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管理实施细则 开始执行了

  • t
    task
    没人指出我理解的错误之处 是否说明我理解无误??
  • 鬼冢英吉
    是的,发这个帖子你就已经违法了
  • c
    clockworkjian
    我的理解这个主要抓的不是作为一个看热闹的鹅去评论
    而是针对那种做成节目的故意吸引眼球的想赚钱或想出名或想不可告人的那种组织或团体行为
  • 绚烂航迹云
    Posted by: Sony F8332
    对,全部违法,至于抓不抓,就看心情了
  • t
    task
    你的理解是指怎么执行,并没有从原文里体现出来。
    我先问问字面意思我理解的对不对
  • c
    clockworkjian
    我这么理解的 比如我在政治帖跟帖发表意见 那性质就是评论 算不到服务
    比如有人发政治帖发表意见 那看管理员心情 可能就是服务性质了
    从字面来看 普通鹅评论一下应该不算服务吧
    当然总的来说 看管理员心情总是没错的
  • 鬼迷心窍
    把法规直接定到最严尺度,到时候抓还是不抓,看心情。
    把你抓了你也没处说理,白纸黑字写着呢
  • t
    task
    也就是说评论算新闻信息已经白纸黑字确定了
    可以争一争的是 是否算"服务"
    这么说对吗?
  • t
    task
    论坛上的几个新闻人肉转帖机是否可以算"提供服务"?
  • c
    clockworkjian
    我再强调一下 从字面看 评论算不算新闻信息 首先要看这个评论算不算服务
    你看看正文 先出来新闻信息服务这个词 再来定义这个词里的新闻信息
    所以问题似乎不是很大

    还有一点 这么说对不对 我也并不知道 跟你一样 只是我的理解
  • t
    task
    从语文的理解上 原文说的是
    评论肯定是属于新闻信息的 因为第二条先定义什么是“新闻信息”,然后才是说明“新闻信息”的“服务”

    本帖最后由 task 于 2017-5-5 09:13 通过手机版编辑
  • t
    task
    这说的是谁有资格申请 字面上并不能代表没资格申请的就不会被管吧。
    顺便按你这说法 tgfc论坛所属公司应该有法人吧 也就是说6月1日后tgfc没有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话,诸位转载新闻或发表公共事件评论就可以罚论坛,就可以关闭此论坛并处罚论坛法人1万块吧
    按你的说法 我这理解对不对?

    本帖最后由 task 于 2017-5-5 09:51 通过手机版编辑
  • t
    task
    楼上此言差异 tg可以无脑管 我们不能无脑黑 否则不就 #都一样# 了吗?
    我 #都一样# 学还是学的很好的
  • E
    EVA1
    我一直说TG法律体系目的一向就是这个
  • 九月雪花
    因言获罪的现实版。这贴里评论的估计都危险。
  • 孔子而思
    目标-公众号,

    不信看实操。
  • t
    task
    我仔细想想你说的不对
    很多微博微信等公众号并不是企业有法人 ,难道就管不了?这个和第五条强调“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以及19楼的说法矛盾

    本帖最后由 task 于 2017-5-5 12:22 通过手机版编辑
  • r
    reg-neo
    没有盈利不叫服务吧
  • t
    task
    至少从语文角度服务和盈利关系不大
    服务(汉语词语)_百度百科
    baike.baidu.com/item/服务/85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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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是指为他人做事,并使他人从中受益的一种有偿或无偿的活动。不以实物形式而以提供劳动的形式满足他人某种特殊需要。
  • l
    lobydenk
    我现在是黑都懒得黑,反正都完全不要脸了
  • Z
    ZATO_1one
    服务和目的不挂钩
  • Z
    ZATO_1one
    看法要看整体和立法逻辑

    每个条目可能有歧义或者信息不全的情况 但是结合了整体和立法逻辑 那么每个条目的信息也就完善了

    所以你的理解还是有误
  • t
    task
    你指哪个?"这说的是谁有资格申请 字面上并不能代表没资格申请的就不会被管吧。"还是"顺便按你这说法 tgfc论坛所属公司应该有法人吧 也就是说6月1日后tgfc没有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话,诸位转载新闻或发表公共事件评论就可以罚论坛,就可以关闭此论坛并处罚论坛法人1万块吧"
  • 猩猩带我去战斗
    你再仔细想想?

    规定的很清楚了,不是企业法人怎么办,很简单,不能发新闻啊,想发就去注册公司呗。。。。。
  • t
    task
    那不就和我说的一回事吗?
  • t
    task
    以前你发表破坏民族团结言论只能公安有实名信息有权抓或罚 现在网信办也有实名信息和执法权了而不用劳烦公安部门了 有两个部门可以不用联合执法自己单独就能阻止你破坏民族团结

    本帖最后由 task 于 2017-7-15 06:54 通过手机版编辑
  • 离神最近的人
    我去,你们越说越恐怖,我还是赶紧变卖资产出国当鹅好了…
  • 以论坛来说,发帖才是向公众发布,回帖只能算讨论不能算发布。
  • 冬年斯基
    互联网行业现在火不火? 钱多不多?

    那么这个主管单位绝对是肥差中的肥差
  • b
    breadabo
    你们不是总说tg不讲法嘛,现在给你们法了,还有啥不满意?
  • c
    coolwind
    呵呵,呵呵呵,老爷们高兴就好,反正鹅叫唤也没用。
  • e
    elia
    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 C
    Crusher
    有个问题,我谭还能开几天?
  • p
    psychoo
    有个词儿叫恶法。
  • 绝赞好评
    严格立法,普遍违法,选择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