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集资34亿案主犯被执行死刑 女儿称未获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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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pEth
    你怎么证明法院没有告知死囚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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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pEth
    这不废话么,哪家面馆主动给你加帽的?你主动加了顾客不乐意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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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pringer
    是啊,你不告诉我就给我加了这还不许喷两句了?
    你都不告诉我什么时候行刑,我有什么权利,就卡擦了,还不许喷两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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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ATO_1one
    233

    举证责任在哪儿都分不清就在喷

    我也是看戏模式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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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pEth
    话说回来,难道真的没有一个文件签字画押之类的?死刑判决书上有没有说这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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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illary·Rodham
    别二逼了,央视请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已经讲的很清楚了,最高院要求保障见最后一面的权利,那么法院就应在执行前告之罪犯,罪犯提出申请之后法院还要安排会面,这根不是验明正身那么短时间内能做的事情,长沙中院别说无法证明自己进了告知义务,哪怕真在那时候告之了,也是违反最高法规定,是违法行为。



    [本帖最后由 Hillary·Rodham 于 2013-7-15 10:09 编辑]
  • O
    OpEth
    面馆也没有贴出来“本店可以加帽子”。。。。。

    所以你这个例子本身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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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pEth
    验明正身后才能提出申请是你脑补的吧,前面贴了好几个文件了,都没看见这句话。。。。。
  • s
    springer
    你有记录,让死囚签个字,死囚无力签字的,摄个像就行了,这能有多难?拿不出来,说明可能要么可能根本就没问,要么问了也马虎没做任何记录。
  • H
    Hillary·Rodham
    智商捉鸡,告之罪犯会见家属权利本来就应在执行前,详见上面CCTV邀请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做的长微博,现在是长沙中院自己发微博说是在验明正身的时候告之曾会见权利的。
  • s
    springer
    这就是技术问题了,执行死刑不是财产处分,在法院里贴个公告就行了,这必须点对点通知到啊——当然,无亲属或者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除外——可本案是吗?这可是卡擦的大事………………当然,没有规定细致到必须点对点到位还是公告栏一贴就行,但是我觉得前者才是法律的精神和意义的体现。

    顺道说一句,如果公告就行,那事后补也行啊,都是机关里自己家的事,多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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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astwoodwest
    再罪大恶极,都该按照法律流程来吧,该履行的人道需要履行,该凌迟可以凌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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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pEth
    如果死刑核准裁判文书上告知了权利,那犯人自己不行使也是正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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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pringer
    你怎么证明?还是靠嘴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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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bbok
    捧tg臭脚捧到冷血的确实不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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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pEth
    你好歹也算个业内,问一下,死刑核准裁判文书见过没有?是不是要递交犯人签署的?上面有没有申明权利?
  • s
    springer
    我没那么高端,没接触过干掉的案子………………再者说就算在文书签署了,只能证明权利告知到位,不能证明该死囚放弃会见亲属或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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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pEth
    反TG反到给罪犯洗地的倒是很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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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pEth
    罪犯知晓权利而没有提出申请就是放弃权利了,因为这个权利的行使按照规定是需要申请的,如果提出申请被拒绝,那是另一回事。。。。。
  • G
    Gillian_Chung
    洗你妹。

    曾成杰被执行死刑了,刘志军为什么不死!

    刘志军能不死,曾成杰为什么死?
  • s
    springer
    这个思路不错,但是问题在于,囚禁中的罪犯已经不是享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了,他对权利的放弃不能以无积极诉请来佐证,正相反,应当以积极的放弃的意思表示来证明。不然你丫就算申请了我当听不见拉去毙了然后说你没申请,这个权益还怎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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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ldman
    你们的刑诉法都令人着急……

    死刑核准裁定书送达可以进看作是审判程序的一部分,送达时的通知义务是负责送法的法院的事,理论上负责送达死刑核准裁定书的应该是最高院,实践中应该是最高院委托第二审法院送达。

    而执行前的通知,是执行程序的一部分,负有通知义务的是执行法院即第一审法院(地方中院)

    因此,死刑核准裁定书送达时的通知和执行前的通知应该是两个不同位面的事情,义务主体也不一样,怎么能混淆……
  • O
    OpEth
    这两个案子对社会的恶性影响不一样,从受害人的状况来比较,曾成杰的案子绝对比刘志军恶劣得多,必须杀。。。。。
  • s
    springer
    人都要毙了,糠都晒满地了,你还让他自己计划主动及时提出申请,不提就当放弃?这是有脑子的做法?
    用用脑子,合理的方式很简单,行刑前足够的时间里来过来告知,你有会见家属的权利,你想要申请吗?确保听清,愿意,就安排;不愿意,来,在这个放弃会见的文件上签个字,签不了没关系,我这儿有录像,说一句或者摇头都可以。这不就结了?
    给张纸,让他签个字,哦!已经告诉你了哦!全部都告诉了哦!你不及时申请是你自己放弃哦!!
    这是真心实意向保障权利的样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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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ldman
    这种执行记录应该是有的,让律师去查查看。如果连这个都没有,那就是胡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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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bbok
    好正义啊,恶劣而又必须杀的为何做的这么难看?家属最后一面都不给见?
  • s
    springer
    哈哈哈哈,书丢三日立变脑残,果然是不行了…………
  • s
    springer
    现在是长沙中院在顶雷,如果真有这记录调出来证明一下不就都得闭嘴了么?这不难吧?到现在黄腔开了一火车,都被骂成屎了还是不出示,可见要么根本没问,要么根本没记录…………
  • O
    OpEth
    那是程序规定的漏洞,该喷最高法,法院照章办事哪里错了?
  • s
    springer
    这么说吧,最高法院不是包工头,长沙也不是民工,不告诉你砌砖要敷水泥你就直接搭积木了?
  • s
    springer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么?还逻辑,屏幕都喷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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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illary·Rodham
    当初说曾使搞活地方经济支持他民间集资的领导活剐了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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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ТheRock
    参见我1页还是2页的回帖,正常点好不好,反tg反到这地步有意思么。。。这人该不该死和tg必须死没有联系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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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pEth
    贪污了几十亿,全国这么多纳税人一起扛,也扛得下来,可一个农民家庭被诈骗了几万块钱就家破人亡了,所以这个问题你不用辩,对受害人造成的伤害肯定不是一个层面的,罪行的处罚有区别也正常。。。。。

    [本帖最后由 OpEth 于 2013-7-15 11:00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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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ТheRock
    你趴地上好好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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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pringer
    你是又被门夹了头了,这事我说过什么吗?我就是看见贪污受贿是赚你蛋的钱没害处的观点给吓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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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pEth
    因为判不了TG的罪,所以干脆什么罪犯都不要判了,是这个意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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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illary·Rodham
    我那句话说这人不该死?你找出来,找不出来滚回家跟你爹在学几年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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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pEth
    石片原帖也没说贪污没害处,只是说没怎么害人而已,一般贪污确实也没有直接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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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pEth
    那你在这儿洗这半天是洗的哪根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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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illary·Rodham
    饕餮口衔生杀权,刺骨吮髓饫腥膻。
    盐梅威武和谐已,菹醢仔细维稳先。
    座上一排绯鱼袋,盘中百万青苗钱。
    喜看生民如烤鸭,外焦里嫩正倒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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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illary·Rodham
    乖儿子又在装外宾了,这大半天不都是你在洗你干爹杀人不通知家属的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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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pringer
    又开骂,就不能消停会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