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司机醉驾撞死5人一审被判无期。。。。。

  • O
    OpEth
    http://news.163.com/09/1223/10/5R7AEDN50001124J.html

    核心提示:12月23日上午,南京张明宝醉酒驾车肇事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张明宝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无期徒刑。6月30日晚上,张明宝醉驾致5死4伤。


    ====================

    法官解释说没判死刑的原因是“主观无故意”,话说喝醉酒就可以算是主观无故意了?酒后杀人最高。。。。。
  • j
    joinway
    南京比北京牛
  • s
    springer
    你算是教不出了
  • E
    Eurydice
    南京法院就是爱干煞笔事
  • O
    OpEth
    对结果采取放任态度是间接故意,ok?
  • s
    springer
    你倒是证明他放任啊
  • d
    dragong
    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一个,连杀5个才死缓赚大发了……
  • z
    zjjly
    傻了巴鸡的,这玩艺一判死刑,以后就有了案例可以参考,大人衙内们以后万一也搞个4-5个~不毙能说得过去么?
  • O
    OpEth
    连撞了9人都没踩一脚刹车,这不叫放任啥叫放任?
  • s
    springer
    你作为一个酒鬼说出这种话来我也没什么可讲了
  • z
    zjjly
    这法官啥的判前面不可得琢磨,自己经常也喝多了猛踩油门,万一这次把Y判死了~下回轮到自己不是SB了么~
  • O
    OpEth
    你的意思是喝了酒之后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就不算是放任了?但是刑法规定了醉酒人犯罪负完全刑事责任。。。。。
  • s
    springer
    负不负完全责任,和主观是不是故意根本就是两回事。

    你今天这两连喷实在是太跌份了。
  • d
    darkryu
    搬板凳等主张废除死刑的喷子与尔等对喷
  • O
    OpEth
    明知自己要开车还是喝醉了,明知醉酒驾车危险还是上车了,明知超速驾驶危险还是超速了,明知撞死人了该停车还是继续猛冲。。。。。

    这些事实难道只需要说一句“俺喝醉了”就可以搪塞过去么?
  • w
    wyp
    话说以后在南京想除掉谁,就找个与被害人关系八杆子都打不到一起的杀手,叫他多灌点酒,然后驾车把目标直接撞死算球,大不了判个无期,只要这小子嘴严实,估计警方也查不出什么来吧。
  • s
    springer
    这些都是过失犯罪的典型心态,是严重过失,而不是故意的表现。过失是什么意思,自己去复习。
  • O
    OpEth
    直接引用百度百科。。。。。
  • s
    springer
    自己把过失是什么贴出来自己去比。
  • d
    dorn
    让别人无期。。还守口如瓶
  • b
    bfking
    那你的意思,醉酒驾车撞死人的都应该是死刑了?
  • O
    OpEth
    别死撑了,请注意判决的罪名。。。。。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不存在过失犯罪的,所以肯定是故意。。。。。
  • w
    wyp
    给他一笔钱,足以让他愿意做这件事,我电影看多了,不知道真实社会中有没有这种人存在?:D
  • s
    springer


    不要说我一天就骂你,这回给你个机会先去查了再来认错,我不骂你。
  • O
    OpEth



    难道你想说法院判错了么?应该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 s
    springer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有故意和过失两种形态,故意的就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时的叫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这个法官既然说犯罪人没有故意,那就是过失,因此在罪名上,要么是媒体报错,要么是法官写错说错。
  • w
    wyp
    醉酒驾车撞死人如果不判死刑,有可能出现我上面所述的那种情况。
  • O
    OpEth
    不可能,过失犯罪判不了无期。。。。。
  • s
    springer
    嗯这次真要表扬了,我都没注意,你说得对,法院是错判,很明显。
  • O
    OpEth
    那么你觉得应该判“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咯?七年以下啊,你觉得合适么。。。。。
  • s
    springer
    依法判就是这么着,立法的缺陷不能用违法判决来补救。
  • O
    Oldman
    不错是没天理,但是这是立法部门的事,不是法官的事。法官依法判才是合法……
  • s
    springer
    我是法盲

    不行了真老了记性象狗屎一样,一摸一样的案例以前就喷过,现在才想起来,当时就是喷的立法缺陷……
  • O
    OpEth
    问题是这个法官也没依法判。。。。。


    当然,如果照你们的意思“依法”判决了,估计网络喷子们要爆肛了,南京法院将再次伫立在风口浪尖。。。。。

    [本帖最后由 OpEth 于 2009-12-23 21:41 编辑]
  • n
    nosmoking
    天朝法律是个**,屁民想讨回点公道还是自己动刀靠谱
  • O
    OpEth
    那你觉得这法律应该怎么改才合适呢?把过失犯罪的上限提到死刑或者无期?这又和你反对严刑峻法的立场相违背。。。。。
  • O
    Oldman
    司法天生就是要独立的,立法才要听民意。喷子们又不理这茬了……
  • s
    springer
    我反对过于苛酷的刑罚,但我不反对罪当其罚。同意部分过失犯罪刑罚上限可以上升到无期。
  • O
    OpEth
    这么说来,这个罪犯如果提出上诉,应该可以有很大胜算改判7年啊,毕竟法官已经定性他是不是故意犯罪了。。。。。
  • O
    OpEth
    过失犯罪判无期,这也太严了吧?恐怕国外都没有这样的先例吧?
  • 第柒封印
    明显的是故意 不知道何来的过失之说
  • 欧美高清无码
    看了报道的。。。装第一个人后,不但没有减速,反而提速。。没判死刑算他丫祖上积了点徳。。。
  • O
    OpEth
    这案子要么死刑(故意)要么7年(过失),这个无期实在是判得不明不白。。。。。
  • s
    springer
    从道理说是如此,但法官处理得很鬼,首先他判的是故意的罪名,从判决形式看是没错的,其次他又认定罪犯是过失,对没判死刑做了解释。反正是乱七八糟的。
  • s
    springer
    这就是典型的想当然了。
  • O
    OpEth
    以下为虚拟场景:


    法官一边数钱一边威胁罪犯家属:“丫本来是死刑的,老子这次算是法外开恩了,知趣的就别上诉,否则直接改判死刑”。。。。。
  • 第柒封印
    这一档是10年以上、无期、死刑
    判死刑要求主观恶性极大 明显不符合
    再加上事后的悔罪表现啊什么的
    判无期比较合理
    只是对很多网民不好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