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检方回应“大学生抓16只鸟获刑10年量刑太重”

  • C
    Chuoqi
    明知故犯 用来牟利 自然是顶格重判
  • m
    moyanljx
    80年代大学生还值点钱吧。记者对事实好像都不感兴趣了,标题党才是主业
  • v
    virusG
    啥时候电鱼毒鱼的也能判刑就好了~
  • n
    nilren
    这个核心在于牟利。如果他当普通小鸟玩玩或者弄死或者养着都成,但他卖了还卖了不少钱,你说他不知道这鸟咋回事我确实不相信。
  • 风不行
    贪官贪几百万也就判几年,掏鸟就要判十年,不公平。
    这是很多人的朴素感觉。
    当事人应该是罪有应得,只能说,比起倒卖野生动物,人们更加恨贪官而已。
  • h
    huimei
    是恨为什么自己不是贪官或者贪官儿子。
  • l
    lionheart007
    查了一下,“阿穆尔隼”不属于珍稀濒危野生动物,为什么标注为“阿穆尔隼”就能证明这人是故意“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呢?

    百度百科: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而予以猎捕、杀害的主观心理状态。
  • 骨软症
    因为知道再怎么闹,贪官也还是就判几年。

    不过,光看这件事,没啥不公平。
  • 女武神
    因为风投鹰是二级保护动物 他收购风投鹰后 贩卖的时候故意说成不是保护动物的阿莫尔隼 这个就类似 卖气狗 故意说成是卖狗粮
  • e
    eva2015836
    90后小闫,原本是郑州一所职业学院的在校大学生


    河南郑州职校的也敢称大学生,这比你坛自称两把半还要夸张的多。
  • 蓝蓝的天
    不重,应该还有点轻
  • 田中健一
    这学生明知故犯的,网上贩卖珍惜动物肯定是严重的刑事犯罪,证据确凿量刑一点问题都没。
  • 狗娃
    就跟贩卖仿真枪一样~~~~~~都是重罪
  • 億万千
    这有什么不理解的,你打死个大熊猫卖肉你看看判几年?
  • 莫天苍
    明知故犯真心活该了
  • 残忍小红帽
    明知故犯,且为了牟利,判得一点都不重。
  • k
    kelaredbull
    一年都不年,直接崩了
  • 8
    81925
    “小孩子不懂事放假掏个鸟窝,为什么要判十年,毁人家一辈子毁了一个家 法律不外呼人情 李天一强J妇女也就十年 哪么多贪官也就几年 TGBXS
    你们说是不是这个理?
  • T
    Totall
    的确不应该,看看国情就应该欺负普通小动物,孽孽猫杀杀狗,咱没有小动物保护法啊,搞什么珍惜动物啊,这大学真白读了。
  • k
    k00790
    刚出新闻
    云南原副省长沈培平受贿人民币1615万元一审获刑12年

    对贪官太好了。
  • 一直都在胖
    花钱找人去做精神病鉴定吧,直接撞死俩人也没判十年不是,总之还是屁民命不值钱,不如鸟
  • 掌机至尊
    喷了,这绝壁被人搞了,花鸟市场转一圈,起码能抓十几家啊,身边玩这些的多了去了,好歹玩这个的都是养着,过冬放走的

    去年杀豹猫那事情好像什么声音都没了,鹅国,呵呵
    http://news.qq.com/a/20141128/004020.htm
  • w
    wascoo
    说这话就跟那些说别人都违停啊,为什么就贴我条子的一个德行。抓十几家喷了,干嘛不去举报啊,说不定还能弄个重大立功表现。
  • 金碧辉煌
    是贪官判得太轻
  • l
    lyt777
    楼上这些洗地的也是逗,你们说贪官判的轻也就算了,说贪官判的轻反推说卖鸟也该轻判是不是有点逗?
  • c
    craZyFeFe
    如果抓的是16只狗的话,估计呼吁死刑的人会增加不少……
  • D
    Darun
    反正天朝法无定法早就是公认的了,执法者随着心情来。想怎么搞就怎么搞
  • e
    engp0447
    “阿穆尔隼体长30余厘米,是小型猛禽,以昆虫为主要食物,系国家二级保护鸟类,因其脚是红色,又称为红脚隼,属隼形目隼科隼属”
  • C
    Chuoqi
    贪污的钱可以充公 钱只是个数字
    而保护动物抓了杀了卖了 就少了一只 个人饲养不繁殖 和死掉没啥区别
    两者的价值根本不对称
    金钱价值只是偷猎量刑的影响因素之一,而不是主要因素
  • e
    engp0447
    “ 阿穆尔隼体长30余厘米,是小型猛禽,以昆虫为主要食物,系国家二级保护鸟类,因其脚是红色,又称为红脚隼,属隼形目隼科隼属”
  • n
    nick`
    如果检察官说的是真的,我对判决持支持态度,两个大学生,完全应该知道自己做的事情的严重性!
    相对的,贪几千万上亿的才判几年才是真的让人郁闷的...
  • 掌机至尊
    这玩意300一只随便买,基本都是养一阵子就放掉了

    猎杀豹猫那事情怎么没声音了?豹猫还卖掉了,最后抓到就罚两千块,没收卖猫的470
  • R
    Raven
    233,本来就一明知故犯的案子

    不又是举个无知不懂事的“贫穷大学生”标题党,制造噱头嘛

    农村穷苦人家出来的,不知道不知道啦,无知者无罪,然后一帮“网络老百姓”又感同身受了,这是苛政恶法,居然判这么重

    这要是哪个富二代掏个鸟窝,给判10年,你看还有这么多人替他叫冤嘛 23333,估计喊枪毙的一大群
  • l
    liu2596960
    一次掏12个 简直就是连端了几窝

    建议依法行事
  • l
    liu2596960
    人们真的恨贪官?
  • R
    Raven
    看看主流网站的那些评论就知道了:D

    有些人对于法律条款本身毫无兴趣

    但对于被判的人的身份,倒是有极强的关注度

    同样的案子,对象是个“富二代”或“穷苦大学生”,往往会有截然不同的社会效应

    同一个人吐槽同一件事,但讲出“全TM枪毙”,“判重了,恶法”两套截然相反的说法,讲真毫不奇怪
  • f
    fuckmic
    他能够正确辨认出改物种和其他物种,所以可以推定他具有相当的识别物种的能力。所以起码他的行为符合明知这一项。
  • 億万千
    喷了这个话题有什么好吵的,首先法律明文规定,其次也没出什么奇葩法官奇葩律师等吸引眼球的人,再者罪名也是大家认可的猎捕珍稀野生动物,最后也没有什么反转内情,喷点在哪里?
    和贪官对比更喷了,你要是大学生嫖娼判十年还能和官员比一比,这种不同案件有什么好比
  • 六翼天使Ⅱ
    开眼界了,这也能有洗地的…………
  • l
    libramz
    部分人确实不如鸟,说的没错
  • s
    sonicteam
    帮洗地的 说傻逼都不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