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回族孩子16岁结婚到底应不应该?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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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z2009
    我们回族孩子16岁结婚到底应不应该?对不对


    通过查阅大量资料加之个人观点我主要对回族孩子早婚现象的几点原因加以分析,如有不妥之处还望大家批评指正
    第一、宗教习俗的原因
    我们《古兰经》中规定,一个穆斯林,身体健康,具备结婚条件的都应结婚,结婚是主命和圣行,我们认为具备条件而不结婚的是违背真主的圣意,所以婚姻对我们穆斯林家庭来说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是父母一生的重担,一生的责任,称之为“挑担子”,孩子婚事的完成称之为“卸担子”,父母早早卸完担子,责任也就尽到了。
    第二、家庭传统观念的影响
    在我们传统家庭的观念当中,女儿是别人家的,儿子才是自家的,家里一般重视男孩的教育,女儿迟早是别人家的受不受教育无所谓,一旦辍学,女孩子往往成为首要对象,帮助父母操持家务,照顾弟弟妹妹。然而女儿的出嫁不仅可以缓和家里的经济负担,而且还可以带来一笔收入。我们不可否认在我们宁南地区如今聘礼是相当高的,然而男女之间的结合成为两家之间的交易,在礼金书目之间两家不断磨合。
    同时我们大多数回族青年男女受大环境影响,受宗教习俗影响的传统婚姻观受到很大的冲击,宗教意识比较淡薄,婚姻出现许多问题,如私奔,同居等,我们有些老人就发出“这个世界乱了”的无奈。但我们回族又特别重视家道很在乎别人对于自家的评价,而这些大多数都是通过子女的表现来评价的。由于缺乏良好的教育方式,我们的长辈们试图通过早婚来收住孩子的心,维护家道,维护自家在邻里乡亲当中的名声以及地位。
    另外我们大部分家庭还是以务农和打工为主要收入来源,然而对于新一代的年轻人,他们似乎更喜欢外面的生活,孩子不在父母身边,对孩子的行为很是担心。我们的父母希望通过早婚,拴住孩子的心,待在父母的身边,即使到外面出去打工了也可以相互有个照应。
    第三、文化程度的影响
    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我们的老人依然存在重男轻女的思想,认为女孩子是别人的人,读那么多书也没啥用。所以导致了农村女孩和妇女文化水平较低的现象发生,这使得她们缺乏独立思考问题的能力,使得早婚回族妇女对于婚姻缺乏正确科学的认识,更不了解早婚的危害,在很多情况下,都认为自己是“配角”,“在家靠父母,出嫁靠丈夫”是大多数农村回族妇女的座右铭,受传统观念束缚,并深刻认为男主外女主内,在婚姻问题上更是听从父母的安排,没有自我意识。
    第四、其他原因
    由于其他多种客观原因,加上封闭的环境,缺少与外界的沟通,使得早婚观念在我们宁南地区得以存在和延续;比如婚姻登记管理力度欠缺,在我们那个地方制度几乎表现为真空,制度缺失,《婚姻法》缺乏严格贯彻与落实,等到孩子念书要户口了才想起办理结婚登记,我们很多人到四五十岁才办理结婚登记。然而目的却是为了贷款,以夫妻名义可以贷更多的款,很多人才都来办结婚证,很多人一辈子也都没见过结婚证的样子;个人的原因也是农村回族早婚得以维持的一个重要原因,青少年的生理和心理结构越来越趋向于较早的成熟,缺乏严肃正确的恋爱观,加上一些宣传媒介对男女爱情生活的不适当描写,青少年辨别是非能力较差,又缺乏对健康与非健康宣传品的鉴别能力,促发他们对异性的神秘感与对婚姻的好奇,再者受家庭风俗的约束,男女之间频繁的交往是受家里限制的,即使是认识的人见面也只是打个招呼,男女之间长久的谈话会被视为不正当的男女关系,由于接触异性的机会很少,日常交往圈子狭窄,交往方式单一,对于异性更加好奇。
    最后我总结一下我们回族孩子早婚的原因(一)家长主导婚姻,子女无自主权
    “婚姻在实质上是一项交易性很强的人生和家庭合约,除了传宗接代,家庭延续的功能外,婚姻还涵盖家庭层面的资本保护,维系社会地位和实现社会流动等意义”。孩子的婚姻,从提亲到结婚都是在家庭层面来进行的,子女很少参与,男女双方的婚姻成为双方家长资本交换过程当中一方的支付是否符合一方的期望。贫困女子通过“婚姻梯度”实现向上流动,而且在农村回族家庭当中家长从小教育孩子最多的是“听话”(即不违背父母的意愿),少说话多做事,邻里乡亲之间评价一个孩子是否有教养,也是从听话的角度,包括婚姻在内的大大小小的事情都由父母来决定,农村回族妇女的人生道路都是父母提前安排好的,其人生道路大都遵循以下模式:
    出生之后等到8,9岁家里送去学校读书,等到11,12岁的时候,可以帮父母分担负担的时候辍学帮助父母照顾弟弟妹妹,料理家里, 女孩子待在家里就会有人提亲家里觉得差不多就会结婚,然后生子,她们的女儿长大成人后又开始重复她们以前的道路,反反复复。农村回族女孩的一生是由父母来决定,将一切归之于命,并认为父母安排的这一切她们理应接受,婚姻最终成为双方家长之间的交易。
    (二)农村回族妇女在对待自己的婚姻时表现出的顺从性
    “尽管在女性心里当中,顺从不是她们心里固有的特性,但是在现实的生活中,道德伦理观念等一系列教条却处处要求女性必须遵守顺从的礼教”。很多时候她们把自己融汇于男子的世界当中,而往往忽略了自身形体的存在,不去考虑自己在家庭当中地位,所做的贡献。然而我们的教规当中孩子“出幼”年龄的规定(男12,女9)使得女孩子早婚变得理所当然,而我们的男性又更倾向于娶比自己小的女子为妻,婚姻市场的需求同时提出了早婚的供给。虔诚的信仰,畏惧的心理,以及较低的文化程度,使得农村回族妇女在对待自己的婚姻时表现出的顺从性。
    (三)处在早婚的社会环境当中使得早婚成为习惯
    长期生活在农村的回族妇女们习惯于早婚的风俗习惯,“晚婚”(未读书年龄大于20岁的女性)却成为人们不能接受的现象,成为人们议论的话题,进而影响婚姻选择的范围。当地家庭之间的婚姻至少要求门当户对,双方的社会地位及财富大致相当,农村回族女性更希望通过婚姻实现向上的流动,遇上经济条件好的,年龄的大小成为不予考虑的次要因素。农村地区单一的生活方式,亲戚邻里之间狭小的生活圈子,使得农村回族妇女对未来生活充满好奇与向往,在大家彼此之间的效仿下,纷纷走上了早婚的道路。
    结婚时高昂的礼金,成为两家结亲的最低筹码,子女的婚姻成为两家利益交换的媒介,早婚使得原本以爱情和幸福为基础的婚姻成为了以利益为诱导的畸形婚姻。早婚对于妇女的危害,父母较低的文化水平对下代子女的影响,使得家庭的发展处于一个恶性循环当中。
    最后附上几点早婚早育的危害
    1、十几岁的女性还只是个孩子,自己本身也还处在生长发育的阶段之中,生孩子的危险自然加大。一般情况下,女性在25岁的时候,身体的状况才会达到一生中的巅峰,所以在25岁怀孕是对宝宝最好的选择。
    2、如果还在发育中的女性就怀孕的话,因为生育器官还在发育中并不是特别完善,那么怀孕期间的内分泌功能就不健全,很容易造成流产或者是早产。这两种情况对女性朋友都是有着极大的伤害,而早产的胎儿就会体弱多病,造成一生的遗憾。
    3、正在发育中的女性怀孕的话,因为孕妇自身也在长身体,需要大量的营养会和胎儿争夺营养,这样就会造成胎儿营养不足,对胎儿不好。
    4、早早怀孕的话,分娩的时候也会很痛苦,发生危险的系数也比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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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ewi
    那天听1039有个专家说10来岁的孩子有性生活是好事,好像能减少什么什么危害来的,记不清楚了。生孩子什么的人家就没说了。
  • 億万千
    这样看,回族和普通农村汉族没用什么不同,只是愚昧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