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一篇对韩寒事件的专业法律分析以飨法盲

  • M
    Minstrelboy
    lady快去告A9!!!
  • O
    Oldman
    你这文章法盲看了不知道怎么说,非法盲看了没得说(基本都说过了),注定无人问津:)
  • z
    zo
    顶蜜蜂。。。。
  • 阿道
    喷了。公检法居然说自己法盲。
    我作为法盲觉得这篇文章说得很清楚,有道理。
  • c
    c月光咖啡
    马克,这文章很好
  • y
    yougeren
    我也喷了,但是我不敢说
    因为我觉得我在他的管辖范围之内
  • 雾桑
    对于我为种只懂税法不懂民商法的人来说,这篇文章很有营养啊
  • D
    DarthVadar
    法盲觉得大概看懂了...
  • c
    cf3b5
    非常赞同!我觉得政治人物和公众人物根本是两个概念,政治人物是公职或者从事公共事业的为营生手段的人,被人喷是可以理解的!公众人物大多都是依靠自己专业知识或自身条件营生的人,只不过能力或者条件过于优秀而被广为人知而已!如果因为能力条件优秀就可以被人任意诋毁,并且丧失普通人可以使用法律保护自己的资格,这也太tmd离谱了!
  • e
    earth2012
    小四可以原样还你,我们都懒得看
  • c
    cf3b5
    请不要随便代表别人~
  • e
    earth2012
    你想星球大战是吧!以其人之道还其人之身!常识啊!
  • t
    tigerhead
    shoucang
  • 南方仁
    说的很好
  • d
    doomking
    别叽歪了
    法盲楼猪就说说类似的案子哪个原告赢过吧
  • s
    smilemiles
    宝贝儿别类似了,我要真去院里查了档举了案例你又得说不类似被告不姓韩了,咱们就看这次吧,除非韩寒接受调解,不然你支持的方老师就洗干净了等着吧。
  • O
    Oldman
    你果然被收编了,哈哈
  • y
    yamiyama
    方傻逼输的官司可多了

    四姑娘老早被法院判抄袭还赔钱了结果不照样是财源滚滚

    就算官司输了,赔钱了,还是有很多无脑粉丝去支持的,这就是国情,这些无脑粉丝的头盖骨里面没有是非黑白,没有道德责任
  • y
    yy77
    真法盲谁还看这么长的文啊。精力都用在喷hh上了,还能喷政府,多上脸啊。
  • s
    shixn
    我还是想问举证责任的问题,如果要认定代写事实的话,这事到底应该谁举证......
  • O
    OpEth
    妈的,太长了,看完也不知道谁应该胜诉。。。。。
  • z
    zczc000
    蜜蜂来看下,这何兵的回答有何漏洞?

  • s
    smilemiles
    指韩寒非真是作者=指韩寒冒名=指韩寒欺骗读者消费者=指韩寒违反诚实信用义务=指韩寒违反著作权法,这还不侵犯名誉权啊?
  • s
    smilemiles
    你这人是个坏人...

    老实说案子在上海审说不定不会那么悲观,若是政府对这件事不敏感,加上遇上个有想法的法官就没问题了。

    最悲剧的结局就是何兵这个白痴说的方胜诉,但"还韩寒清白";
    最理想的结局是方败诉道歉赔大钱,但是判决中仍然指出对公众人物正当合理质疑权合法。。。。。。


    wpq要求是不是太高了?
  • s
    smilemiles
    另外一旦法院如你所说猥琐致斯,韩喷子也可以作大度撰文表示,仍然欢迎所有对他的水平质疑批评包括肘子就行了,只是不容诽谤,倒也不至于哑巴吃黄连。

    怕是怕法院判个囫囵,最高再拿来当个指导判例,适用于一切涉官案件就悲剧了。
  • e
    earth2012
    党的事业至上

    方韩案将作为指导案例适用一切对公众人物、官员干部、机关部门、阶级政党、等


    “爸爸,这么十三的案子谁诉的?”“好象是一个叫圆圆的。”
  • f
    flashback
    质疑方举证。
  • s
    smilemiles
    40楼错了,谁主张谁举证,韩寒起诉,首轮举证责任确实在他,不过韩寒应当证明什么?很简单,提交方的言论,加上自己署名出版书籍的事实即可.
  • t
    task
    方败诉过3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