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门弄斧,给各位说下楼间距的规范

  • 普通法
    3.1.5 高层居住建筑间距:
    3.1.5.1 高层居住建筑之间的建筑间距,条式建筑按表三—1系数计算确定,点式建筑,南北向的,不得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1倍,且不得小于南侧建筑面宽的1.2倍,其最小间距为30米;东西向的,不得小于较高建筑高度的0.4倍,其最小间距为18米。
    3.1.5.2 高层居住建筑与多、低层居住建筑之间的建筑间距,南北向的,北侧为多、低层居住建筑时,建筑间距按3.1.5.1条规定控制;南侧为多、低层居住建筑,条式的建筑间距按表三—1规定控制,但最小间距不小于13米,点式的建筑间距按3.1.3.3条规定控制。
    3.1.5.3 高层居住建筑与高、多、低层居住建筑的山墙间距,按消防和施工安全的规定控制。山墙均有居室门或窗户的,其间距不得小于13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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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发商违反规定遮挡阳光的事,说不定随时发生在你我的身上,还是了解点相关知识的好
  • 陆逊
    有用吗?你不买,要买的人有的是……
  • b
    badfly
    了解了也纯是添堵而已
  • O
    Oldman
    违反间距和遮挡阳光应该是两回事……
  • 马里奥在四川省
    间距控制的最主要原因就是保证每天入户日照时间。。。。。。
  • 马里奥在四川省
    一般来说报规过了的小区楼间距大多不会违反规范,这一块从技术上来说是很好钻空子的
  • 普通法
    所以撅着菊花挨操?

    “假如一间铁屋子,是绝无窗户而万难破毁的,里面有许多熟睡的人们,不久都要闷死了,然而是从昏睡入死灭,并不感到就死的悲哀。现在你大嚷起来,惊起了较为清醒的几个人,使这不幸的少数者来受无可挽救的临终的苦楚,你倒以为对得起他们么?”
    “然而几个人既然起来,你不能说决没有毁坏这铁屋的希望。”
  • O
    Oldman
    我的印象中,法院不会仅仅因为违反了间距控制就判定阳光权受损,还是要另外举证的……
  • a
    architc
    如果对方不是那么牛逼的开放商或者背后没有什么人的话,你如果觉得你家的阳光有问题,那就找有资质的勘察院做测量,将涉及的可能遮挡你的楼的南侧的几栋楼做个测绘,然后找个正规的设计院,给个会算日照的人,比如说我,给你做一个日照计算。如果结果证明确实不能保证你“大寒日2小时连续满窗日照”。你可以去告了,记得把规划局,开发商,设计院,图审中心等等一系列的设计单位和主管单位全告了。当然,你提供的图纸和计算书必须是这些设计院勘察院正式出图签字盖章的。

    接下来就是如果了,如果算下来满足最低日照要求,好了,你除了洗洗睡,啥事也别想干成。
    如果开发商背景强大,那我劝你连开始做这个事都不要,就捏着鼻子吃进吧。

    楼主别百度一个规范就来这扯这没用的。讲点干货。
  • a
    architc
    这一套事情做下来,投入的钱对个人而言都不算小,我就不说数字了。反正你必须有心理准备:你觉得好像日照不够,但从软件结果看,往往是满足规范要求的。所以你不会得到任何补偿,且还得把该给别人的勘察设计费用出了。

    勘察费用多一点,因为人家要扛着设备进场,做日照的人拿小头,毕竟窝在房间里用软件捣鼓一下就出结果了。
  • s
    shixn
    我就知道你买房的时候根本不可能掌握这个数据,等房子盖好了再发现也晚了,能拆了重盖?
  • Y
    Yit
    不是不买 挑好的买,当然您非买咱也拦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