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男子枪杀伴游女郎被无罪释放

  • s
    sigouqishi
    为啥会感谢老任?
  • p
    potus
    德州法律规定‘如夜间遭抢劫,可使用致命武力’,这哥们相当于被抢了.就好比叫了外卖批萨但小伙拿了钱就跑一样,都有权开枪.其他州没类似法律
  • p
    pppkkk
    喷了,美国人逻辑太牛逼了。
  • h
    handsomeken
    这逻辑喷了。
  • 飞天猪
    估计有隐情,太匪夷所思了,国内尤其网站新闻都是添油加醋,耸人听闻。
  • 片翼妖精
    这才叫法治社会
  • S
    SONIC3D
    是德州人民逻辑太牛B了,前一阵不是还要投票脱离合众国么。。。
  • N
    NewRoaD
    布什一家再当总统么?
  • s
    solazy
    为什么你们到现在还会相信网上的“新闻”
  • 田中健一
    这事悬,我觉得无罪不合理。
  • 绝色的伤口
    我们应该相信新闻联播和人民日报的“新闻”。
  • e
    edgar
    我觉得不靠谱。
  • 善良的大灰狼
    无德无信美国人!
  • b
    baki
    神奇的国度。这都能脱罪?
  • 阿森纳
    不能是真的吧?
  • 聋则嗅明XP
    陪审制度就这样。
  • b
    bpsim
    律师就是牛逼,legal high第二季稿子
  • a
    america
    这就叫审死官啊,太厉害了
  • 没看过英文原版文字,不作评论。
  • t
    task
    拿了钱不提供服务 又不还钱 这不是抢劫么 击毙抢劫犯不是很正常
  • F
    FatalFrame

    30岁的男猪脚,已经在mental prison坐了四年牢了。那个女人是颈部遭枪击,7个月后死亡。

    原文在这里:
    http://sandrarose.com/2013/06/te ... -have-sex-with-him/

    http://www.ibtimes.com/texas-man ... -ivie-frago-1295593

    [本帖最后由 FatalFrame 于 2013-6-10 18:41 编辑]
  • e
    escape
    只能说美国的律师和法官给了抢劫新定义。美国人有枪就喜欢用枪解决问题,可惜了这女的没拿枪和他对射。
  • t
    task
    原文有了 你可以评论了
  • y
    yamazaki11111
    我擦!!!

    这样也行????

    而且还是一案不二审。。。

    伴游冤死啊。。。
  • c
    casiosushi
    奇葩啊
  • v
    vice2015
    这个如果律师收了钱没打赢官司男主也必须一枪崩了他!
  • M
    Mozi
    这都是什么来源,这几个原文和Zimmerman 那次的报道有一拼了。陪审团不负责罪名不负责刑期,只负责是否有罪。如果sb诉讼律师告的是谋杀,只要证明没有事先谋划就可以脱罪了。如果告的是故意杀人,只要证明没有对这着人射击就可以了。而陪审团的首要理由首先是这人射击的是轮胎。这几个来源都不说罪名是啥,根本是左派媒体这两天护主心切要抓新热点出来的做派。
  • 陈惯吸
    确定男的不是鲁尼?
  • 为看帖而生
    美剧<波士顿法律>里面也有一个场景,德州整体很保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