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1的一个无关立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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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ainaxeva
    不管谁对谁错吧那个员工满了10年,为什么不是无固定期限合同?!
    如果是无固定期限合同,要求2N是符合劳动法的。
    但是在这个之前,十年的员工为什么还是固定期限合同?!
  • y
    yangkghjh
    罪名还变了两次,不就是欲加之罪吗
  • g
    gainaxeva
    回复3#田野调查


    不少企业?!
    按理都算违反劳动法了,如果这个事情放在台面上都不追究,那就算默许钻空子,那全国所有想倒闭的企业都这么玩,然后遣散费都省了
  • c
    cjiangj
    劳动法里面的腾挪空间又不止这点,别惊讶
  • z
    zhanghe
    我才三年就给我签无定期了
  • r
    rickshaw
    无定期其实没啥意义啊,一样可以解除,赔偿一样n+1HiPDA怪兽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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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ainaxeva
    回复8#rickshaw


    无固定期限就能合法的要求2n了,n不大于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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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ang88795
    现实是大多数私企活不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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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ustao
    楼主是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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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ewix
    就HW一家这么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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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nwater
    就hw有这特权,其他这么干的分分钟被仲裁和法院焦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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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ainaxeva
    回复18#lanwater


    那看这次是不是还是默许,再一次默许的话,也许很多国企要跟着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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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ogic90
    钻法律的空子,算是违法吗?HiPDA·NG
  • l
    lanwater
    就是违法,
    奋斗者协议就是个违法的合约 iOS fly ~
  • g
    gainaxeva
    回复20#logic90


    钻空子没事的话,你可以避税避的精光,但敢不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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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06524
    无固定就可以调岗调薪了
  • s
    spectre
    有人想为啥劳动法这么不严谨啊,有这么大的漏洞。
    换种角度,要是当时不留漏洞,说不定这法就通过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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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k999
    回复19#gainaxeva

    我所见到的国企都没这事,对国企的领导来说干这事就是把雷扛在自己身上,没必要。
  • l
    logic90
    其实,不是漏洞。。。企业给钱开人,总不能不让吧?开完之后,合同中断了一天,或者哪怕中断了一秒,再签个新的总不能不让吧?HiPD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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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hll
    回复25#xiaozei
    干16年拿18个月 2n可是24 iOS fl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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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iaozei
    我不管,算数谁不会?我要独立思考
  • d
    dhll
    回复29#xiaozei
    哈哈哈 这个是昨天那个帖子教的套路 iOS fly ~
  • g
    gcggcg
    昨天见到一个网上的 深圳市劳动合同规定
    不允许先解聘再重签合同规避N+1赔偿中的N
    说是上一次合同结束后6个月内又跟同一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的,原来的工龄有效
  • g
    gainaxeva
    回复26#lk999

    明年就难说了,因为机构改革,很多事业编制分流到或者改企业。到时是原单位赔偿后新合同还是继续年限?举个例子,江苏某个被不存在的中垂部门的实验室即将交给国投还是中投。据我所知,实验室设备是国有资产不能买卖,那么应该是租赁或者怎么让国投用,条件就是人员全部接手去,包括事业和聘用人员。
    那么要么原来的也就是现在的中垂部门拿钱赔偿后去新单位,或者就是新单位继续和原实验室人员签无固定期合同。那么这个2n的成本转嫁到新的企业?将来做不下去了新企业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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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ogic90
    搞这个的公司不是出不起那个N。。。而是不想给不固定合同。。。

    你看看不固定合同的规定HiPDA·NG
  • l
    lanwater
    1.法人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新企业要承担原来的年资。
    2.但是并购谈判的时候有些公司会谈这一条,要求原来的人全部解聘再重新入职,因为这时只要赔n+1(企业破产或重大变更的集体裁员只要n+1)。
    实际上2n+1并没有得到各地仲裁部门很好的支持,哪怕是企业违法解除合同,基本上都是按照n+1来谈的。这次也算做了一次科普iOS fly ~
  • 既来之则安之
    流水不腐,虽然很残忍,但是企业要保持活力就必须这样。
    能力强的人会因为个人发展和薪资跳槽走人,能力弱的会安于现状,时间久了,剩下的都是能力弱的。 iOS fly ~
  • g
    gainaxeva
    回复34#lanwater


    我说的情况有点特殊,比如a局原本下属有实验室或者监察站,里面的都是事业编制和合同工。现在分流,那么可能是某家检测公来接手设备人员。届时新的合同签订时。对原本已经无固定期限的员工最优选择肯定是原a局赔偿后再和新公司签订新入职。
    但是因为政治因素a局不想赔偿或者拿不出钱,那么可能转手给新公司,那么如果新公司一开始就和原来那些人在承认a局工作年限基础上签新合同,满五年的算第六年,无固定期限的也算无固定,那么如果将来有变化,也能按照无固定期限或者原a局年限赔偿?
  • g
    gainaxeva
    回复39#gcggcg


    等你工作满十年,一般35了,签满二次五年合同,然后应该签无固定期限时,你单位hr问你合不合理,你什么感受?
  • g
    gcggcg
    这肯定是显而易见的屁股决定脑袋的问题
    劳方和资方会得出截然相反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