义也好,我就跟你说认为上市公司国美是黄家的这个观点是不准确的,黄家人认为国美是黄家的是不符合商业道德的。陈晓怎么做你用商业法则去衡量他,如果当时其他的多数股东愿意站陈晓的队,陈晓这种行为代表了就是多数股东的利益,就是得道多助,没什么可指责的。贝恩最后做二五仔站了黄家的队,并不是因为帮助黄家捍卫权益更有道德感,只不过黄家能给他的商业利益比扶持陈晓更多。HiPDA·NG
  • 挪威的森林
    支持。

    如果是按照旧时的标准、旧时的道德准则,那就行旧时的事,企业私有、家族化,你是100%控股股东,你说了算,其他人都是打工仔。

    如果是遵循现代商业社会的准则,那就要同时尊重现代商业社会的法律、秩序、游戏规则,尊重投资人(股东)的合法权益。

    别把这两件事混为一谈、串在一起说。那叫双标。
  • j
    jingair
    打比方看不懂是因为你语文没学好么?
  • s
    spectre
    道德没变化?!古往今来道德没变化?!我们现在遵循的是北京猿人的道德么?
  • j
    jingair
    旧时的铺子人家也有参股的。
    现代商业社会的准则、股东的合法权益,都没说你百分之七的股东踢掉百分之三十五的大股东是尊重准则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扯什么现代商业社会的准则,说什么合理合法,说什么股东的合法权益,不过是因为陈晓没违法,所以用这个替陈晓洗地罢了。
  • s
    spectre
    哦 原来是打比方啊
    1. 把自己老婆比作公司是物化女性
    2. 把公司比作自己老婆是占有其他股东权益,毕竟黄也不是全权控股嘛
  • j
    jingair
    看起来果然是语文没学好。
    某些道德没变化不等于所有道德都没变化,你能理解么?
  • j
    jingair
    怎么,说不过人还想打女拳?
  • j
    jingair
    人家就是想借着合法给陈晓洗地罢了。
    如果陈晓违法,那就换个洗地方式,不提合理合法不违规了。
  • l
    lm1000
    都为利益而来的,陈晓用利益拉拢贝恩资本,杜鹃也用利益反水贝恩资本。这件事里面都差不多。
  • h
    hongxin
    回复188#xiaomao88

    最后发现黄家人完全是扶不起的阿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