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被盗,物业是否承担责任

  • L
    L1
    早晨入室盗窃,连偷3家,小区监控有限,物业完全一副没有责任的意思。我觉得需要收集好证据必要的时候上法院。先咨询一下哪些相关的法条有规定。民事这块完全不熟悉。
  • w
    wouwou
    呵呵您觉得呢
  • c
    cloudian
    一般很难让物业承担责任。
  • 虹色
    要是业主被盗物业就得背锅的话,你看全国还有哪个企业愿意做物业。
  • 真忘私绵
    国家有规定至少装几个摄像头吧
  • e
    escape
    你要能收集到物业保安不力的证据,能有个次要责任吧。
  • y
    yy3010
    物业只要举证他完成了与业委会协议的服务内容就可以免责。
  • g
    gintonic
    最好的结果估计也就是你可以不交物业费了
  • d
    daonciun
    物业费不交 停车费不交
  • k
    k00790
    告死他,不然要物业来做什么。物业还一副比业主还吊的样子。
  • j
    johentai
    我觉得责任主要在小偷
  • y
    yy3010
    物业和业主本来就应该是合作关系。
  • s
    shukaka
    何必自找憋屈呢。你一样交税,养着人民卫士,你要是出事了,你能告人民卫士保护不利?
  • k
    k00790
    是服务关系吧。业主出钱买服务。
  • 摔倒告地球显然是不行的
  • L
    L1
    我没让物业全责啊,承担个次要责任,免几年物业费就行。就比如你车停收费管理的停车场,被盗了,你说停车场该不该承担民事赔偿。毕竟我是交了物业费。另外我希望大家尽量谈法律,非专业人士就不要多嘴了,我好歹也是法律工作者。
  • C
    Chuoqi
    搜了几个案例

    1.小偷入室盗走近6万元

    2004年12月22日晚,家住在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一住宅小区的张某,一回到家门口便发现情况不妙:只见自家钢制防盗门和木门的**被人撬坏,整个门都损毁变形。入房一看,箱柜、衣物一片狼藉,张某遂报案。

    据统计,张某家中被盗现金8300元、电脑1台、数码摄像机1台、金饰1批、纪念币2套,共计损失价值59560元,该案至今未侦破。

    业主向物业公司索赔

    在张某看来,每月缴交物业管理费,把自家财产交给物业公司看管,如今小偷破门而入,物业公司竟毫无知觉,不管怎么说都存在管理上的疏忽,应赔偿自己的全部损失。

    事发后,张某找到物业公司协商赔偿事宜,但该公司不予理会。张某遂把物业公司告到中山市人民法院,要求该公司赔偿损失59560元。物业公司仍不愿承担业主分文损失。

    据物业公司辩称,它的管理服务已达到国家ISO9001管理质量认证,认真落实了保安员职责制度、交接班制度,对车辆的进出做好登记制度,无奈小偷厉害,是小偷偷走业主的东西,业主应通过公安机关向小偷索赔。

    物管:保安已恪尽职守

    物业公司表示,业主所交纳的物业管理费不可能完全消除因犯罪行为可能引发的财产和人身安全的风险,该公司已尽到相应注意和防范的义务,对原告被盗案件的发生并无过错,故不应由被告承担赔偿责任。物业公司向法院提供了在失窃期间,其保安人员在小区门岗、小区内巡逻、执勤的记录等资料。

    据查,2000年5月21日,张某入住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某住宅后,与物业公司签订了《住宅小区管理公约》,约定:物业公司按照有偿服务原则管理小区,张某按住房建筑面积0.5元/平方米/月的标准交纳综合管理服务费。协议签订后,张某依约按时缴交管理费。

    一审:物业公司无需赔偿

    一审法院认为,物业公司在履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时,制定了对出入小区的车辆及人员以登记等方式进行适当管理的制度,对小区内住户的财产尽到了合理、谨慎的注意义务。

    张某并未就住宅内的物品与物业公司签订专门的保管合同,物业公司无从知晓张某私人物品的种类及价值,对此也就不负有法律上的责任。且目前张某住宅被盗案件尚未被侦破,其财物损失的数额无法确认。

    一审法院驳回张某要求物业公司赔偿的请求。一审宣判后,张某不服,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称:物业公司承诺对小区内财产和人身实施全天候全方位的保护,作为业主,屋内财产在上班、上学后全部置于物业公司保护之下,在这种情况下失窃是物业公司严重违约和失职所致。

    二审:物业公司应赔20%

    中山市中院经审理后认为,物业公司在公约、小区管理规程等文件中均承诺对小区物业及居民人身、财产负有安全保障义务。从本案证据可知,失窃案件发生时,犯罪嫌疑人以暴力手段破坏张某住宅两重大门(其中一重是钢制防盗门),进入室内翻箱倒柜窃取财物后离去。

    由此可见,物业公司对小区居民住宅的保安巡逻显然存在疏漏,对罪案未能及时发现、制止,对由此造成的损失负有一定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因案件发生在室内,发现入室盗窃有一定难度,而业主对其室内财产负有主要的安全保障责任,故法院判决物业公司承担20%的赔偿责任。又因上诉人张某向公安机关报案时出示了可信证据,而物业公司在两审诉讼中均未提交证据进行反驳,故本院认定张某的损失为59560元,即物业公司应承担损失赔偿额为11912元。

    法官:物管未尽安全保障义务

    法院法官告诉记者,该案的终审判决应当引起物业公司的重视,在日常管理中要尽到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

    安全保障义务是指经营者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组织者承担的对他人的人身、财产负有的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护义务。义务人未尽到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因而直接或者间接地造成他人人身或者财产权益损害,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本案中,由于物业公司的工作疏漏,没有及时发现业主财产被盗,存在过错。因此,物业公司应当在合理限度内承担与其过错程度相当的补充赔偿责任。物业公司在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后,有权在公安机关抓获盗窃者以后进行追偿。

    2.失败案例

    家中被盗后,董先生将物业起诉至法庭,认为是物业阻止其安装防盗门窗才导致损失。日前海淀法院审结此案,判决董先生败诉。

    2006年9月7日,董先生下班后发现其住所,位于海淀区新新家园的房屋被盗。董先生说,他的住所位于1层,入住时曾要求安装防盗门窗,但物业称保安措施完备,不让安装。

    案发时,小区每楼1名保安的配置变为4栋楼1名,楼内报警电话也早已过时未及时更新,甚至警方进小区调查时,发现室内红外防盗系统也不能正常使用,小区公共安全监控装置形同虚设,没有案发时记录。

    因此董先生认为物业没有保障业主财产安全,应赔偿被盗的1500美元、8000元人民币及价值30000元的首饰。

    法院审理认为,双方对《房屋装修管理规定》中严禁以任何形式封闭阳台、露台,严禁在房间、窗户外侧安装任何物件的内容没有异议,该规定应属有效。同时,物业服务中所包括的安全保卫服务内容为小区范围内公共区域的安全保障,不包括业主住房内的财物保管,不能苛求物业的保安服务能够防止一切盗窃案的发生。业主也应增强防范意识,在不能安装外部防盗窗的前提下,亦可采取安装内置防护装置等措施。财产被盗的后果不应由物业承担。
  • g
    giant
    晕,你法律工作者应该不需要到tg来问了吧。
  • C
    Chuoqi
    这两个案例其实有点矛盾
    第一个物业是尽责的 ”认真落实了保安员职责制度、交接班制度,对车辆的进出做好登记制度“
    而第二个却 ”案发时,小区每楼1名保安的配置变为4栋楼1名,楼内报警电话也早已过时未及时更新,甚至警方进小区调查时,发现室内红外防盗系统也不能正常使用,小区公共安全监控装置形同虚设,没有案发时记录。“
    结果却是第一个赔钱 第二个免责
    所以楼主要做好心理准备,可能你有道理也没赔,赔也就最多20~30%
  • y
    yy3010
    服务也是合作。你懂了自然懂,不懂永远不会懂
  • g
    giant
    如果Lz平时空闲比较多的话,建议和他们去搞搞,你不搞想平平静静等赔偿是不可能的
  • L
    L1
    术业有专攻,目前主要是婚姻家庭领域,对这块不太熟悉,网上也没搜到相关法条,所以来tg问问。
  • L
    L1
    上面说了我要求不高,物业我也理解,承担个2,30我能接受。
  • g
    giant
    责任认定咯,要看物业是不是有过错。
  • y
    yyywolf3
    搞是可以搞的,不过需要收集证据(证明他们无作为或者过错,比较难),你总不能指望一纸诉状就让他们认怂吧?再说你们是三家被盗,如果真心想要索赔,最好是三家联动,一起请律师起诉他们。当然你可以自己私下起诉物业,瞒着另外两家,并让物业意识到你家是个刺头,可能会和你私下和解,达成你想要的减免几年物业费用的目的。不过,这一切都取决于的你的交涉技巧。如果打官司的话,会消耗你不少精力,还有律师费用,事前请考虑清楚。
    你说你是法律工作者,交涉起来也许有不少便利,也许对方不经诉讼就会同意你的要求,这要看对方管事的人怎么想了,不过先例一旦开了,以后被偷就会有人索赔,所以个人认为比较难搞,除非你们私下协议,瞒着其他被盗的两家。
  • y
    yang_yii
    既然是合作,法律上也允许自由更换。为什么不能业主自己出钱买复合自己需求的物业服务?
    现在物业说白了就是属于强行捆绑给业主的状态。
  • e
    escape
    这个就是胡说了。业主要想换是肯定能换的。但大多数业主是一边骂一边又懒得搞事。不然业主委员会是干嘛的。没有?怪谁?

    本帖最后由 escape 于 2016-3-4 13:11 通过手机版编辑
  • y
    yang_yii
    我说了能换啊。但是谁都知道在天朝要换是多么难的事情.
    我说的捆绑是买房的时候根本没有给业主选择,这不就是捆绑?
  • s
    superzz_0
    装作要起诉,最后谈条件减免物业费比较靠谱
  • y
    yy3010
    喷了,我只能建议你多看看居委会的普法宣传栏了
  • 一直都在胖
    如果是封闭式管理,每年物业费也没少交,还不让装安全罩子那种,当然有责任啊
  • x
    xiaocui
    tg是讲理的地方?较真还能活吗?
  • y
    yy3010
    买房的时候不考虑房屋所配属的物业,是业主的问题还是物业的问题?物业管理具有整体性和区域性,漠视这些特性来谈这个,毫无意义,而且我觉得你问出的问题像没上过中学的人
  • e
    escape
    其实开发商搞物业是为了销售,而不是为了服务。所以说开发商强硬捆绑自己的物业公司,那是开发商没办法,而不是业主没办法。开发商一样很无奈。他又不是专业搞这个的,赚的钱又少的简直看不上眼,怎么可能用心?就跟以前开发商都是自销,现在很多都是要请专业的销售公司。甚至很多开发商连保安都外包。只能说现阶段,物业服务管理这个行业还需发展。就是开发商给你选择新房的物业公司,也好不到哪里去。

    [本帖最后由 escape 于 2016-3-4 14:15 编辑]
  • l
    lymax
    我觉得下次收物业费你就直接说上次丢了东西我打算三年不交了,他们也不会把你怎么样
  • 我来搞笑的
    说还物业难的,难的部分在于业主,又不在于物业公司。
    你难的是 拉齐业主
    业主委员会开大会,2/3业主同意,今天开好会,明天就可以交接清场让原物业公司滚蛋了。
    自己凑不齐业主,或者说就你想换,别的业主都不想换,这”难”算哪方什么难,谁的难。
  • 来是
    有专门的物业法,当然我不懂,lz你还是去咨询法律工作者好点,论坛里什么摔倒怪地球的说法都出来了
    不过天朝这地方,就算有理能不能胜诉谁知道啊,17L第二个例子,1楼1保安的小区,底楼不让装防盗门窗导致被盗,怎么看物业也得担点责任,结果无责。要是是真事,这小区的物业以后什么都不用管,就坐办公室收钱好了,反正什么责任都没
  • 来是
    估计是天朝不讲法,讲什么你懂的
    保安估计也喜欢在第二家老板手下做事,第一家认真尽责结果还要扣钱,第二家晚上值班睡觉都没事,无责!
  • 蓝蓝的天
    我们这边这个傻逼小区之前发生过这么一件事。
    小偷破门连续投了三家,然后第三家最后惊醒,打电话让保安拦住或者把门锁住,但是保安害怕,没动弹,基本上是小偷在跑,业主在追,物业保安给乖乖让道的路子
  • y
    yang_yii
    喷了。什么都可以把责任推给业主。不过这也是天朝的特色。
    你就说物业能不能换就是了?如果能换,买的时候能不能选?
  • e
    escape
    我倒觉得同意不让安装防盗门窗说得过去。防盗门窗真的防盗么?有什么标准和依据么?再说,如果二楼安了三楼不安,是不是三楼被盗还得二楼赔?这防盗门窗和物业管理没有直接关系啊。如果防盗门窗让安了,难道说物业就可以放送安保工作了么?案例二恰恰说的是物业公司承担了安保工作而且有必要的设施,但是这个安保肯定不是绝对的保证。

    [本帖最后由 escape 于 2016-3-4 15:32 编辑]
  • l
    leeex
    这不是废话,换物业需要有业主委员会才能换,你小区交房后成立业主委员了立刻可以换啊。
    至于交房前,那小区产权是开发商的,人家愿意找谁来管理物业那是人家产权人的权利,你觉得开发商找来的不靠谱你可以不买啊。
  • L
    L1
    这个非常感谢,回家好好研究,目前感觉就是取证困难。
  • L
    L1
    请把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区分开,另外之前哈尔滨天价鱼事件相关政府人员不也受到处分?
  • y
    yy3010
    我觉得你这么牛逼的口气可以尝试把整个小区都买下来再决定物业吗。
    中国人的一个国情不就是有点小钱了就把自己太当回事了吗。
    不再回复你了,你听不懂就听不懂了。话都挑得这么明了你还拎不清我也没办法。
  • c
    collinne
    1、你买房前(甚至到正式交房之前),房屋的所有权都是开发商的,所以物业的选择权和你没有半毛钱关系,开发商只有告知你是哪个物业方的义务,你自己选择买或者不买,没人逼你买。
    2、你买房之后我记得是有规定,入住率达到2/3之后才能成立业主委员会,这时候你才有权利去提议更换物业。
    3、每户业主有的只是提议更换物业的权利,因为这不是你一个人的小区,剩下的就是业主投票了。
    4、责任推给谁不是说你觉得是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找出相应的证据、规定,根据这些才是说责任推给了谁,楼主的描述只是一个事实,具体的要看业主委员会于物业方签订的合同所约定的管理范围来定,其次要举证。个人觉得现在除去几个大型的物业,其他的物业和业主在地位上其实是平等的,就看你愿不愿意去争取自己的权利。
  • y
    yang_yii
    这不就是我前面说的属于捆绑么?你的理解能力也就这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