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G法律高人请教,这种蛋疼的行为是否违法

  • d
    ddzz
    一个小偷偷窃了我100块,我为了减少损失,也采用了偷窃的手法从这个小偷身上得到100元,但这个手段是否违法?
  • s
    smilemiles
    两个盗窃行为,但不至犯罪
  • 花园ゆり子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是当场偷回来还是过了很久?
  • V
    VODKA
    如果是一万块呢?应该犯罪了吧?
  • s
    smilemiles
    那当然
  • d
    ddzz
    不至犯罪是指数额,还是指其他方面?

    笼统的的说,是违法行为吧?
  • V
    VODKA
    俺认为当场偷回也是犯罪。。。。。
  • 花园ゆり子
    当场偷回我觉得可以主张自助行为。
  • s
    smilemiles
    对。
  • V
    VODKA
    嗯,拿回自己的钱应该没问题,但如果是偷的另外两张呢?
  • s
    sectionboy
    如果编号一样呢
  • s
    smilemiles
    如果是无意多拿,那是不当得利,退换,如果是有意那就是盗窃。贼的钱也不能瞎偷的…………
  • s
    smilemiles
    当然通说不是如此认为。
  • d
    ddzz
    多泄,多泻
  • s
    smilemiles
    你清楚了?我都没清楚。司法上处理这种情况的方案本身就有很多冲突,存在矛盾。偷回自己借出去的东西有的算盗窃,有的不算只算个诈骗………………
  • z
    zhaolinjia
    多少钱算犯罪?
  • O
    Oldman
    钱和物应该不一样吧
  • s
    smilemiles
    各地不一样,一般地说,500到2000,各地根据当地经济水平看着办自己定执行标准
  • s
    smilemiles
    我觉得是一样的,否则物还要分种类物和特定物………………都是财产么&
  • O
    Oldman
    货币丢了就丧失所有权了,而一般的物丢了还是物权人,有权追回自己的东西。应该还是有差别的……

    从物权上来说,东西被别人非法占有了,自己再取回来,哪怕形式上是“偷”的,但其本身就是物权的自力救济,连民法都不违反,为什么要算犯罪呢……

    [本帖最后由 Oldman 于 2010-7-28 16:13 编辑]
  • s
    smilemiles
    我个人的意见是,要保护所有权,但形式上的占有状态才是打击盗窃罪直接保护的对象。占有权是对世权,占有状态只能用合法形式消灭。这里就有一个问题:贼对赃物的占有要不要按照占有权来保护?如果不,那么谁都可以偷贼赃,如果保护,那么失主只能用交涉、报警和正当防卫等当场自助手段取回,但不能事后抢回或偷回。我觉得后者好一点 。
  • d
    ddzz
    请问是有法律的明文规定,还是别的什么?
  • O
    Oldman
    传统民法理论
  • V
    VODKA
    俺认为应该否认贼对赃物的占有权,赃物的所有权仍然属于失窃者,所以失窃者无论以任何方式拿回应该无罪,偷自己的东西难道有罪?而其他人去偷就构成二次盗窃,也算是盗窃。。。。。

    当然,这是基于一个法盲的朴素正义感得出的结论,现行法律是另一回事。。。。。

    [本帖最后由 VODKA 于 2010-7-28 16:28 编辑]
  • s
    smilemiles
    两种处理方法逻辑上都有一定问题,不完美,
    我主张赃物也不能窃回,但这就限制甚至伤害了所有权人的自助权,
    另一种说法主张特定物窃回ok,种类物不行,偷回失窃的摩托可以,偷回失窃的货币哪怕不多偷一分也
    不行,这就是按财产的表现形式区分财产权利,也是不圆满………………

    不过我觉得前者好一点,反正还有公力救济可循………………后者就有点双重标准了…………
  • s
    smilemiles
    取回自己的被盗的东西这个目的没错,但手段是否可以不受限制呢?
  • O
    Oldman
    其实对于类似的刑法问题,我觉得核心是,刑法有没有必要抛开民法基础单独认定一个侵权体系。如果有必要,那么民法所有权概念根本无所谓,刑法单独认定一套保护法益就行。如果没必要,那么刑法就严格遵守民法概念,凡是民法上可行的行为,刑法都不得认定为犯罪。

    基本上就是这样
  • V
    VODKA
    不受限制会有什么危害么?

    法律应该只惩处有外部危害性的行为。。。。。
  • s
    smilemiles
    我同意这个逻辑,所以我的个人意见是民法上的自助行为也应当是受限制的,不能用暴力或盗窃等非法手段…………
  • s
    smilemiles
    那我用抢的行不行呢?如果抢不行,为什么偷行呢?
  • V
    VODKA
    暴力不赞同,因为造成了额外的伤害,但是盗窃为什么就不行?俺还是没明白,这事儿根本就没有任何外部危害性,取回自己的东西还需要贼批准么?
  • l
    lobydenk
    如果即时夺回有明显危险,失主跟踪小偷,并伺机拿回(不管偷或抢),整个事件是连续一致的,并且手段结果合理(即拿回的财物准确),我觉得这可以看作阻止罪犯携带赃物逃逸,正当保护自己的利益,
    如果让对方逃走了,后来再偶然遇见,我觉得应该以报警解决,不能再自己行动,
  • V
    VODKA
    抢要使用暴力,俺不赞同额外的暴力行为,偷没问题。。。。。
  • s
    smilemiles
    不能纯粹以外显的结果判断,盗窃行为哪怕失败了,也有外部性,侵害的是私人对占有的财物不受侵犯不受威胁不受觊觎的权益。所以盗窃行为除非是为了保护正在受到现实威胁的合法权益,否则不适宜。
  • V
    VODKA
    俺前面说了,贼对贼赃不应该有占有权,贼赃的所有权还是失主的,这样就不存在侵害所有权的逻辑陷阱了。。。。。
  • s
    smilemiles
    就好比我可以高兴就摸到你房子里转一圈,看看东看看西什么也不偷么?不行吧?同理你占有的财物,钱包里的,衣包里的,我悄悄翻翻看看但是不拿走,也是不能被容忍的。所以这个行为本身就是有问题的,不一定需要它实际造成了物质和财产损害。
  • O
    Oldman
    给予非法占有状态一定的法律保护是应该的,否则黑吃黑就不是犯罪了……
  • s
    smilemiles
    占有权是形式上的,你拿着,就推定你有占有权。我说了,如果你否认拿着贼赃的贼有占有权,那么人人都可以偷之…………
  • V
    VODKA
    都是回帖不看贴的,俺25楼说得清清楚楚,赃物的所有权归失主,黑吃黑是对失主的财物所有权的二次侵犯,当然有罪。。。。。
  • s
    smilemiles
    还有瓶子,如果我使用的是暴力威胁交出赃物,而不是现实的暴力,你觉得这又行不行呢?
  • V
    VODKA
    你说的这两种行为貌似不构成犯罪。。。。。
  • s
    smilemiles
    所有权和占有权不一样,你好意思喷他?你的所有权并没有被消灭,而只是占有状态被侵犯了,被人拿走了,你就丧失占有状态了,没有的东西你还怎么受到二次侵害?
  • V
    VODKA
    暴力威胁只是现实暴力的小概率版,性质上没有区别。。。。。
  • s
    smilemiles
    盗窃未遂是犯罪的,非法侵入住宅不是犯罪是因为我国不怎么有兴趣保护私有财产权益,对不对你心里明白。
  • A
    AD209
    一直对你这个头很好奇,求出处
  • s
    smilemiles
    我也不知道啊!!!!以前就发帖问了没人知道……
  • V
    VODKA
    貌似又是个逻辑陷阱,跳出这个陷阱的方法也简单,法律取消对占有权的保护,只保护所有权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