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0年大变局之后,慈禧政府有意对外塑造一种“开明”形象,先是在1901年颁布了“变法上谕”,然后又在1902年启动了教育体制改革。
所谓的“变法上谕”,只是一种装饰。慈禧通过秘密渠道,转达给地方督抚们的旨意,仍是“不言西法”——朝廷高喊变法的口号,只是对外以示开明,你们这些督抚响应号召就变法提意见时,要注意与“西法”保持距离。
所谓的教育体制改革,也是相同的路数。
1902年颁布的《钦定学堂章程》,与1903年颁布的《奏定学堂章程》,将中国从私塾时代推入了学堂时代,但却并没有将中国从秦制时代推入民权时代。
这两份文件,虽然在课程设置上努力参照近代教育的形式,比如历史课已被区分为中国史、亚洲各国史、本朝史、东西洋各国史等多种课程,但教育的宗旨,却仍是:
“以忠孝为本,以中国经史之学为基,俾学生心术壹归于纯正,而后以西学授其知识,练其艺能。”(见《厘定学堂章程折》)
意思是:私塾虽然变成了学校,格致、地理也进了课堂,但以经学和史学为基础的“忠孝教育”,仍是教育的核心内容。教育的目的,仍是为清廷制造忠诚者,待他们的“心术”被固化至符合清廷需要的程度之后,再去学一点西学,学一点技术知识来为清廷效力,而非将学生培养为拥有独立意志的自由人。
同一时期,清廷还成立了学部,专门负责落实所谓的“新教育体制”。1906年,学部将新学校教育的核心目的,归纳为一份《奏请宣示教育宗旨折》,颁布给全国各级教育机关,要他们切实推行。目的分为两个层级,共计五条:
第一层级:(1)忠君 (2)尊孔。
第二层级:(3)尚公 (4)尚武 (5)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