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遭调戏丈夫刺死施暴者 三亚法院:属正当防卫

  • 级替四
    这是极其罕见的,因为1V4,且歹徒持械。

    如果歹徒不持械,他用小刀的话就是防卫过度了。

    如果大家都用拳头的话,1V4基本没可能赶跑歹徒。
  • j
    jeffrey66
    公诉机关不服判决,,,,尼玛
  • b
    bigwizard
    法官牛逼了,流芳百世
  • 松鼠司机
    应该多捅死俩
  • O
    OpEth
    嗯,俺用词不当,俺的意思是受害者或者受害者家属。。。。。
  • b
    banli1977
    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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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jian1
    其实原判基本很少会出现逆转的情况,你以为检察院不知道会是什么结果呢么?不服判决要求上诉,就是走个流程而已。
    程序上检察院需要不服判决罢了,私底下搞不好拍掌称快。
  • 你爹临死前
    麻痹,看硬了
  • 坳由根
    不是所有的刑事案件都是公诉,也有自诉的刑事案件~~
  • 鱼丸
    正能量!
  • 春日野妹
    这一次我支持法院判决
  • 饭的说传乐仙
    见到这种宣判说这才是正能量 这个社会太可悲了
  • 水母寿司
    难得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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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ookus
    想一想为什么叫公诉机关,公诉不是私人的讼棍。
    公诉当然要有独立的思想和判断,不能完全成为原告的执行机器。
  • a
    amk4amk4
    公诉案件的原告不就是检察院?
  • s
    smilemiles
    马车是马驱动的,但马叫马,是哺乳动物,不是发动机;
    公诉案件是公诉人发起的,但公诉人是公诉人,不是原告。
  • w
    weee
    求头像出处,太喜剧了
  • 吉井雄二
    按职权的大小来排序,一般应该是法检公司安,但实际上这么多年,人们念最多的还是公检法…大家感受一下
  • 任天堂大魔王
    总算看到社会积极的一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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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urist
    好顶赞,全国推广吧!
  • a
    a7874878
    我觉得这是个觉得高兴的事情,但是为了这个事情。就骂公诉是傻逼,就真的过了。
    我们为什么觉得这个判决让人高兴,是因为法律以前都过于偏袒在反抗过程中死亡的施害者。我们认为不公的原因,也是认为法律有偏袒。
    我觉得关于这个法律还是要谨慎的看待,如果被别有用心的人,用来钻法律的空子,害人,那就乱套了,公诉部门提出异议,也是让法院再仔细的去辨别这个事情的真伪,防止人钻空子,或者是给看到报道动歪心思的人一点警告,我们公诉部门还在盯着这个事呢,不是说法院说怎么就怎么了。
    你们骂公诉傻逼的原因,是认为公诉给施害者撑腰,偏袒施害者。其实公诉也是在维护法律秩序,防止那些动歪心思的人,跟施害者毫无关系,开口骂人之前,一定要弄清这个关系。
  • e
    elia
    公 安 分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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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aptor111
    这是正能量,,必须全国推广
  • 桐岛完奈
    起诉理论上没什么错呀,在遭到暴力时,可以制止,但不代表你有权利刺死施暴者,因为作为人,原则上权利义务都是一样的,所以么起诉归起诉,判决归判决,让我想起古天乐演的枪王之王里,因为阻止打劫而开枪杀死劫匪,任何人都可以阻止暴力的发生,但不代表你可以用抢杀人,所以才需要法官裁判。
  • m
    mixyzai
    妻子被调戏,丈夫被围殴也是受害者啊,不见得死人了才是受害者。


    还有这案子终身无罪的话,之前的关押应该要赔钱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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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eiqilong
    攻速机关是傻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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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eiqilong
    攻速机关是傻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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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eiqilong
    攻速机关是傻逼吧。
  • z
    ztxzhang518
    干死的是公诉机关的爹或者儿子或者老妈或者女儿或者???
  • 2
    238
    我猜这个案件的关键是被告随身携带刀具的性质判定,是否是蓄意所为
    原告和公诉机关肯定认为随身携带刀具是蓄意而为,并且防卫过当
    至于原告有没有贿赂公诉机关不在讨论范围内,假设就没有吧,就事论事
  • 脾气不太好
    使用随身携带的折叠小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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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8
    不管它是不是管制刀具或是达不到标准的非管制刀具,姑且就叫伤人器械吧,关键是随身携带这个器械的性质定义啊,是不是有预谋的行为,关键点在这里
    想必公诉机关和原告就拿这个做文章吧
    另外一个点就是是否防卫过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