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这次打拐观之,从来说风凉话总是多数,真正干事的还是少数

  • 大卫李嘉图
    这一次微博拍照打拐,本来是一件挺好的事情,虽然不能治本,虽然会有这啊那的坏处,
    但至少能使一些父母找回自己的孩子,
    社会的进步,除了精英的推动,
    很多时候就是靠普通人一点一滴做起来,
    比如当年美国70年代的种族平权,就是靠成千上万的黑人集体抵制公交慢慢展开的,
    事儿,首先得做起来,即使做错了,可以在做的过程中检讨,
    说风凉话容易,然则说风凉话永远就是出不了什么效果。
  • s
    slaimlin
    少数人干事也总比没人去干这事好点!
  • 9
    9孔
    大明湖畔那位在呼唤着你
  • b
    bbscube
    不过我倒是要说,这种事情真要做起来是需要“领袖”的。

    但是究竟谁来做这个领袖呢?

    没有领袖的话,这种事情,我可以说,结果是 “人心似水,而水往低处流” 的——只会得到坏的,或者相对较坏的结果。

    另外,本朝的zf机关啥啥的,似乎对所谓的这类的领袖是很感冒的说。你看,本朝连 NGO 都容不下呢,怎么会允许你们民间来组织一场本来应该是某些暴力机关负责的本职工作的运动??? 难不成你们想证明某些权力机关不作为吗??? 如果不是的话,你们有什么用心??? 另外,你们哪只眼睛看到大规模童乞了???你们是究竟是哪个单位的???你们想干嘛???交税了吗???没有的话,就先解释一下你的税单问题先吧。

    [本帖最后由 bbscube 于 2011-2-9 16:39 编辑]
  • a
    aweiwei
    起码,做了要比不做强。

    起码,有五个家庭团圆了。

    起码,北京这里是得到了官方的支持。
  • 大卫李嘉图
    谁跟你说NGO容不下,至少我知道的几个NGO都还活着,还继续活动
  • a
    anubis42
    社会的进步,除了精英的推动,很多时候就是靠普通人一点一滴做起来。吾深以为然
  • 9
    9孔
    你的帖子我看了,你是好人
  • 大卫李嘉图
    谢谢蘑菇蜀黍
  • 9
    9孔
    李嘉图也是精英,一年工资几千个k3
  • l
    loyntar45
    求参与流程链接
  • 9
    9孔
    新浪微薄上大把,就是看到街上有小孩乞讨就拍照上传之类的
  • b
    bbscube
    是么~~~

    只是问题是,你究竟想“抢功”做到什么程度???
    明明有专职机关负责做这件事情的。为啥不是首先督促该干活的人去干活,而是自己去代劳?
    除了打拐外,将来是不是还要承担缉私缉毒的工作?

    另外还是相比专职机关在法律赋予的权利下不作为,你则是完全处于基本上出师无名的前提下的。
    在整个过程需要民间参与者的承担着各种不确定的风险的情况下,鼓励这种行为,我觉得实属好心,但是本质上却非常SB的。

    说某些地方支持,那就更加搞笑了。支持啥?给你什么装备了?还是资金?还是人力技术支持?抑或仅仅是一个可供人们规范的操作的规程,还是条理法规的保障?
  • l
    loyntar45
    求不想用新浪微波的参与途径…………
  • l
    loyntar45
    求“督促该干活的人去干活”的途径
  • b
    bbscube
    他们是怎么去相关部门登记的?登记的是什么性质的机构?还是未登记备案的?
    就我所知,我朝的话,不承认正式的NGO这种组织形态,你如果想合法登记,就必须要走企业或者其他商业性质的渠道。
    我说的“缴税”,就是某个维权律师的NGO组织的下场吧。
  • k
    keith
    除了造成几个家庭团聚的好结果之外,那万一导致其他小乞丐开工不足被虐待,责任谁付?

    这样的行为除了满足下大众廉价的同情心,究竟好处多还是坏处多?
  • a
    anubis42
    抢功美,果然各人看待事物的角度都是迥异的
  • b
    bbscube
    目前正规渠道上,不存在这个途径。谢谢。

    我的意思很简单,就是说这件事情是好心,善意的没错。但是这个绝对不是一个应该存在的解决问题的途径。
    这种事情的存在,本身就是一个悲哀。而我们找不到其他更加合情合理的途径,而还要去鼓励这样“总比不做好”的行为,那就是悲哀中的悲哀。
    (将自己置之于双重甚至是多重的风险之中,最后的结果还只能去实现一个结果不确定的小善。)
    我对这个社会表示很绝望。
  • a
    aweiwei
    那是奖金,还不算年终奖的。
  • a
    anubis42
    LSS的意思是什么都不干或者坐等变天吗
  • 9
    9孔
    私下收的那些还不算,我们都懂的
  • l
    loyntar45
    我可不可以理解为你说的意思大概是:你们这么做是不对的,你们应该用一个不存在的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

    帖子里其他人做何感想不用多做讨论了,每个人都有自己认为对的事情,与其打嘴炮不如先做自己认为对的事情吧。你可以当然也认为我是个SB

    [本帖最后由 loyntar45 于 2011-2-9 17:06 编辑]
  • a
    aweiwei
    勿以善小而不为,这就是我的理念。

    这种事情,你把它确凿的摆在了职能部门面前,这些部门就得管;就这么简单,没什么私欲。

    有时候,做好事就是要被某些客观人士当做SB的。

    平安北京一直在关注相关的微薄,他承诺只要有北京的报警,他们就一定要出警管。我觉得这个就达到了目的了。



    即使现在开始,因为有一些客观认识、法律精英的掺和,导致这个事情黄了,我觉得这个事情仍然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情,起码,它让五个家庭团圆了。

    作为一个父亲,我认为这个事情是值得的。
  • b
    bbscube
    这种事情和 当年搞过一阵子的 任何人都可以拍摄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给交警部门作为执法依据 的行为没有任何本质的区别。而且相对民间抓交通违法而言,做这件事你存在更多的风险。
    用膝盖想都知道,你不确认的信息,GA机关最多是3分钟热度,长久来看他们不可能来一个个受理在排查——就结果来看这和他们自己去做没任何区别。所以长远来看可能现在解救了几个,也就这几个,从本质上不可能长效解决这个问题。当然你可以说能救这几个也是好事。但是这只是出于良心的说法,和某些人买水产放生没啥区别,而且这种一阵风的行为从长远来看,可能还会“污染河道正常的生态平衡”。
    进一步,如果你去确认信息,那么你就要和可能的犯罪分子直接去较量,这样你就首先把自己置于现实风险之中。其次如果错误了,那么还可能存在别的附带的民事或者刑事法律风险。

    总之这事情,就是这样,做,不是好事;不做,于心不忍。

    但是总体上,我个人认为,不应该提倡这样的事情。
  • a
    aweiwei
    多年以来,乞讨这个事就那么摆在了整个社会面前,大家都麻木了,没有人去管。

    从开始的卖艺,到后来的装可怜,到后来的强行乞讨,再到后来的自残乞讨,不论是真是假,这个现象就在整个中国上演着,没人去关注。

    我有几个外国同事,对沿街乞讨这事感到很不可思议,健全人乞讨为什么不去工作?残疾人乞讨为什么政府不管?儿童乞讨为什么不去上学?老人乞讨为什么不去敬老院?为什么这些人宁可乞讨也不去捡垃圾?

    这些事情是政府的失职,这是毋庸置疑的,也是很令人痛心的。

    但是,有人关注了未成年人乞讨这个现象,而且开始把这个伤疤赤裸裸的摆在所有人的面前,而且证据确凿的把相关法律也摆出来,就是为了督促警方(这是相关部门的其中一个)去做这件早就应该去做的事情。

    如果有人还在客观的去分析这个合不合法、合不合程序、会不会造成不良的后果,我只能说,就是这种思想导致了之前所有人的不作为。

    即使是被逼的,即使是群众做了政府本就应该做的事情,即使这件事情会不了了之,即使这个行为会激怒、刺激某些人,但,这件事,我认为是值得人们去参与的,骄傲的(虽然有些悲哀)。
  • b
    bbscube
    问题是这样做了就能变天吗?

    两件事都不会导致变天。

    不过我倒是在思考第三种途径——能够根本的解决问题的途径。
    现在就这件具体的事情,我还想不到,但我觉得总有别的什么人可能会想得到。
    但是在这之前,我觉得应该保持理性,而不是对目前的两种不应该鼓励的途径 保持某种 非理性的 “骄傲” 。

    顺便,今天多话了。
    不中听的话,就pass吧。
  • a
    aweiwei
    第一,我认为个人拍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没有什么问题,这件事应该持续下去。这个微博的力量就是要保持一个持续的关注。
    第二,有了持续的关注,警方就不能三分钟热度。
    第三,这个和买水产放生连毛的关系都没有。
    第四,确认信息、和犯罪分子较量,那是警方的事情。不管对方是出于什么样的问题和原因,未成年人是受保护的。

    这个事情,是好事,但是可能会有不良的后果(多方面的,但是比重太低太低了)。

    不仅要做,而且要大力去做,要真正形成一个社会的风气,要做到真正的保护未成年人。

    在做的过程中,可以由某些法律精英来指导如何正确的去做。
  • b
    bbscube
    说道乞讨,我倒是想说一点。老外当中也有一些健全者,宁可捡破烂做流浪汉,也不愿意去工作。别的老外也不能理解他们的心态。

    相比老外的那些拒绝工作的乐天流浪汉,我朝的那些流浪汉可能铜臭气更加浓厚点吧。 但是我觉得就本质上而言,二者差别不大,这属于个人自由。

    当然,把乞讨作为一种敛财职业,并且利用儿童的人,那就是另一码事儿了。
    这在外国发达国家倒是不可思议的 —— 人家那边儿童乞讨必然会受到zf机关干涉,人家都有儿童保护的专门机构,这样的大人必然会失去儿童的监护权,米帝的某些州可能还是虐待罪得吃牢饭吧。
  • b
    bbscube
    民间监督交通执法还有那个地方的ga在受理和接受监管吗??
    他如果就三分钟快感,过了,你还要去摸牠的G点? 那这个胆子和要求变天有多大区别?
    我前面说到 维权律师 和 NGO 的事情就是最好的例子。
  • a
    aweiwei
    我说的工作,就是指使用自己的劳动能力去换取报酬,而不是等着别人的施舍。人家的原意就是这些人有手有脚,为什么不靠自己吃饭?

    既然国外都有邻居听见家里孩子哭报警的,为什么我们不能曝光乞讨儿童呢?
  • 猪肉白菜
    乐天流浪汉。。。-_-!!
  • b
    bbscube
    别说 乐天的流浪汉 ,在欧美真的有啊。人家把这个作为一种生活态度……

    别说我朝人不懂,绝大多数欧美人也不理解。 有手有脚的,年富力强的,为啥不去工作,而要过这种居无定所,大多数时间脏兮兮的,乞讨,翻垃圾箱的日子?

    样本之一就有,历史悠久的 吉普赛人 这种物种。 虽然和一般流浪汉不一样。但是 吉普赛精神和 流浪汉精神很多地方是一致的……

    但是不管怎么说,这种东西在大多数天朝人看来,可能和“诈骗”几乎没多大区别吧……
  • h
    handsomeken
    那照您这么说,越发达的社会,非政府组织应该越少咯?
  • b
    bbscube
    您的理解能力很强啊。
    说起来您知道 NGO 非政府组织 是啥意思不?
  • d
    d2loader
    天朝大部分活动最后都会变的扭曲or不了了之,何况通过sns发起的活动呢?虽然我支持这种活动,但对其长期效果持悲观态度。
  • l
    loyntar45
    Ls的,你说的乐天派流浪汉跟这贴里要说的被拐成为乞讨工具的儿童有蛋关系?你一方面说有关部门不做为同时也承认无法监督让有关部门去做为,同时反对普通民众做为,你哪个意思我单独看都能看懂,一起看,我看不懂
  • y
    yamiyama
    既然相关部门不作为,我们就把证据摆在它面前让它“作为”

    既然领了薪水不做事,我们就想办法逼他们做事

    你想不到更好的解决办法,也不知道谁能想到更好的办法,却把希望都放在这个还没出现的办法上面,如果这个办法要一百年以后才出现,我们就要袖手旁观让我们的孩子继续被虐一百年?
  • S
    SONIX
    楼上上的显然歪了,这事不是一个流浪汉问题,而是儿童保护问题。政府在这事上不作为,那就只好民间靠自己的力量做,这有什么问题?只不过政府做,可能能救100个孩子,民间只能救1个,但1个也是善行,能让1个家庭圆满。
  • b
    bbscube
    意思就是
    这种事情本来就杯具一个,根本没有任何一个部分值得称道的,更加不要套上什么高尚的光环。而且组织操作等等上面有很多实际问题存在,对广大的参与者存在很大的风险,就这么简单。

    另外我基本上没有反对民众去作为,例如去拨打一个110什么的。
    问题只是,这样的作为,什么是界限?什么是民众介入的合适的位置?民众该介入到什么程度?(例如你打了110,110来看了不管,或者没法管,你怎么办?你在这过程中参与到什么程度?能做到多少?)
    这是很重要的问题,但是根本没有人会在意这样的问题。
    从广泛的角度而言,在诸多这类事情中,人们所做的从来都只是在站立场而已, “作为”还是“不作为” “善”还是“恶”,就是这种程度的意识而已。
    所以谁来保证参与者的权益和安全等等问题? 谁考虑过了?又有谁来为他们担忧?

    所以本质上这种活动什么的东西,天生就有这样的重大缺陷,所以不能太过推高这种活动的热度,就是这么一个意思。

    [本帖最后由 bbscube 于 2011-2-9 19:31 编辑]
  • b
    bbscube
    我不知道这么说是不是好理解一点。
    首先,童乞 是 童乞,拐卖儿童是拐卖儿童,一码事是一码事, 一个想法是一个想法。
    其次当你把童乞捆绑拐卖儿童以及大新年的和家人团聚等诸多观点捆绑起来,形成一个基于网络的活动就是一个包含多重因素和不可控变量的危险概念了。
    最后作为几个概念,我们可以选择慢慢的去推广概念先,行动方面,如果官方不管也可以想法去寻求最佳途径,无论如何我反对把这样需要多方面参与,有一定风险和危险性,但却缺乏沟通和有效组织,几乎不存有磨合的不成熟的一个活动热炒起来。

    另外,注意这是一个近似一阵风的“活动”,从客观主观而言都不具备长效性。
    相对我支持某种程度上以概念推广的形式 推广某些类似 “关注童乞” 的概念。慢慢的一点点的做。
  • a
    aweiwei
    中国从来就不缺批评家。
    俗话说的好啊,站着说话不腰疼。
  • b
    bbscube
    这是必然的。所有人都是行动派或者所有人都是思想家,这个社会就必死无疑。

    另一个必然就是,思想家和行动派总是相互矛盾的。

    所以你只是说了惯例的话而已。
  • D
    Doing
    公民自治是迈向文明社会的第一步。。。
    公民自发的组织,行动,这个力量还不够强大吗?比政府组织的何止要强大百倍?
    围脖打拐的本身意义远远超出了打拐,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可以改变一些人的思维定式。。。

    当然有个别人的死脑筋是永远改变不了的,这也符合概率论。
  • i
    imax
    法制不健全 有关部门不作为 以及各人或团体没有被授权做某些事情(CG是异类)
  • X
    XIAORU
    你最多就算一个说风凉话的而已。
  • a
    aweiwei
    而且连批评家都算不上。
  • w
    waterfirestart
    这是要挟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