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家鑫案判决之前,如果张妙家收了那20万,药是不是可以不用处死刑?

  • s
    sunever
    2月8日上午11点,西安,张妙之父张平选、张妙丈夫王辉、律师张显到达药家鑫父亲药庆卫楼下准备索回曾被他们拒绝的20万元。

    看到这新闻瞬间失去对这家人的同情心
  • u
    umi360
    當時為啥不說殺人償命外加賠錢?
  • l
    lanlan052
    难道像药家鑫这种恶劣的杀人形式都不该判死刑吗?
  • 高城紫门
    虽然足以判死刑,但是法院也认可了药家鑫的自首情节,再加上其积极认罪的态度和主动赔偿。其实还真不一定非要判死刑的……
    要是自首不自首、认罪态度积极不积极都一样要死成为了一个共识的话~~以后估计就有更多抓不到人的无头案了……

    [本帖最后由 高城紫门 于 2012-2-8 23:13 编辑]
  • 雾桑
    荒谬的舆论判死+1
  • 九月雪花
    当初就争论过是否真自首。已经判定不是真自首。这还有什么说的。
    要举例就拿你举例,爆头哥把你干掉后,被多人目击,并找到藏身处,这时爆头哥跑不了了,去自首。你能原谅爆头哥不死吗?
  • 不知所谓无所谓
    很正常,当初审判的时候不要,是为了要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失去了这个,他们就是去了一切。

    现在再要,官司赢了,仇人偿命了,再去拿赔偿就像取了存款拿利息一样。
  • 不知所谓无所谓
    法院认定有自首情节。药家鑫这种情况,因为太恶劣,就算自首判死刑也说的过去,没必要洗地。
  • m
    minaduki
    @minaduki mark
  • m
    minaduki
    @minaduki mark
  • 雾桑
    从法理来看,说不过去的。
  • m
    messiah
    这个案子法律自有公正
    但看了张显这个相貌这个嘴脸
    打心底觉得这人恶心
    有种不揍他一顿不舒服的感觉
  • 飞刀峰峰
    同意
  • z
    zo
    药家为了让儿子从轻发落,免于一死,给张家20万元,是理所当然的事,可受害人怕药家鑫死不了,就不愿要20万元,非让药家鑫死不可。

    现在,药家鑫已经死了,对于药家来说,也是一种不幸。

    我个人认为,既然为达到某种目标,不愿要20万元,目标已经达到了,现在再要就很过分了。

    另外,药家鑫是一个具有行为能力人,一切经济赔偿应该有药家鑫一个人承担,他父母没有这个义务。
  • P
    Pollux_zy
    当初想要人血馒头的人,现在又跳出来说张显混蛋。不愧是人生大赢家
  • m
    miomibuya
    同上

    真追求民事赔偿的话 也该是儿子负责吧
  • 8
    8-7
    这整个事儿,最恶心的就是那个张显
    之前看文字版只是觉得这家人没什么意思,牌坊立了还非要当婊子。
    后来看了那煞笔要钱的视频,我勒个操的,太特么恶心了。
    这张显哪是“被诚意感动愿意接受赔偿20W”的形象,特么就是刁民找准机会坑钱好吧。
    太恶心了,挟持民意让案子无法从轻判,得愿以偿后又返过头想吃肉,偏生还是一幅这样的嘴脸进食……
  • y
    yanglin13
    我觉得张显该死
  • c
    cnliao
    这么说吧
    我觉得药死张家也应该得这20万
    如果药家出200万张家接受轻判个死缓也行
    但是为了让他死就不能要赔偿这太不合理
  • 兰州
    为什么要给,案子已经结了,20万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
  • 日不落不起床
    拿赔偿要求判死刑没问题啊,可当初谁写的农村人并不难缠,请你低下高贵的头。大义凌然拒绝接受,还指明说这点钱你们留着养老吧。
    拿了好心人士70w的捐款,却一年不到冒出来空口说钱不够要药父给20w。

    看视频现在说药家是军二代还有人信吗,那楼比tg在是中下阶层了吧。
  • i
    ioridx
    就3个字

    不厚道
  • z
    zo
    我记得当时傅蔚冈不是在微博上悬赏,说转一条就捐一块钱。
    后来不是报道他兑现承诺,捐了54万?


    为何今天张妙家又说总共只收到社会捐助10w?
  • l
    loveMM
    这事应该分开说,药罪有应得是一回事,,张家目前很恶心是另一回事
  • t
    tanglee4950
    张家这么做确实挺恶心。。。不过我在想会不会有什么我们不知道的,因为张家突然这么做很奇怪啊。。。
  • f
    fatehe
    没必要给20万,当初说好不要,而且人也死了。法律上没有规定给,律师太恶心。
  • 一直都在胖
    这事得分开说啊。要加薪肯定是该死的,根本不是什么舆论判刑,法院也定性了,现在洗地的都是脑抽的。
    再说张显,既然当时没要,死硬的,现在一个劲的要,不要脸罢了。
    一个是不要命的,一个是不要脸的。
  • l
    lijgame
    药不死还有什么天理?
    至于现在要钱吃相难看是你洗地的理由?
  • j
    jjlheart9081
    当初药家愿意赔偿这20W,显然是为了买药家鑫一条命这是很明显的。如果张妙家收了这20W,药就不应该判死刑(当然舆论压力会非常大)。药判死刑对双方都是个悲剧。
    花钱买命在网上受到唾骂是必然的,这迎合了社会上仇富的心态。这案子舆论影响太大,张妙家当时就算真的愿意接受,他敢这么说么?不被骂出屎来。
    但花钱买命有错么?人已经死了再多钱也活不过来这是事实,对于一个家庭,花了那么多钱培养的孩子或者是家里顶梁柱倒下,经济损失是不言而喻的。赔钱至少能让受害人家庭将来的日子好过一点。而当时的舆论剥夺了张妙家的这个选项。
  • j
    jjlheart9081
    不赔钱,死。
    赔钱,还是死。
    那以后杀人的绝对不会赔一分钱!
  • b
    behire
    这种案子一般附带民事赔偿的吧。就是说判了刑,钱还是要赔?
  • y
    ycwzq
    有啊,不过应该是药家鑫赔,药死了就从他遗产里扣,没有遗产就不赔咯,他爸没有帮儿子赔钱的法律义务
  • 丝袜套头II
    这药家鑫曾经说过:“撞上农村人容易惹麻烦,所以我就。。。”这句话难道真要应验了?
  • c
    colappc
    随便百度一下 ,哪个不比药八刀情节严重?

    一、据《信息时报》报道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后,江西人周文逵为了逃过一死,主动交代1997年还杀过一人。广州中院认为他的行为构成自首,将其死刑改判为死缓。
    广州中院审理认为:周文逵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伙同他人在实施盗窃过程中使用暴力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依法应该数罪并罚;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没有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构成自首;同时又构成累犯,依法应对其故意杀人罪从重处罚。广州中院于日前判处周文逵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二、时报讯 (记者 李朝涛 实习生 何振兴) 23岁的阳山姑娘蔡某跟男朋友买菜回来走到自家楼下,边接电话边上楼时被邻居拖入房中弓虽女干致死,并惨遭分尸。昨日上午,这起情节恶劣的弓虽女干案在广州中院一审宣判,凶手何石德因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获得法院轻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三、黄法俭强*河蟹*害17岁少女,自首获死缓
    四、杀害男友10岁女儿,并让前夫帮忙将孩子尸体藏在冰柜里……昨日,顾晶杀人案终审宣判。二审法院认为,顾晶杀害无辜儿童,手段残忍,犯罪情节严重,应依法严惩,鉴于其有自首的法定从轻情节,遂依法改判被告人顾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五、焦作市中级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任火森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并赔偿受害者家属经济损失11.8万余元。2007年1月11日,省高法又将此判决改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六、2011年元旦,新乐东方美院(今名河北美术学院)怀孕8个月女教师被杀案震动四方。1月3日,该案告破:杀人凶手竟然是死者丈夫、河北农业大学在读博士左启华!7月19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新乐法院公开审理此案。
    判决结果:左启华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法院判处死缓的原因是:因左启华系初犯、偶犯,且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较好
  • 不知所谓无所谓
    有两点对药家鑫的死刑判决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第一点,就是药家鑫事件性质的恶劣,以及公众的高度关注和愤慨。这主要是药家鑫自己造成的,但是其中对于药家鑫军二代富二代的造谣,起了决定性作用。
    第二点,张妙家拒绝接受赔偿。
  • O
    OpEth
    刑事判决和民事赔偿无关。要说多少次?法盲真她妈多。。。。。
  • a
    adamstt
    杀了人,主动自首认罪赔偿就不用死了?不死刑有钱人就能把人捞出来!那对有钱人来说不是白杀人??!
  • w
    waterfirestart
    张家要钱的依据是什么?判决还是私下约定?如果是判决,没的说;如果是约定,不是已经拒绝了?
  • O
    OpEth
    私下说的话,不一定,有可能没有法律效力。。。。。

    就像韩寒那样,当初为了装逼嘛,当时大义凛然的不要钱了,但事后追要也不见得就不受法律支持。。。。。
  • 高城紫门
    主动自首和民事调解,通过各种协商和赔偿取得受害方的原谅的话是可以减轻刑罚的,但不是说不判刑或者说不判死刑就能马上捞出来,一般判个死缓什么的,就算表现良好转无期再转有期这也要关十几二十年了~~~要是一个人犯了重罪的,只要不是穷凶恶极或者情节无比恶劣的,以坐十几二十年的牢为代价也很大了,基本这辈子就毁了。

    [本帖最后由 高城紫门 于 2012-2-9 13:10 编辑]
  • s
    shepherdami
    假设一下,你是一个富家子弟,你会不会觉得放弃灯红酒绿的大好生活去杀人然后坐十几年牢赔一大堆钱再出来是件很划算的事情?
    会有人认为不用判死刑所以觉得杀人坐牢很划算吗?
  • O
    OpEth
    可以减轻刑罚和应当减轻刑罚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既然可以减轻,当然也可以不减轻。。。。。

    无论是否自首是否赔偿,判死刑都毫无问题。。。。。
  • O
    Oldman
    这个案子判的,不符合这段时期对死刑控制的标准,过于严了……
  • k
    kedokido
    没记错的话,那段时间交通肇事致死致伤好像是风头正劲的时候。
  • O
    Oldman
    交通肇事和这个案子有什么关系……
  • k
    kedokido
    从法律上说确实无问题。
  • k
    kedokido
    记得那段时间记得交通肇事致人死伤这类案子报道很多,民怨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