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宝马女顶交警的结果出来了,果然不出所料

  • 大豪寺凯
    药八刀也是为了逃跑才捅的八刀,他又不是主观上想捅死对方,怎么就死刑了??
  • g
    gosega
    法制国家
  • d
    deadpuppet
    咨询了老婆大人
    她认为应该判故意伤人罪
    如果导致交警死亡,可以判故意杀人罪
    妨碍公务罪实在判得太轻了。。。
  • 游戏男
  • c
    craZyFeFe
    你老婆大人是干啥的?
  • h
    handsomeken
    邮局说句,每次来郑州都觉得是个奇葩地方
    明天回魔都
  • k
    kidloved
    缓刑的要去司法所报道进行社区矫正,每月参加一定时间公益劳动/学习,要交思想汇报,外出要请假等等,理论上司法所可以视表现提出撤销缓刑
    当然,不用塞钱司法所也懒的管你……
  • 北社狙击手
    要开奥迪A6,A8,S8说不定就没这档子事儿了
  • j
    jdash
    袭警成本真低啊,tg的温拿上啊~
  • h
    himura
    宝马在天朝卖得特别好不是没有道理的 哈哈哈
  • 8
    81925
    喷了,故意装傻还是真傻?药8刀最后供述的是怕那女的找他麻烦所以捅死了事。什么为了逃跑
    这点不提,最后的结果也是把那女的杀死了
  • b
    bentiancai
    花点钱不就搞定了
    这里可是天朝啊
  • d
    dirge
    亡国之象
  • i
    inaken
    缓刑和无罪释放有什么区别?
  • d
    dsdante
    视频最后中队长的一句“毛病”忘了吗?
  • t
    tsh929
    现在都这样 还说什么呢
  • i
    ioridx
    这判跟没判有什么区别

    有人说留案底

    这种女的会在乎留没留案底?


  • c
    cdw130
    普桑估计就得重判,BMW判2缓3,要是兰博,劳屎之类的话估计会得到执法部门赠送的油卡。
  • k
    kevinds
    一刀致死可能是由于情绪激动逃避责任害怕等等立即产生犯罪冲动引起的犯罪行为,在刺激与行为之间缺乏冷静时间,缺乏明显的犯罪预谋

    药是个大学生,撞伤了农民,脑子里还有着普遍的“农民会讹诈,摊上大事儿了”的情急导致极端行为,连捅八刀,你可以说他实在太害怕,脑子一片空白(如他自述),也像你所说,他确实不是主观上想捅死对方,只是想逃避摊上事儿的责任。也可以说在在捅人的时候已经有了冷静思考的时间,药在撞人之后经过冷静的分析,决定捅死被害人以绝后患,产生了杀人故意,那么就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素。对于一个没踏上社会的学生,一个不成熟的准成年人来说,害怕不是不可理解,加之有自首情节,认罪情节,药家也在积极的寻求被害人谅解,这个死刑是网民和媒体判的,不是法院判的,这是中国司法的悲哀。
  • m
    m99999
    这情节是故意杀人未遂和妨害公务数罪并罚……
  • m
    m99999
    只能说你刑法白学了,顶着人的状态还飙一公里,明显是漠视顶盖上交警的人身安全,本身是一个持续性的间接故意杀人的行为;被群众拦截被迫停车,所以不构成中止。老教材里不是都有个加油站拖行收费人一公里的案子么,你忘了?
    顶上车本身是妨害公务。所以并罚。
  • N
    Nowe
    操法官全家,TG必须死!
  • N
    Nowe
    有案底和没案底的区别。
  • 无敌廖冬瓜
    确定不是危险驾驶?应该终身禁止驾车
  • m
    momo
    一声叹息
  • s
    smilemiles
    你回复那位绝对不是刑法白学了,而是根本没学过,
    你才是白学了…………
  • c
    craZyFeFe
    法学专业方向很多,有些方面不精通不懂的话完全不是什么丢人的事。误导别个就不好了。
  • d
    dragong
    我觉得判得基本没什么问题吧……

    [本帖最后由 dragong 于 2013-3-20 16:28 编辑]
  • s
    smilemiles
    我们来说个专业问题,
    你认为间接故意犯罪是否存在未遂形态?
  • d
    dragong
    我没学过法,不过我觉得应该是不存在吧……
  • s
    smilemiles
    那么我把你绑在转盘上,旋转转盘,我蒙上眼睛,用飞刀射转盘。揭开蒙眼布,一看,没射中,哈哈一笑放你走了。


    照你的观点,我就无罪。
  • d
    dragong
    我以为没有未遂形态是指犯罪行为既成事实……
  • w
    weskerxyz
    你怎么知道人家有没有2个户口。身份证呢。
    一个有案底,用另外一个呗!
  • c
    craZyFeFe
    我觉得是不存在的。你举的例子更像是把过失和直接故意揉在一起迷惑人。
  • s
    smilemiles
    我观点和你相左。如果不存在,那么这个判决至少在定罪上是正确的,但这显然不公正。
    我那个例子,我可以进一步补充信息,如果我投飞刀的心态就是无所谓,射不中就当开玩笑,射中了也没关系就算个嘻嘻哈呢?典型的放任心态,这怎么办?既遂不可能,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都是结果犯,那么如果未遂也不成立,不就无罪了?
  • c
    craZyFeFe
    那么照你意思,未遂成立又是否会造成定罪的扩大和加重?

    射中了也没关系就算个嘻嘻哈这是放任?
  • s
    smilemiles
    先说第二个问题,当然是放任,对犯罪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持无所谓的态度,既不积极追求,也不反对力求避免,我说的就是这种情况,既不追求射中,也不反对避免,典型的间接故意心态.
    第一个问题才是难点.直接故意犯罪如果属结果犯,都存在未遂状态,过失犯罪相反,原因就在于主观心态和恶性的不同,但间接故意恰恰就在直接故意和过失之间,所以是否存在未遂有争议.这个问题我认为,肯定存在未遂,但不是每个犯罪都如此.依我的例子来说,这样的行为主观恶性大,对法益造成的现实威胁紧迫,如果不入罪,则刑罚失当,但也有较轻微的情形,此时可以具体问题结合对法益的危害程度具体分析决定出入罪
  • 无敌廖冬瓜
    天朝的奇葩就在于,不论判了什么案子,都会有一大帮非专业人士出来说判轻了。说明执法司法不公平,法律偏向了权富阶层,另一方面,公信力丧尸,老百姓不再相信法律的尊严。为此,应该引进陪审团制度,增加仇富阶层在大陪审团中的比重。另外树立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良好社会氛围,做到有法必一,违法必究,执法闭严。还老百姓以公道,还社会以正气,还法律以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