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继续再教育?!
- 普通法继续教育不知道是从哪年开始的,每年72个学时,还要收费!
就是知道专业技术人员必需要学这个,不学考职称的时候是不让报名的,但是为什么要学这个?
不同岗位,专业技术也不相同,这种大家在一起学习一种知识,到底和我们的具体专业有什么关系呢?
而且,想要评职称的人要学,评上的要学,从初级进中级的人也要学,这是什么道理呢?
就算都进上职称了,又有几年能把这几年学习的钱挣回来呢?就是这样学,评职称和不评职称又有什么不同了呢?
人事局的人说,不是强迫大家来学的,是自愿的,可是,我们要是不报,又说,年底考核是要看这个的!这还不是强迫吗?
职称从以考代评了,不就行了吗?为什么还要设这个年年都要学的继续教育呢?
麻痹不就是想找点子搞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