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专题:火车撞人白撞是 强盗逻辑!

  • c
    cold
    请LS法律专家给解释一下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三款规定“确定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时,受害人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在本案例中是否适用。 :D
  • 猩猩带我去战斗
    适用,完全适用!!
  • 猩猩带我去战斗
    另外,翻越护栏的故意和“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的故意,不是一种故意。。。。。。。。
  • b
    breadabo
    如果说网易的标题改成“撞死白撞不合法”,那我就一点都没有意见。反正在我看来,自己跑到铁路上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的人被火车撞死根本就不应该得到赔偿。所以撞死白撞根本就不算强盗逻辑。
  • c
    cold
    那帖之前,还没人在一本正经的扣法律字眼吧。我就调侃一下强盗逻辑不行么? :D
  • 猩猩带我去战斗
    总之你认同中国的民法原则之一是强盗逻辑,所以,除非你姓铁名老大,最好不要用你的逻辑指导你在中国的行为。。。。。
  • 猩猩带我去战斗
    这个pose好,建议其他大明白学习一下。。。。。。
  • 不知所谓无所谓
    这就是前一个话题的引申,小孩子上高速公路被撞死,谁的责任? 只不过铁路的例子更极端,因为高速公路,你作为司机除了刹车之外还有“避让”,“撞隔离墩”等极端措施可以避免车祸。。。。铁路呢? 给火车司机配个方向盘,或者出轨紧急按钮?
  • 不知所谓无所谓
    请不要扣强盗逻辑的帽子给别人,如果你说服不了别人还很不爽,可以走开。
  • c
    cold
    适用,完全适用!! [/quote]

    那请法律专家继续解释一下,既然适用,那么在根据过失相抵原则之后,300块算承担交通事故的无过错责任.那么强盗逻辑的喷点在哪里?
  • 猩猩带我去战斗
    撞死人白撞的逻辑和无过错责任原则,其中必须有一个强盗逻辑,我扣什么帽子了?
  • b
    breadabo
    我可没说过民法原则之一是强盗逻辑。我之前已经说过了,在我看来所谓无过错赔偿责任只是一个出于人道主义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妥协产物罢了。我可以接受这个原则的合理性,但我更支持双方各安天命,互不负赔偿责任。铁路应该遵守法律,这没什么可说的。但是即使法律制定成“撞了白撞”,我觉得也不能说是强盗逻辑。
  • 猩猩带我去战斗
    那请法律专家继续解释一下,既然适用,那么在根据过失相抵原则之后,300块算承担交通事故的无过错责任.那么强盗逻辑的喷点在哪里?[/quote]


    同样的无过失责任,公路上撞死人赔多少?铁路罔顾实际损失和归责原则,同样的行为只赔300,算不算不公平?不公平还不改,算不算强盗啊?

    另外,这文章说的很清楚了,最高法院在2010年也明确规定了铁路赔偿的标准,也就是在事实上取消了强盗逻辑,算是正是的否定了这个做法,我说了不算,最高院说了总得算吧?
  • 维特鲁威人
    没说撞了白撞,明明赔了300块啊

    你可以说这300块的赔偿标准是因为铁老大思维僵化跟不上时代了,但确确实实是有这个赔偿标准的。

    有没有是性质问题,多少是程度问题
  • 空间无极限
    铁路是火车专用线路,并非行人车辆线路,而且一般都设有火车道口,地下通道等供车辆行人通行!火车的制动也不像一般机动车那样及时,而且因为在专用线路上,如果经常回避行人车辆,那么势必造成机车晚点,有可能造成机车相撞的更大后果!明知道铁路是危险的还故意去那边晃,压死确实是活该的!
  • 猩猩带我去战斗
    说他是强盗就是因为他不遵守规则啊,没有这规则,谁能说他是强盗呢?

    大家买东西都不付钱你也不付钱,你肯定不算强盗啊。。。。。
  • 猩猩带我去战斗
    别人嫖妓花500,你插完了一抖**扔了5毛,还不就讲价,不是强盗你做得出来啊。。。。。
  • c
    chooffy104
    不如这样吧,火车撞死人不管三七二十一铁道部都陪300万,铁道部没钱了国家财政补贴也要陪出来

    这样是不是就满意了

    [本帖最后由 chooffy104 于 2011-10-27 15:13 编辑]
  • b
    breadabo
    所以我说了我讨论的是逻辑问题,不是违法不违法的问题。如果网易直接说“撞了白撞不合法”那我完全没意见。
  • 猩猩带我去战斗
    这种“我就不管你们法律怎么规定的老子就把这一段的事管起来”这种逻辑就是强盗逻辑啊,因为这种逻辑不讲道理嘛,你想,一个人纵横法外,不讲道理,不是强盗是什么呢。。。。。。。
  • c
    cold
    铁路和公路的差别,楼上很多朋友说得很清楚了.如果公路也是封闭线路,固定轨道,无法避让...那么采取跟铁路一样的归责标准我很支持;如果铁路两侧是开放式的,受害人穿越铁路造成事故,铁路即使无责任也必须赔偿,这个我也认为合理.
    但是本案例呢?受害人翻越近两米的防护栏试图穿越一条行车密度很大的快速铁路.这种责任人在法律行为能力范围内能够预见而没有预见或已经预见但轻信事故不会发生而未采取措施所造成的事故及损失为过失,是确凿无疑的重大过失吧?
    你认为强盗逻辑是觉得300赔得少.我认为妥当是因为受害者对于损害的发生负有重大过错,依法降低赔偿金额合情合法合理.

    [本帖最后由 cold 于 2011-10-27 15:21 编辑]
  • 猩猩带我去战斗
    这事和你怎么认为毛关系没有,法律规定得清楚明白,2010年出的司法解释也表明了有权解释机关的态度。。。。。

    所以,为什么一个牛逼公司按照自己的与法律相抵触的规矩来对待相对人,就不算强盗逻辑呢?
  • c
    chooffy104
    你觉得陪300少是强盗逻辑,那我建议赔300W你还抬什么杠?
  • 猩猩带我去战斗
    你认为赔300这么少是应该,那我建议反过来赔你还抬什么杠?

    不是我有意要学你,只是你这种非黑即白的思维方式我跟不上,见谅啊。。。。。
  • f
    f90v
    那你陪了南京老太太多少?
  • 猩猩带我去战斗
    我虽然看不懂你这句话的意思吧,但是我猜呢,无非是指这条司法原则被滥用吧。。。。。

    滥用和不用之间,其实还有一种叫做适中的状态,对吧?
  • c
    chooffy104
    我不觉得陪300少是应该啊,我听了你的话觉得确实陪300是很强盗,所以我才提议赔300W的,但是你又抬杠,所以我不知道你到底想怎样了
    而且我也不知道你学我到底想表达什么
  • j
    jiamiao
    :D 跟着猩猩走 没错的
  • 猩猩带我去战斗
    原来你是认真说的啊,失敬了。。。。。

    300万挺好的,不过法律这东西很少规定的这么精确,要不咱就照着现有的法律来?改来改去的咱俩是满意了,大家都容易困惑。。。。。。
  • 脾气不太好
    300万太少了,受害家属怎么能放心

    还是300万亿比较好
  • c
    chooffy104
    我是觉得你说了半天都只是在喷,一句重点都没有说到
    这个事情吧,火车撞了人赔300,汽车撞了人赔30W,俺很少去研究这个也没啥太多感觉。
    既然人家这么赔,就是有法律依据把,要么就是,法律规定的是一回事,他们没按法律来办,反正你觉得一个300一个30W这么分开来赔是不对的,我说的没错吧
    那我也想满足你,要么汽车那个咱们赔少点,也赔300块?要么火车赔多点,也陪30W?要么大家都不赔了?要么大家打个折,都陪个15W?

    其实按我的想法,这行人自己冲高速路上或者铁轨,都是自己找死的,陪1块钱都是多了。但是我看你似乎不是这么想。所以我想说你肯定是觉得火车这个例子应该赔多一点,我建议300W是随口一说,也就顺着你意思,你想说30W咱们再商量

    关键是,你到底想想怎么样。我也五页的帖子一路看下来了。发现你也喷了蛮久,就是没看懂你实际上是希望怎么解决,希望你能说清楚一点。

    我个人是觉得行人找死一分钱都不该陪,你是怎么觉得
  • 猩猩带我去战斗
    我这5页基本上就俩字:法律,咱就照着法律来不就完了,何必规定300或者300万呢。。。。。
  • T
    TG春上春
    魔都2号线跳地铁的怎么算?
  • 猩猩带我去战斗
    我觉得你的问题只要看过主贴就能得到解答,所以我建议你在喷之前把主贴看一遍,好吗?

    你看过之后还不明白咱们再聊。。。。。
  • c
    chooffy104
    我花了整整一页来陪你这么多贴,你又是和之前5页一样说一堆废话
    所以说,你只是一下子说这里不好,一下子说那里不好,但是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按照你的做法,我也可以同样的说,我的想法和意见只要你看看各个论坛,多听听别人的意见,多看看自己说了什么,自然可以理解了,这样有啥意思么
    说到底你只是不停的在喷啊喷啊喷啊喷啊喷啊喷啊喷啊喷啊喷啊,一旦碰到实质性的问题,就只会藏头缩尾的来一句“我的话都说了你看不懂。”“我的意思前文已经说完了你再看看。”要么就是“我没啥要求我就是要按照法律来。”
    你这不是傻逼么。
    人家开个帖子讨论1+1等于几,有人说七,有人说八,有人说六,慢慢越来越接近正确答案了。你在旁边不痛不痒来句“你们都错了你们真傻连正确答案都不知道。”那别人问你1+1等于几,你又不肯说,在那死撑,一下子说“1+1这么简单还用说啊”一下子说“1+1等于几你们去看看数学书就知道了。
    说1+1=2会死吗?

    我看完了整个帖子,归根到底你也就是一个看谁谁不顺眼的喷子而已
    和你讨论没有任何意义,所以也不用什么继续聊聊了。
    你继续喷吧,拜拜

    [本帖最后由 chooffy104 于 2011-10-27 17:12 编辑]
  • c
    chooffy104
    走之前我顺便整理了一下你前面发的发言

    @猩猩带我去战斗:为什么“无过错责任”在国内外民事领域中广泛被采用,但是在铁路上却不适用呢?

    路人:这不是赔钱了嘛

    @猩猩带我去战斗:300块算承担了交通事故的无过错责任,这话你信啊。。。。。

    我:那陪300W好了

    @猩猩带我去战斗:不如我陪你300万不是更好

    我:那你想怎样?

    @猩猩带我去战斗:我不想怎样,就说按法律来

    ------------------
    你能不能简单的告诉大家按照你的想法铁路为了交通事故的无过错责任至少应该赔多少

    [本帖最后由 chooffy104 于 2011-10-27 17:27 编辑]
  • 猩猩带我去战斗
    别走啊,要不这样,为了证明你压根没看主贴,你刚才的问题我用主贴的原话来回答好不好?
  • 猩猩带我去战斗
    什么叫赔多少,我压根就不明白,难道你觉得每个案子的额度应该是一样的?

    这是就跟交通事故一个性质,情节不同,归责就不同,难道全中国汽车交通事故的赔偿额都一样?
  • 猩猩带我去战斗
    我一直说根据法律来,你就要我说具体数额,我到哪去找具体数额啊。。。。。。

    卧轨的,一分不赔也合理,在该设置警告的地方不设置,全责也应该,怎么可能有一个具体的数额?

    要说至少赔多少,那就是零呗。。。。
  • 7
    7
    posted by wap根据过失相抵原则,我想高铁撞人情况大部分应该死者倒赔铁道部门以及乘客可能因此蒙受的损失,真要细纠法律,好,你赔钱吧,不用赔那是怜悯你
  • c
    chooffy104
    300你嫌少
    300W你嫌多
    问你该多少
    你说看情况……
    你到底想哪样

    算了,我看了你最后的发言,说了半天都不知道你想干嘛
  • 猩猩带我去战斗
    话到这份上,再说就是侮辱你和我自己的智商了,你自己琢磨一下,为什么全国的汽车交通事故赔偿不是统一的,再来问我吧。。。。。。
  • 拉拉拉
    看看94楼。我觉得你才是一味只知道瞎喷,都不认真看别人回复的
    简单点说,你贴的07年铁路法与民法通则矛盾,以民法通则条款为准
  • 超越神的牛肉人
    我艹中铁内部人士乱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