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于网民对方滨兴的态度

  • 随便走走
    不要以为这种机会不会出现,30年前的天朝,现在的阿拉伯世界就是这样的

    当法律不再有效,大家可以不经审判就惩罚一个人时,大家的情绪马上就能转化成实际行动
  • 达尼.阿尔维斯
    你想多了现在是经济至上 加娱乐至死年代。大家都没空
  • M
    Mas
    割了楼主的卵,相信对楼主不会有什么生活的不便和伤害,对工作可能还更有助益,如果手法娴熟,也不会伤害楼主的生命。:企鹅蹬腿:
  • 神秘的陌生人
    咒他死更多的是一种调侃,除了武汉扔鞋事件,没有人真正威胁到他,这种抗议很文明了。
    虽然他只权力的走卒,但他自己也说了,要报答权力的知遇之恩,要为国家(国家机器)出力,把咒骂当作牺牲。既然他已经把灵魂卖给了恶魔,就不要怪别人把他看作恶魔。
  • p
    ppigadvance
    泯煮国家议会谈不妥动手打架扔鸡蛋怎么算:D
  • 水母寿司
    lz你想出名也不能自残啊233
  • m
    mjnaur
    这玩意儿是假的又如何?我用这个来说明方有权力不干这件事而已

    [本帖最后由 mjnaur 于 2013-8-30 15:39 编辑]
  • 处男也是人
    lz是傻逼
  • m
    mjnaur
    这不是有多大难度的问题。在互联网时代这点障碍所带来的影响以及自由方便地获取信息的价值比你想象中的大得多得多。
  • R
    Redofish
    我觉得是技术太差、该死
  • E
    Eurydice
    我觉得楼主连最基本的是非观念都没有
  • c
    cloudchilya
    恩,同样的道理可以适用于偷渡。。。哎呀好像不对
  • s
    skycn111
    只说一句,祝愿病魔早日战胜方校长。
  • A
    A9异形
    奇怪么?不奇怪吧?
    TG光是发个黄图不发种都要被扣JS。
    我当时买IPHONE1的时候还能上YOUTUBE,结果,强了。我不能咒他?他要是挂了我高兴,我放鞭炮!
  • 喜欢它likeit
    楼主偷换了概念,要求p民守法(正义)不要求国家守法(正义)

    是谁作恶在先,这个得说清楚

    如果作恶者得不到制裁,连骂都不能骂,这对吗
  • k
    kirbyx
    这坟挖的……
  • 张文强天才
    方校长这种人也居然有人洗地,我突然想到了桃之木玛琳
  • d
    dna69
    原来是鞭尸.,...
  • 愛的戰士
    这贴就能看出来,哪些是狗,哪些是人了。
  • i
    iPhone
    方校长挂了我买个两千响庆祝
  • k
    kualalumpur
    果然做狗的人太多
  • s
    sxyzero
    对,确实侵犯了。但我就是侵犯了?又怎么样?如果方校长不满大可以把我们告上法庭啊!这才是正确的处理方式。
  • 香蕉一号
    做胜利者的狗这是某些人的立场。
  • m
    mitsu
    楼主这种圣母情节让我想到了一个人,就是日本一次杀人案的法官,当时被害人家属要拿着被害人的遗照进法院旁听,被这个圣母法官禁止,理由是被害人的遗照会对加害人造成精神刺激。
  • C
    Crusher
    愿病魔早日战胜方校长
  • J
    JACKBAURE
    你可以选择做还是不做,选择做就要有被骂的觉悟。这不能怪网民。
  • m
    myrain
    这东西没有他也会有的,对他而言就是做和不做的选择
    他选择了做,就要承担被光大网民毒蛇诅咒的后果,没啥好洗的
  • 大头木
    当狗当初快感了
  • T
    TG春上春
    手机版扣分祭扫总是出错。先马克一下,回家扣6分。
  • t
    tazenda
    技术人之耻
  • 不知所谓无所谓
    楼主,你这态度就很成问题,方根本就没犯任何法。什么叫最多无期。
  • m
    mieumieu
    纽伦堡辩护
  • s
    szninten
    这贴就能看出来,哪些是狗,哪些是人了。
  • y
    yang_yii
    讲真。每次链接重置耽误大家太多时间,那窝火的心,想当面捅老方的人多了去了。
  • h
    himura
    楼主智障鉴定完毕
  • G
    Gillian_Chung
    我有个提议,把方校长死那天定为中国网络自由日。
  • d
    dalert
    智商着急,懒得扣了
  • S
    SHAN
    他到底啥时候死啊,癌症也一年了吧
  • R
    Redofish
    民族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