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蓉者,共和卅八年生,秦地渭南人也。
少时习于西北学堂影视传播专业,肤白净美,社交阔广,时人无不称其貌也,乃学堂风云人物。然亦有好言者,曾曰:其人轻薄,鲜有善友,心机甚重矣。岁长学成,为求优伶事业,遂远赴京城。
居京城,广涉猎,追求之人未绝矣。共和五十九年春,神州奥运之年矣,燕赵当红小生名宝强者,名声鹊起,事业顺风,圈中长者,无不赞其才能。然颜表平平,不善言辞,世人多称其傻根也。见马蓉其人,夜不能寐,遂追求之。两年之后,得一子,羡煞众人,然祸端始矣。
共和六十七年八月十四,又逢奥运之年,入子时,霹雳一声,神州震撼。一纸婚变,获百万暴击。曰:妻者马蓉,偷情与左右宋喆,伤风败俗,古今未曾见矣。宝强不堪其忍,大告天下:婚止矣。
星晨,世人皆愕然,云里雾里,然层层剥茧,终得解惑也。骂曰:娶妻马蓉者,乃家门不幸也。又有马蓉宋喆者,空其司,掠其财,污其言,挟子匿也。
太史公曰:古之西门金莲者,背夫通情,留万世恶名也。今之宋喆马蓉者,为更甚矣。呜呼哀哉,以理乎?为情乎?谬也。宝强其人,忠厚孝实,广结善友,内以热忱待妻女,外以劳苦行报酬,然尝此恶果,悲乎!
第二版本《史记 马蓉传》
马蓉者,渭南女,体身修长,容貌姣好,唇厚,肤白,性荡者征。
青青之时,慕优者宝强,自近就之,以色引之,后两人婚。
育一子一女,外人皆羡,以为夫妻典范也。
而后马蓉徐以宝强之丑,兔食起窝边草竟然,与宝强之所雇苟合于榻。
宝强戏如人生,摸爬滚打,万死一生,得钱糊口。
马蓉人生如戏,瞒天过海,山水游,女爱男欢,与情夫挥金。
嗟乎,真乘宝强之颈出恭矣,齐彼世之潘金莲。
更负宝强财而潜,使宝强持一文,恶毒之冠!
宝强怒,将狗男女公于世,世皆哗。
彼时,宝强往法院讼婚,曾无讼费尽钱而上。
宝强哭,观者恸。
出轨之事常有,然而通下,以下犯上,真触底线然!
欺我甚矣,反噬,观者皆不忍。
世皆口诛笔伐,以一义心,愿法能赐宝强公。
刘史公曰:
忧宝强者,非但无聊,乃心系法律之公允,当世之法能保被害者之权益乎?
宝强即吾,吾即宝强。
马蓉,万人唾,谓其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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