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高收入者申报个税需明确炒股等收入(转自“中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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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ustttt
    虽然前段时间已经有报道,并且因此还引发了大幅的下跌(应该是主要利空之一)。今天中证报又报道了相关内容,个人觉得离征收“资本利得税”为期不远了。下面是中证报的文章:

    国税总局修订明年个人自行纳税申报表

    ⊙本报记者 何鹏

    国家税务总局昨日公布最新修订的《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表》,要求自2008年1月1日起,高收入者进行个税申报时要明确填写炒股和卖房的收入。

    2006年11月,国税总局公布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但只笼统地规定符合条件的纳税人要申报财产转让所得。

    而新版表格在财产转让所得一项中,特别增加了“股票转让所得”和“个人房屋转让所得”两个申报事项。

    国税总局有关负责人曾解释说,对于股民来讲,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个人股票转让所得与损失盈亏相抵后的正数为申报所得数额,盈亏相抵为负数的,此项所得按“零”填写。

    值得注意的是,新版申报表另一个修改是要求拥有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填报“经营单位纳税人识别号”和“经营单位纳税人名称”。

    社科院财贸所一位专家对记者表示,在今年进行的首次个税纳税申报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一些企业主虽然很有财力,但将个人支出记在企业账上,由企业报销,个人直接领取的收入表面看起来却达不到年收入12万的申报标准。新版表格的这种变化可以使税务机关加强对这部分人群的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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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ustttt
    相不相关只能让时间来作证了: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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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pst
    这样申报没啥意思,漏洞很多。真想收的话直接象印花税那样收就可以了。
  • 火星人一号
    那亏的不能抵税? 不能看到老百姓有钱就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