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洛南2男女因豆浆溅身上砸死7岁男童

  • 緋月
    15岁要负刑事责任吧
  • W
    Windows
    地球太危险了太疯狂了
  • 黑羽天天
    LS某人只是质疑一下新闻是否美化死者吧。。。。为什么非要觉得这是洗地行为啊233
  • 7
    7eleven
    国外法定成年的年龄都是16岁!为什么天朝要弄成18岁?!现在的小孩子16岁已经思维很独立了!难道杀人放火的还纵容?!
  • 来自六年前
    建议改为12岁
  • t
    tinnk
    这论坛戾气就够重
  • 心之一方
    还要编辑下以示自己戾气不重喷了,老实说陕西因为经济不好,所以闲人比较多,而且陕西没有那种一门心思赚钱的想法,人比较直,头脑也比较简单,喜欢讲义气,但这尼马和戾气重有毛关系啊
  • c
    cgbox2006
    我走路上。。
    给一小孩用小自行车后面撞我,
    给吓到了。。是特意的。
    我也没杀他啊
  • l
    loudi909
    作为西安人很懂你说的话!
  • e
    edwang
    这样都能吵
    人家只是怀疑了一下新闻的完整性而已吧
  • 完整新闻出来了,但是不让上网,大致说几点让人喷的。

    1、从男的交代来看小孩除了溅出豆浆之外没有别的行为。
    2、那一男一女相互不认识或者说不熟悉,仅仅只是常年县城流浪互相见面有点眼熟的人。
    3、男女家里都是贫困户。男的小学毕业,女的不详。
    4、杀人之后,审讯的时候男人竟然说“以为只要赔点钱就可以了,自己没钱可以向银行贷款赔那家人一点票子。”
  • R
    Raven
    如果事件的被害人是个“成年人”,或者说14,15岁上下的“青少年”......有客观帝喜欢“质疑”受害方也有错,悉听尊便

    请瞪大眼看看受害人几岁?7岁......是从1数到7的那个“7”

    7岁的毛孩,被人砸死了.....需要人来“美化”嘛

    居然蹦出来2个客观帝,又是质疑新闻“完整性”了,又是脑补人家小孩“态度”不好,还蹦个“可怜,可恨”的名言出来

    不都说了,话绕了半天,说白了就是大人跟小孩一般见识,妈妈咪呀
  • R
    Raven
    这例子举的:D ......别说我抬杠

    你不是喜欢质疑新闻完整性的嘛?不是媒体说什么,你都不会轻信的不:D ,新闻说“无端”就“无端”

    说不定幼儿园里哪个野毛孩,也朝人家倒豆浆了,还恶言相加.....指不定里面哪个小孩,是人家世仇的儿子,都有可能啊:D

    如果你觉得幼儿园那帮小孩是无辜的,也不知道这贴里,你跳出来蹦达什么,人家这7岁毛孩,也是个彻头彻尾的无辜者,根本就是被人“无端”杀害

    或者也不知道新闻里这小孩,那个举动让你质疑“不无辜”了?2滴豆浆
  • n
    neomovie
    抬不过你,好了阀

    还是那句话,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 s
    shramm
    看116楼了么?当然你和这楼里另一位可以认为全是假的
  • R
    Raven
    我说你吧,别人在质疑你那句“名言”用在一个7岁小孩身上,是否合适.......你还能再扯得远一点嘛?

    同志你一口一个有些案例“可以套用”,有些"不能套用”,真强,善恶美丑,真相客观帝看得最清

    那话说回来,照你本帖的言论,你是觉得本新闻的这个凶杀案的受害者,也就是P孩一名,可以归类为“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种情况罗?
  • R
    Raven
    欧了欧了,我也散了

    反正网上说几句,也不可能阻止所有当爹的人,去和几岁的小孩死磕
  • n
    neomovie
    还来,你有完没完,自己幼稚算了,别拉别人下水,能不能套用,你自己判断,你说能就能,说不能就不能,浑身G点,还不承认,俺就此停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