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期满收回”于法相悖
- flyskyvera“土地期满收回”于法相悖
http://www.dc2000.cn
按现有法律规定,住宅用地使用年限为7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为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为50年。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虽然法律没有规定续期是“有偿”还是“无偿”,但前提是“续期”,而不是“收回”。
[本帖最后由 flyskyvera 于 2011-2-11 13:12 编辑] - ailong法是"人"定的~
- flyskyvera是个别“人”定的!!跟我们没啥关系!
- flyskyvera不过好歹这个人也算是说了句真话!
- majian1posted by wap
天朝的法律嘛 你们懂的,也就是顶个球用 - ZHAO252l想到有个水浒电影版本里的那个对白了
法是人定的,天是无眼的
然后林冲沉默了2秒钟叫了一声:“天是有眼的” - flyskyvera发哥名句:算逑!!
- 麦田麦点跟妈妈讲法你就输了
- thetroopTG本身不就是与法相悖吗
- flyskyvera请问虾米是TG?
- 隐匿者建设用地?只有70年那个可以续期?
悲剧了,我家50年的 - 披萝莉皮的大叔也就是再圈一次钱的事,跟他认真干啥
何况我们这个年纪买的房子,还不知道TG等不等得到被圈钱的时候呢 - flyskyvera你说到点子上了!
- hpkiller请再去看看土地管理法。这个一直没改。公建用地,40年满需要提前申请续期,不批准的情况收回。而住宅用地一直没有明确,直到有了物权法,才明确规定自动续期。明明是法律越来越完善,居然还有人出来胡喷。
- kirbyx结果林冲吐血死了。
- 舟13TG就是大胖,P民就是野比,急需机器猫一只。
- flyskyvera是啊!幸好有明眼人指出来了!
- zwxworld只要还是只有使用权没所有权,那你就是有100万年期限也没球用。
- ace_blood应该是只要还是这些人当权,不管法律怎么改都没用.
- sunzhensz续期,拉倒吧!
到时候一口价,用更多的钱续期,等于土地再买一次新70年 - flyskyvera当长工的钱全被地主想方设法给弄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