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盲求指点,东莞理工杀人事件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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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udihutian
    冲动杀人和预谋杀人肯定不会按一个标准判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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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ONIC3D
    罪必杀,必虐杀,反对注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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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milemiles
    最起码,被害人“有激烈反抗行为,才导致被告杀人”作为轻判的依据,在表述和逻辑上是不成立的。
    正确的表述是,犯罪人因被害人反抗才起杀心,而不是预谋就要杀人,这二者相比,后者主观恶性更重,但这显然也不足以支撑轻判。真正给力的情节还是自首。其他打酱油。
  • h
    hudihutian
    法院又不傻,判决书里就是写的自首和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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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in416
    想起要加薪,很多人至今觉得舆论左右司法是件很好的事,我只能呵呵。
  • 大魔王
    有激烈的反抗行为是自卫行为,罪犯就是故意杀人,只有自首才是减轻处罚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