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高手来分析一下天朝又一个神奇案例

  • O
    Oldman
    应该也不对,他犯罪时还是中国公民,应该还会被追究的

    [本帖最后由 Oldman 于 2007-12-26 16:20 编辑]
  • 猩猩带我去战斗
    对,他没事了。。。。。

    要用中国刑法管辖外国人有比较复杂的规定,比如必须最低刑期在3年以上,还有在他的行为在所属国也被认为是犯罪。。。。。
  • g
    gaojia005
    其实谁也不知道已经移民者在外国犯罪回来会咋样~这得看天朝的心情~他咋说咋有理~还是不回来最安全最高~
  • O
    Oldman
    胡扯了吧,这是司法管辖权,属于国家主权的范畴,任何国家都有和这类似的规定
  • a
    amm
    中国法律是对自己人就属人,对外国人就属地,就好像“国际惯例”可以随时变换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 O
    Oldman
    ls说的有点莫名其妙,属人原则、属地原则、保护原则、普遍原则本来就是刑法管辖四大原则,绝大多数国家都是兼而用之,我国自然也不例外,哪里有什么“国际惯例”可以随时变换的事?!
  • a
    amm
    谁莫名其妙啊,事实就是这样,这规则是谁家都有,但是没有谁像中国这么乱,想属人属人,想属地就属地,什么对自己有利用什么,这种事情还少了?兼而有之就是没有原则的乱用?
  • 7
    788414
    :D

    如果是加拿大国籍估计可以申请啥政策
  • a
    adawang
    如果中国人到国外ATM机坏了,取得钱若干,在国外可能不予追究(看到网上曾举过件英国ATM机坏掉的事).回到国内就无期了
  • 日曜の雨
    谁叫你回来~在天朝法律面前被轰至渣了吧
  • p
    pangeng866
    年龄是不是打错了 24吧?34都该post doctor了
  • a
    abiao
    各位说的是一方面,要从两点谈:

    1、站在我国的角度,算不算罪?天朝有托底的条款,就是法律的保护原则。就是无论在国内国外,只要侵害了我国公民组织,都应该算有罪。

    2、从国际上角度上,实质上如何惩罚,那就是技术上的问题,还牵涉国际冲突法。
  • O
    OpEth
    这事情扯不到国际上去,丫还是中国公民。。。。。
  • 猫猫猫
    他并没有在外国侵犯中国人的权利吧。(例如他没有在外国杀了一个中国人)

    他只是在外国做了天朝法律不允许的事情而已。

    那么天朝是不是有权力管到外国去??
  • a
    abiao
    如果有证据说明他的行为侵犯中国利益,比如设置了简体的中文网页,发布了面向国内的信息,还是有一定理由的。

    反过来举例,中国人在美拉思韦加思赌博,只要钱是合法出镜的,或者更本就是他在美国的财产,输再多,也不算罪。
  • a
    abiao
    A国的法律主张属地原则,B国法律主张属人或保护原则,当然涉及国际冲突法。
  • O
    OpEth
    这案件轮不到加拿大政府说话,人又不是在加拿大抓的,只是他有在加拿大居住的权利而已,关加拿大屁事。。。。。
  • 猫猫猫
    可问题就是, 他是在外国做了某中国法律不许的事情
    中国法律管到外国去了吗?
    华丽的干涉别国内政?
  • 猫猫猫
    例子不恰当 为什么呢
    组织中国妇女干啥干啥, 怎么看都是发生在中国的事情.
  • a
    abiao
    如果加拿大有“持加拿大居住权等同加拿大居民”的法律呢?
  • 猫猫猫
    为什么是自然的?

    注意, 服务器在外国.
    并且再注意, 会费是中国人自愿交的.
    再再注意: 是个人就能入会, 管你美英加天....
  • 猫猫猫
    如果加拿大有“持加拿大居住权等同加拿大居民”的法律呢? :D
  • 猫猫猫
    不扯远了.
  • 猫猫猫
    不扯远了
  • a
    abiao
    各位有兴趣,可以搜索一下国际公法理论啊,还是比较简单的科目:)
  • 猫猫猫
    也许是吧
    其实我不是想怀疑或者否定这点
    我只是支持一下LZ标题的"神奇"二字, 并且证明一下某朝的干涉它国内政的本来面目.
  • O
    OpEth
    果然是三猫的一贯作风,不喷政府不舒服是吧。。。。。

    好吧,俺承认俺是对LZ的这个“神奇”二字感到不满才回帖的,话说这样的常识性法律问题都会觉得神奇,果然天朝的普法工作任重道远。。。。。

    一帮法盲整天呼唤法治,真给你法治了,你又觉得太神奇了,而觉得这个法是假的。。。。。
  • O
    OpEth
    不错,赞一个。。。。。
  • i
    iorilu
    6月老板好像是也是国外的,估计不敢回来了:D
  • O
    OpEth
    你来晚了,俺赞同97楼的观点,言简意赅,97楼是最简单明了的解释。。。。。

    至于你说的第三点,俺不苟同,各国的文化差异应该列入立法的考虑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