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着的车,撞死人?法院也让你赔钱,233

  • o
    orz2009
    最近,家住江苏江阴月城的陈先生,真是觉得很委屈,停在自家门口的车,居然“撞”死了人!自己还因此被死者家属告上了法庭,要求巨额索赔。




    事情是这样的,岁末年初的一天晚间,朱某与一众朋友喝完酒后,驾驶着电瓶车回家,当时已是凌晨一点多,朱某喝得醉醺醺,电瓶车开得歪歪斜斜,不慎撞到了陈先生停在家门口的轿车,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网络图)

    交警大队作出的事故成因分析意见书,载明“死者朱某由于颅脑损伤死亡,送检的朱某血液中检出乙醇成份,其含量为2.40mg乙醇/ml血液;朱某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但原告坚持认为,陈先生也应该承担部分责任。原告据此当庭向陈先生索赔四十余万元。



    陈先生觉得很冤枉,他表示,自己每天都这么停车,而且车辆离村道还有五六十公分的距离,根本不会影响电瓶车的通行。承办法官现场勘察情况,确定陈先生将车停放在自家水泥场地上,确实与相邻的村道之间存在一定的间距。

    那么陈先生还需要担责吗?

    尽管不需要承担责任,但法官解释,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之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因此, 陈先生需在无责赔偿范围内承担不超过10%的责任。

    又因陈先生在保险公司承保了商业险及不计免赔险,他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经过计算,最终,法官做出了由保险公司赔付原告亲属10万余元的判决,并驳回了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除了停着的车“撞死”人的,我们经常还能看到司机紧急停车开车门出事的,这种“开门不慎”的过失也会让正巧经过的骑车者摔伤甚至是身亡。那么,对于此类的交通事故,机动车司机应如何担责呢?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规定,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启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在交规学习中,要求驾驶员下车前必须观看后视镜。因此,这类案件中,车主是违反法规的行为,应付全部责任。
  • 8
    888999000
    这法官的语文老师该出来谢罪
  • L
    LionHeart
    说不定他应该庆幸撞死了
  • d
    docomo
    车子是在静止状态,不在交通行驶中,上面说的机动车交通法根本不适用吧,天朝保护飞机也到丧心病狂的地步了,另外车主的修车费用谁来买单
  • t
    tainey
    天朝法律就呵呵呵吧
  • i
    ilovesea4
    其实是坑保险公司,车主自己是一分钱不出的
  • g
    gintonic
    希望下次喝醉酒的撞法官的车上
  • i
    ilovesea4
    作为律师我说明一点:天朝的案子判的不合逻辑的多了去,但是法官可不傻啊
  • k
    keellen
    保险公司都不喊,你们喊啥
  • 节能主义者
    明年的保费上涨算谁的?
  • A
    Alloyo
    这是占了飞机道停车吧?
  • M
    Minstrel_boy
    判决一点问题没有,只不过不符合社会大多数人的心理预期

    再给你举个例子,楼上掉下来一个东西把行人砸伤了,也不知道具体是哪一家。行人把一栋楼的居民都告了,最后判决居民平摊行人医疗费
  • t
    turtlet008
    车险里的不计免赔不就是专门对应这个的么
  • t
    turtlet008
    车险里的不计免赔不就是专门对应这个的么
  • 旨旨
    我就不信撞到公車有的賠
  • z
    znt999
    这次判罚充满了人文关怀,既照顾了弱势群体(死者)又满足了弱智(法官)简直完美,233
  • 洒家又回来了
    就当做好事了吧,毕竟一条人命
  • b
    bedlamite
    全当作了件好事啊!
  • f
    firedog
    现在的保险条例修改以后
    你出险一次
    第二年的折扣就没有了
    出险2次还要上涨
    车主是亏大了好吗
  • jia
    有法律明文规定,我觉得没什么问题。只能说车主倒霉。
  • z
    zo
    这个没问题啊。但是顶楼如果是个没保险的其它物件,你看还会这么判吗?说穿了就是要骗点保。
  • p
    peterpain
    其实关键是车子停的地方算不算道路,车辆在道路上发生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才叫交通事故,也才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如果停的地方是道路,那这个判决没毛病
  • d
    dejisae
    保险公司说:什么鬼?
  • z
    zero912
    说实话,国家让你保险加入来分那块蛋糕,平时要孝敬,有事要背锅也是正常的
  • t
    tooomy
    没办法啊,以前非机闯红灯撞死了机动车无需负责,然后整个家族整天到机动车主家里躺地滚、打砸抢。

    最后ZF只能搞和稀泥,推新交规,和保险公司三方结合搞全险结合,泥国特色,皆大欢喜~
  • s
    slr
    才不管坑谁,反正就是谁没钱谁有理,谁伤得重谁有理,这种全部都是维稳的一环而已。
  • s
    spouter
    停在规定划线停车位也要赔?
  • 红南街
    跟我当年出的第一个交通事故几乎一模一样,只不过我当时是停在非机动道上,熄火等人,结果后头骑上来一个听MP3还摇头晃脑的,还骑的飞快,一个没注意就撞了上来,结果人直接撞飞到了我的车顶上趴着,当时把人弄下来以后发现满嘴是血,脑袋也有个裂口我日,当时我刚拿驾照,还想着说我车连动都没动,是人撞的我,我应该无责,还应该让他赔修车钱,结果交警一来,看我车停非机动车道,直接就判我全责.......
  • j
    jinye2001
    车停飞机道等红灯当然是全责
  • a
    abiao
    当然全责,谁让你停非机动车道的。

    自行车停在机动车道上,导致机动车避让发生车祸,自行车不是主要责任?道理不是一样么。

    我就停一会儿。。。国人不讲规矩习惯了,等到买单,就惊讶了。
  • k
    koakon
    车主损失也不大。
    这种非车主责任,赔的钱不用修自己车的话,就是不用动用商业险。只用交强险赔给对方,影响下一年交强险的优惠额度。
    交强险950计算,平常打八折。出一次险回复原价。没有折扣就是200块的事情。
    主要是车主还出不出商业险修自己的车。
  • 红南街
    当时确实不太懂~
  • C
    Chuoqi
    这例子也就国内法律是这么干
    真正犯罪者照样逍遥法外,而被害人拿到了赔偿自然就不追究了
    反正有人赔,不想追查的懒政套个法律外壳罢了,下次抛物伤人照旧
    防坠物法万万千,中国偏搞连坐法
    http://view.163.com/special/reviews/killerlitter1117.html
  • 小手冰凉JJ滚烫
    这跟顶楼不是一回事。这个连坐法,你可以认为法律条文本身不合理,但法官按照它判决是没问题的。
    顶楼那个,明明车就没停在道路上,按哪门子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啊?简直是乱来好吧
  • 8
    888999000
    你的例子与本次事件无关,就不展开讨论了。

    我们假设记者报道属实,那么车是停在自家场地上,而不是停在道路上(注意配图是网络图,不要被误导)。如果这样也适用道路交通法,那么公共停车场是不是也适用?地下停车库呢?私家停车库呢?

    以前在马路上碰瓷那些都弱爆了啊,随便找台停着的车撞起来吧!
  • M
    Minstrel_boy
    我的意思是哪怕法律规定不合理,但只要有明确的规定,法官照此判决就没有问题。
    不管是顶楼无责承担10%的损失,还是高空坠物连坐。
    法律不合理是立法者的锅,法官只是适用法律而已,他没有权力在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突破法律
  • s
    slr
    本质都是牺牲一般民众的利益来给自己省事,如果正常执法自己要付出的成本高多了。
  • jia
    交通法也适用于公共场地,不单单是道路,我觉得顶楼的的问题就是里面提到的自家的水泥地是宅基地一部分还是在宅基地红线外自己修的水泥地。
  • 5
    532
    所以我觉得瓷碰的直接去停车场得了,牛顿定律还能自己掌控不怕遇到两个油门踏板的女司机
  • f
    ferrerorun
    合法停车位?
  • 七品布衣
    如果车身完全静止停在路边的市政停车位里,被非机撞并自己身亡,这需要赔吗?我记得有过这样的新闻。
  • d
    daonciun
    走路摔死需不需要路政赔
  • s
    slr
    呵呵呵,想让zf掏钱?
  • 提拉
    这种死人的事情,对车主有没有影响,比如留个案底、或者影响个人信用之类的?
  • p
    pikachu
    感觉例子应该是我走路看手机,撞到你们楼墙上了,要求你们全楼赔偿我
  • s
    sw121
    这个没啥问题啊,司机零责任,保险公司负责承担数额不大的赔偿,瞎B喷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