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贴 @懒熊体育 孙杨听证会亲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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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ukang1985
    我并没有说这个判决涉及主权啊,你可能误会了。

    这个判决是外国的法院做的,没什么问题。

    我说的是发生在国内的那次检测事件中是否有不符合中国法律的行为,如果有的话孙杨能否在国内起诉。如果能够起诉并胜诉的话,可以更好的规范这些国际组织在国内的行为,可以造福后来人。但是即使起诉并胜诉了,也不影响这次的禁赛8年的判决,这会是两个独立的案件,虽然是同一个事件产生的。
    国内如果起诉的话WADA就不能拿其规章制度为理由,而需要依循中国法律,这是我所理解的涉及主权的部分。
    如果我的理解不对请指正。
  • l
    liukang1985
    我就是这个意思,这次爆出来的检测过程中检测方的一些不当行为都是值得重视的,毕竟孙杨这个事情或许没办法了,但全国那么多运动员以后都可能碰到这种恶心事情的。
    WADA可以自己解释自己的各类规章制度,说这个规则不作数的,那个规则又是必须遵守的,这都是他们的权利,我们现阶段很难去抗争。
    但是国内也完全可以通过立法的形式规范化这类国际组织在国内运作时的具体操作流程。
  • b
    brokenchina
    那要是说,以前糊涂,突然这次想通了,不行吗?
  • p
    psun
    也有理哦,要不这次上诉的时候就这么说,看法官接不接受
  • s
    syon
    唉 看了SY以前干的那些破事,这次匪夷所思烂操作,也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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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7862328
    NBA球员去打奥运会,你会跟裁判说对面联防,我们NBA没联防吗。联防都是非法防守吗。。
  • 1
    147862328
    你为何一直不肯面对现实

    抽血的是有护士资格证

    看他尿检的是临时工,而尿检是孙杨拉完,临时工现场看着你尿,而不是临时工帮你尿。。
  • a
    alex
    没法改变了,后期无非是判罚轻重问题了
  • G
    GavinV
    别太自以为是.不是有护士证就等于有资质。“三位工作人员中的两位(血检官和尿检官)无法提供反兴奋剂检查官资格证明”,没这个证明就确定他们没资质。
    WADA自己订立的《ISTI血样采集指南》中要求三人都要有资质。其实WADA的人已经默认了这次药检中有人没资质,只不过它们为了狡辩硬说出了歪理:我们订单规则我们可以不遵守...怎么反而你就有权确定他们有资质?
    至于那个所谓尿检官,既然要求是要证明才算有资质,那别管你要做的是多简单的事,你没有资质就是违规.如果规定了看大门的要证,你没证就去看大门就是违规.
  • l
    liukang1985
    也佩服你,能把我的话曲解成这样。。。
    我说的是检测发生在中国,所以所有检测流程都必须符合中国法律。
    按你说的,NBA球员去打奥运会,当然是按奥运会中的篮球规则比赛,奥运篮球中没规定不能联防,那当然就可以联防了啊,没毛病啊。
    现在的情况是反过来,类似于别的球队去NBA打比赛,还要联防对手,这个时候NBA肯定不干对吧。
  • l
    liukang1985
    没记错的话,在我国,护士资格证不是能够实施抽血的充分条件。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流程上就是有可能违法了。
    不是医疗、法律专业人士,如果说错了请指正。
  • 1
    147862328


    看来我要跟我妈研究一下。

    反正我妈说,有护士资格证,无论你是学护理学科还是其他科 都能去抽血。

    你想要在医院做护士,首先考取护士资格证(资格证 职称证),然后经过8个月实习(看医院要求),去注册 考取护士执业证书(上岗证 你实习的医院提供材料盖章之类的)

    才能真正成为医院护士

    但在实习期间 实习护士是可以去抽血去静脉刺穿,但你旁边必须有一个有护士职业证书的护士看着,这就是为什么你去医院打点滴,基本有两个护士围着你肯定有一个是实习,老护士从来 只来一个人。







    但你从严格,极其严格来说,没有护士执业证书是不能上岗的。我们的医院那么多实习护士都TM是违规。。

    但是,不是以医疗为目的就不需要行医执业证,所以没有不合规。

    所以孙杨从不会捉着那个验血的,而是捉着那个验尿的来怼人家没资格,但验尿是不需要资格,因为那个临时工只是看着你尿,而不是实施验尿的那个,根本不需要对应的资格。。
  • 胆汁抑郁君
    我觉得当事人都没说的东西肯定是不值得一说,他这个国际组织可能是可以无视你当地法规?只要合他们的规定就可以
  • 胆汁抑郁君
    不太行,推翻这一次就等于之前所有同样的检测都无效,他们不会干这事的
  • 胆汁抑郁君
    对那个机构来说这个是合规的,就算不合规也不能把那玩意砸了
  • j
    jessr
    值得注意的是,Stuart Kemp还解释说,虽然孙杨方援引的《ISTI血样采集指南》是理想的模范操作,但在某些情形下按照该最佳实践操作是不可能的,比如,检测运动员若是根据大赛成绩抽查确定,在决赛完成之前,检测对象是不确定的,也就不可能提前准备写明运动员名字的授权文件 – 这恰恰是本案的情形,因为孙杨被检测正是因为他刚从雅加达亚运会摘取游泳项目金牌。

    这个角度看来,Stuart Kemp认为授权文件没写明采样人员及被检测运动员的名字是合乎情理的。当孙杨律师盘问Stuart Kemp血检官和尿检官是否也应该和主检官一样,各自具备采样机构发出的身份证件和授权文件,Stuart Kemp给出了“强烈不同意”(strongly disagree)的回应,并再度强调孙杨方是在援引指南性质的文件,而并非强制效力的文件。

    在此规则层面的问题上,孙杨方的证人几乎很难对Stuart Kemp进行有力反驳。

    归根究底,就是这个机构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其实前几年,国内建筑消防审核验收也是这样的,审核验收阶段是消防,如果不通过,你就算行政上诉,最后审理的还是还是消防部门,也造成了一个部门的权利过于垄断。

    所以现在直接改成了审核验收由住建部门管理,但是人员密集场所的开业还是由消防来。这样才能做到合理。

    这件事情孙杨已经栽了,但是个人觉得他的团队责任比他更大。
  • l
    luyuns
    不是学法律看不懂,太累。
  • 胆汁抑郁君
    且在事后威胁检查员
  • j
    jessr
    sun和团队自己有过错,这种检测过程本身也是漏洞百出。
  • 胆汁抑郁君
    如果上诉威胁这一点也很致命吧,感觉翻不了了
  • 大唐秦王
    这个案子发生了这么长时间,像这么详尽的陈述在新闻里看得到吗?我是没看到,记得刚发生的时候还关注过几波,我只看事实描述的,结果就找不到多少事实描述的新闻。
    其实我也想问孙杨2个问题1)既然一样的出示文件,60次都给了,这次到底发生了什么导致反抗?
    2)孙杨方提出的依据那个什么guiderline,我一看这个名字都疯了,正式的规定根本不能用这种名字啊!!!!这相当于去办事的时候,门口发个小本子《xx须知》啊!!!
  • j
    jessr
    正反都是死。大概率GG吧~

    这片法律的东西挺好的~比较中立了~
  • f
    fuchunbo57
    基本没有后期可言了。瑞士最高院只会审理本次听证是否有程序违规,没有就不会改变结果。
    孙头铁,但遇到头更铁的wada,不说你是否有禁药,只说拒检。
  • y
    yzy193993
    是的,这是个大问题,而且他采取了很极端的方法毁灭样本。。。
  • 大唐秦王
    细思极恐。吃瓜群众球真相啊!
  • y
    yzy193993
    可惜真相往往不会被吃瓜群众掌握,更多的人是自以为真相
  • 远东小兽
    会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无奈地说明了一点,上一层没法保他了,所以没介入。
  • 远东小兽
    会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无奈地说明了一点,上一层没法保他了,所以没介入。
  • f
    flyzhuan
    怎么说呢

    1. 基于这篇文章反应的内容,孙杨是输定了。原因是规则条文都是wada指定并且由wada解读,也就是说你列出的证据解读权在对面手里。这是极其不利的,wada可以通过解读把你的证据废掉。文章内容也的确反应出了这点。

    2. 孙杨的律师团队出现了极其严重的问题,他对于几个关键点的解释出现了问题。白话就是他攻击的方向不对,甚至应对都很有问题。

    3. 这个肯定有解释,文章虽然没有体现出来,但解释肯定有的。按我自己的分析,就是以前人员表现出来的状态可能比较职业,大家没往那个方面去想,这次的人可能相当不职业,甚至有可能言语表现出对孙杨的不尊重,但是没有录音录像等有重量的证据。

    按我另外一个猜想,就算孙杨有问题,他采用这个方式企图避开尿检也是极其愚蠢的,也是不可能的,这都不是什么新规则,大家都有数的,所以这样的事情出来我反而觉得孙杨没问题。

    4. 怎么说呢,打官司这事儿真不是你有理就能赢的,在国外,打赢官司靠的还是律师啊,团队不行,就是这个下场了。
  • f
    flyzhuan
    因为规则是wada定的,他们解读为可以,没问题,那就没问题。白皮法官当然认可了。
    关键就是他有官方解读权,他说白就白,说黑就黑。

    孙杨在这个方面是天然的劣势。
  • A
    Atrix0013
    这么回溯起来, 之前成功的几位身边确实有贵人扶佐, 希望经此一役, 大白杨能成长吧, 不一定要再回到镁光灯下, 但于他自己而言会是人生的另一个起点吧
  • r
    reg-neo
    这和国内法没关系啊,国内法咋管
  • f
    fuchunbo57
    同不懂,有没有法律人士解惑一下
  • 新客魅族
    主动损坏血液样本,就是被动了,抽都抽了,为何要毁掉。
  • a
    assea
    这个逻辑就有问题,以前的行为不能认定推断这次行为的合理性。换句话说以前这么干就不能说这次也这么干是正确的。
  • n
    nbwch
    写的挺有逻辑,直击问题核心,干货
  • a
    assea
    来你来说说原来几年里这样操了你60多次为啥这次嫌弃不卫生要带套?你说你是不是在外面有人了????
  • l
    liukang1985
    这得看在哪里的法院起诉,按哪里的法律审判。
    我从来没说这次瑞士法院的审判有问题,在人家的地盘,按人家的规矩来没毛病。
    但是整个检测发生在中国,按中国法律管理也没毛病吧?
    国际组织真能无视当地法律法规绝对是侵犯主权的。
  • A
    Alexandre
    觉得wada不公平可以办不带wada玩儿的比赛啊,自己办比赛怎么样都可以,只是不要想让其他人承认成绩就是了,多简单
  • v
    vin7cen
    不管怎样,形象不能坏,说不定人家也不一定想继续这个生涯,流量人气上来了,娱乐界欢迎您~
  • G
    GavinV
    为什么当年NJ法官的判决影响如此之大?因为法律制定出来是要大家理解并执行的,执法方不能任意按自己喜好选择性执行,更不能任意解析法律甚至歪曲法律。。。

    抗检事件发生之后,国家泳联作出过判决,判定孙抗拒非法药检的行为没有问题,不用处罚。也就国际泳联也认为《ISTI血样采集指南》应该完整执行,该次药检有两人没有资质,是非法药检。
  • z
    zbond
    笑话,法律都有一条最终解释权归属,如果制定方没有释法权,岂不是想怎么理解就怎么理解。

    国际泳联包庇运动员也不是一次两次了,特别是摇钱树可不说砍就砍了。
  • f
    fuchunbo57
    娱乐圈也需要人设做支撑的啊
  • 弑水丶无痕
    让子弹飞一会
  • 网上的final
    泳联就是 一各方利益汇集的的董事会 ,做出的决议都是以 各方利益最大化 为目的的
    至于wada ,这次 搞不定一个名人,以后颜面何在
  • i
    ilseeyou
    感觉像是检察院和公司纪委的关系
  • v
    vin7cen
    关键看是什么人设进去的嘛,娱乐圈流量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