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海事局原处长涉嫌杀死情人案续:被告无罪释放
- SHAN
云南省海事局原处长陈某涉嫌杀死情人一案(本报曾报道),并未因法院的无罪判决宣告结束,昨日9时,死者家属一方状告陈某的民事索赔案在五华区法院西站法庭开庭审理。明知刑事案件被判无罪,受害方为何还要坚持民事维权诉讼,索赔81万余元呢?
回顾
他涉嫌杀害情人证据不足判无罪
2012年,胡女士突然失踪,家人立即报警。随后,胡女士尸体在寻甸县红色庄园内的一个深坑里被发现。经公安机关侦查,云南省海事局原处长陈某成了杀害胡女士的犯罪嫌疑人。
案发两年后,昆明市检察院指控称,2012年3月8日深夜,陈某在家用钝器将穿着睡衣的胡女士杀死。第二天,他开着车将其尸体拉到寻甸县红色庄园——他住所后的地方掩埋。当天,他拿着胡女士的手机给自己发了信息,称遇到多年的朋友要去吃饭不回家。电信部门提供的证据表明,胡女士的短信是从海事局发送的。此外,陈某所在单位的监控视频显示,陈某当时在办公室,而胡女士当时已死亡,不可能发短信。此外,在红色庄园内挖出的尸体,由胶带层层包裹,警方在包裹的胶带上发现了陈某的带有胡某血迹的指纹。多组证据证明,陈某涉嫌故意杀人。
到案后,陈某否认杀害胡女士,从而也导致本案成为“零口供”的公诉案件。昆明中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没有直接证据证明陈某故意杀人,现有证据仅证明被告人接触过被害人,并在胶带上留下指纹,并不能形成被告人故意杀人的证据锁链。
去年5月19日,昆明中院一审判决陈某无罪。随后,云南省检察院提出抗诉。2015年11月2日,云南省高院作出裁定书,准许省检察院撤回抗诉。
原告
索赔81万余元有一定法理基础
让外界不解的是,此案刑事判决已尘埃落定,为何受害方如今才提出民事赔偿请求呢?对此,受害方家属的代理律师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代晨解释说,其实本案刑事部分在昆明中院开庭审理的时候,他们就提出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请求。考虑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对精神损害赔偿金部分不会得到法院支持,于是他们决定撤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请求。
今年5月20日,被害人胡女士的母亲等家属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将被无罪释放的陈某告上法庭,索赔损失79万余元,并索赔2万元的精神抚慰金。
代晨坦言,虽然犯罪嫌疑人陈某被法院判决无罪了,但对于胡女士一家而言,确实有冤屈,刑事案件已经无法走下去,只能通过民事案件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而法院根据立案登记制度,会进行立案。在代晨看来,这样索赔有一定的法理基础,所以还是坚持提出了民事诉讼。
-------
包裹埋尸的胶带上有被告的指纹,这都没办法定罪,实在觉得有点蛋疼 - ZHAOJING123好!法律的胜利!称职的法律工作者!
- VODKA中国辛普森?
- gintonic辛普森表示很冤,哪要什么大律师团,入个党就行了
- alfredo死者身上有嫌疑人指纹不是铁证吗?这就已经是直接证据了吧?
- aironline是不是这样?
:你杀了她
:没有,你没证据
:装尸体的胶带上有你的带血指纹
:那只能证明我摸过她尸体
:你没杀她怎么会摸过她尸体?
:也许是别人杀的,杀死了以后我摸了摸
:谁杀的?
:我不知道,你们自己查。
这么说好像有点道理,但是又觉得哪里不对。
本帖最后由 aironline 于 2016-11-2 13:35 通过手机版编辑 - psychoo这不很正常吗,朝廷官员怎么可能因为这种事儿被抓。
顶多这几年很难升迁。
我发现很多人还是不了解天朝。 - asac看错了,编辑掉
[本帖最后由 asac 于 2016-11-2 13:57 编辑] - moyanljx看不懂,呵呵
- 松鼠司机党籍都没被打掉,还想伤血?
- WO0DYSUN好顶赞,中国已经可以零口供办案啦!刑讯逼供已经消失。
什么,雷羊?他自己选择开口认罪的啊,我们都是一个标准办案的。 - 灌水马甲当天,他拿着胡女士的手机给自己发了信息,称遇到多年的朋友要去吃饭不回家。电信部门提供的证据表明,胡女士的短信是从海事局发送的。此外,陈某所在单位的监控视频显示,陈某当时在办公室,而胡女士当时已死亡,不可能发短信。
-------
电话这个证据怎么说的。 - 松鼠司机这人反侦破能力也就5分,满分100
怎奈壳厚,根本不需要太高的反侦破能力 - gaojia005段义和表示不服!!!
- 冲锋衣云南有海事局?
- nosmoking云南法律系统好顶赞
- amk4amk4凶杀案的完整证据链到底是指什么?必须凶器,作案手法和作案经过全部对上?
- reg-neo刑事案件不是公诉么?
和家属请求有毛关系?
求解答 - 一根火材这样的话死者家属不会展开私下报复吗?
- WO0DYSUN真相可能是这样的:
被害人胡女士一直欣赏嫌疑人陈某的人品和文采,那天晚上去找陈某主动送逼,但陈某当晚忙于工作并且严格用党纪要求自己,拒接了胡女士的请求。胡女士走之前想起自己明天要发一个快递,于是就向陈某讨了一卷胶带带在身边,所以胶带上就留下了陈某的指纹。
陈女士后来被路人甲挟持并试图弓虽女干,胡女士誓死不从,宁死不屈,最终被杀害,临死前路人甲被胡女士的坚贞感动,问她有什么遗言,胡女士说了三条:
第一、我死了要用陈某这卷胶带裹尸,这是偶像给我的。
第二、要把我埋在我偶像家的后院,我做鬼也要保佑他。
第三、明天用这个手机去海事局,帮我发个短信给陈某,说我去跟朋友吃饭了,他是个重情义的人,我不想他担心我。
杀人犯路人甲信守承诺并一一做到以上要求,然后逃窜天涯。
陈某虽然是无辜的,但他也对于给胶带感到自责,愿意处于人道援助给予胡女士家属81万。 至此案件圆满结束。 - cloudian这玩儿上过央视的,中国的辛普森,如果把美帝司法作为榜样的话,这的确是一个进步,疑罪从无。
- WO0DYSUN洱海没听说过吗?
- zoy喷了,这么明显的证据还判无罪?
- 洒家又回来了区区一个处长有个屁的壳啊。
这个事件明显是中国司法上的一个进步。 - WO0DYSUN14、15年就这么进步了,为啥16年又出了雷羊?北京司法建设没云南好?
- zebra97云南法官都是畜生一样的生物,大概爹妈就是被犯罪分子草大的。
- alfredo问题是,胶带上都有指纹了,还是疑罪?这都不能证明凶手,还有什么能证明?
- cloudian感觉最多可以认为嫌疑人参与了抛尸的过程,从而判处一定的刑罚,胶带不是杀人凶器,如果是在刀(更正一下,本案是某种钝器)上面发现血迹,可能更可靠吧。
本帖最后由 cloudian 于 2016-11-2 15:23 通过手机版编辑 - cloudian说白了这人情理上杀人的可能几乎就是百分百,但是检方没有找到证据——所以我反复说,如果拿西方司法制度当做是“先进”的话,那中国这个案子就是一种“进步”。
- alfredo胶带指纹带血迹,说明嫌犯给死者绑胶带时,死者刚死不久,这怎么都逃脱不了嫌疑,怎么说也不可能无罪。抛尸,隐藏证据就不入刑的?
- 柯布西耶神奇的司法
- kh2841所以说还是英美法系好,只要陪审团觉得你有罪说破天也没用,法官只管量刑
- 风不行这就是西方的刑事法律原则啊,疑罪从无,疑点利益归于被告,任何人不能自证其罪。何止德国也这样,英美法都这样。
- cloudian这里的确有可以斟酌的地方,就像我考虑的,至少有抛尸的嫌疑。
- rwolf63就问这案子是不是也和港剧里的一样,以后找到新证据都不能已谋杀定罪了。
- abiao好好读点相关的科普文章吧少年。
首先,检方以故意杀人提起公诉,只要故意杀人不成立,检方在此案中即不能退而求其次改变一个抛尸或者隐藏证据的罪名,假设抛尸,隐藏证据还真算是个罪名。
其次胶带指纹带被害人的血迹,如何证明杀人者为陈某?理论上存在被害人与陈某确有纠葛,陈某摔门而去,但恰巧正好期间有一流窜罪犯入室抢劫不成遂杀人,待陈某冷静返回后却发现一具尸体,感到百口难辩头脑混乱之中匆匆抛尸灭迹,胶带留下指纹。
脑洞大开是不是?好像确实有点,然而看过十五贯、十二公民么?
醒醒吧骚年,这世上没有包青天,程序即正义才是社会进步的意义,也只有程序正义才能真正维护我们每个人的利益,而不用时时会害怕无妄之灾降临头上。 - as01就算找到刀子又怎么样 你有证据证明吗 中国的司法想脱罪很简单就是恶心你
- abiao刀子至少是个证据。
不是证明有罪的才是证据,往往反证也是无罪的最好证据。 - lysine看了下当年新闻,被害人是被埋在嫌疑人的庄园里,庄园的视频监控和保安都证实嫌疑人第二天开车进去过。
- cloudian我们没有一案不两审的说法吧?
- abiao我先不说你这个结论对或错,你的逻辑哪里来的
- xxxyz美国:好赞啊这就是程序正义司法进步
中国:好黑啊这就是官官相护司法黑幕
对于不清楚案情的吃瓜群众来说,这是最保险的评论模式 - ZATO_1one当然可以
主要现在的证据看下来都不是强证据 只能说是侧面证据
犯罪嫌疑人一口咬死不是他杀得 没有更多的证据确实不能定故意杀人罪 - alfredo那究竟所谓证据链所必须要的有哪几个要素?
如果证明死者死前只有跟嫌疑犯一人在一起,只要找不到凶器,就判不了? - snakelee7天朝案件侦破率达到了101%,好顶赞
- cloudian所以还是美国的陪审团制度好,只要能说服普通老百姓就行,对于双方都是。
- alfredo突然想到个情况,在家中,嫌犯用冰箱里的冰块把被害人砸死,冰块化了就没痕迹了,凶器永远找不到。那只要嫌犯不承认,就永远判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