蛋壳的事情有这么多争议,我觉得有几点概念有的人是没搞清楚的,只是屁股决定思维。
- 皇.帝1、租金贷款的那种,租金由银行已经划给房东了。注意,已经给了!房东没收到是因为合同陷阱,被代理了,划给了蛋壳。
2、因此租客必须继续还钱给银行。PS:这事儿如果法院在后续解决中偏向于房东,租客违约的可能性很高,这样受损的是银行,就不会是房东,但是这不合理,银行更是不知情第三方。
3、租客跟蛋壳签合同的时候,这时候,任何合同都是有效的。后来蛋壳不付钱给房东,房东先去找蛋壳扯皮。
4、租客的使用权,包含了水电,别动这个脑筋。 - 都敏俊租客已经提前享受到了租金优惠,损失跟房东一人一半就行了
然后分别向蛋壳追偿 - 皇.帝你说的是个方法,但是要租客同意,他现在是有优势的。
- mozhenliang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看到有人分析房东与蛋壳,蛋壳与租客之间的合同。。。究竟蛋壳属于二手房东,还是代理,这个得看合同。。
- 皇.帝化整为零,倍数杠杆是这个行业的基本规则,蛋壳这种规模,合同不可能不这么写的。简单理解,房东一定是有合同陷阱的。而租客,只要有一项权利——“付了租金的租赁权”,其他问题都可以靠边站。
- chykey房东和租客都是受害方,按比例承担,不能出现单方承担100%,否则只会激化矛盾。
- BlackZoo相对来说,最好欺负的还真是微众银行,知乎维权群选择的起诉对象就是微众银行,理由是审查与监管失职
- dpower合同相对性
- zhanghe我想知道,钱到底去哪里了?
- jadeyang这次肯定三者都要出点血,租客、房东、微众银行,都逃不了
- jadeyang这些长租平台为了抢房抢租客,都是高价租来低价转租
- kukuzhu都说租客是善意第三人,那房东就不是么?有人说房东贪心了,蛋壳明显高于市场价拿了房东的房子,那么租客呢?租客不也是贪心,用年付的方式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租了房子么?
长租公司的政策是,你正常一月或者三月一付,租金差不多是市场价,如果租客一年一付的,房租比市场价低不少,如果你没能力年付,长租公司会让你做租金贷,其中风险相信租客自己也能感觉到。 - chykey这就跟p2p的钱去哪了一样。
蛋壳搞这么大,不就是要割韭菜吗 - kljws你没弄明白善意第三人概念,房东当然不是善意第三人了
我国最新的《民法典》,以前的《民法通则》中对于善意第三人都有相应的条款
基本原则就是善意第三人通过合理合法手段取得动产、不动产权利的,被侵害人只能通过向无权处分人主张权利,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这不仅是我国的民法规定,英美不了解,大陆法系基本上都是这个规定
保护善意第三人是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的需要 - CNV年付有折扣是业内常态,就算不是蛋壳自如,直接从房东手里租,也是有优惠的啊。不能把业内常态说成是特殊优待。
- hanbing135里面的2显然有问题 微众银行才是这里面仅次于蛋壳的巨恶
- sspda568用年付的方式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租了房子??? 你这个结论怎么来的?年付本来就是比押一付三便宜很多的。
- hongxin
- logic90房东给蛋壳房子的时候,就知道了风险,同时拿到了蛋壳对应风险的加价
拿到了风险溢价,自然不是白拿的,风险当然是房东的
要不然,凭什么明显高于市场价收房?真当平台是善人?
同时,如果房东拿到了明显的加价,那么房东就不是善意第三人了。。。如果房客的房租是正常的年付市场价的话,那么房客就是善意第三人
更复杂点,如果房东拿到了明显的加价,房客也拿到了明显的折扣,那么房东房客都不是善意第三人,可能双方都要承担一部分责任 - zhanghe
- 皇.帝明白人,不可能是个中介合同,是全权代理,并且不书面解除会持续顺延的代理合同。
- fishergz租金贷谁发明的?谁的责任就最大
- 皇.帝这个事情,房东还真不是善意的,他知道会被代理,他不管是否有金融服务,只管收钱。租客基本上是,前提是他按时还息。所以话说回来,指出一种方法,就是租客不还息,虽然也应该是银行去追责,但是房东可以说租客伙同平台恶意诈骗,主张清退租客。
- compressor确实是,屁股决定脑袋胡搅蛮缠的人很多,跟学历财力关系不大
- 皇.帝嗯,微众是很明白合同的猫腻的,很恶心。但是他的产品逻辑并没有什么问题,小而分散,工资作为第一还款来源,是很好的产品。其实银行大部分风控逻辑是,我知道你有鬼,但是不违法的情况下,我不举报。
- 皇.帝房东其实在动机上希望——委托给平台之后,就算平台一年都租不出去,也要付钱给房东。这是对理财收益有期望,所以出现了本金跑路的问题,责任也应该是房东承担。
租客,只是按贷款合同还息,租客很简单。
找租客麻烦我想不通,如果我的房子发生这个问题,我会去报案找平台,去搞诉讼,搞清楚贷款贷了多久。如果租客没有贷款或者租约时间很短,那么一切好说了。
但是更大可能是我根本不会交给蛋壳代理,只要它一只开门店,不断拿房源。 - jiandanbill
- wfxx
- beiwei如果蛋壳没倒闭,房东比市场价多赚的房租,能分一半给租客么?凭啥损失共担,收益你独享???
- 皇.帝你这个数据比代理合同更高,看起来蛋壳用的是租赁合同,就是房东已经租给蛋壳了。
- xcode1.蛋壳拿来收购房源了,蛋壳收购房源是非常高价的,远远高于市场价,目的就是抢房源搞垄断。
2.运营成本,蛋壳到处开店招人,都要发工资的。
3.蛋壳自己做利润发给管理层了。 - zq7323回复32#皇.帝
无论合同冠名是什么,只要有约定的长期固定收益,法庭就认定为租赁合同。托管合同和租赁合同的最大区别是托管合同的托管方有单方终止合同的权限,而租赁合同没有。也就是说只要蛋壳单方终止合同或者有终止合同的事实,蛋壳就算违约,除按合同赔偿外,合同自动终止,蛋壳丧失对房产的管理权和使用权。
这是我爱我家相寓的单方终止合同案例,看看法庭如何认定的。 - yanzei第1条 标的资产交付及管理服务
1.1 标的资产。甲方委托乙方管理运营的房屋(含附属物品、设备设施)位于: (详见附件一)。
1.2 资产管理。甲方授权乙方对标的资产进行经营出租供他人居住。乙方为甲方提供资产管理服务(详见附件二)。
1.3 管理期间。本协议管理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若甲方晚于本协议约定的交付日将标的资产交付乙方,则管理期间应顺延相应天数。
1.4 管理周期。每个履约年度(管理期间内最后一个履约年度天数可能少于自然年天数)加上该年度甲方承受的空置期(空置期概念见本合同2.2条)。
1.5 交付时间。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日,即 年 月 日交付标的资产,双方应当签署《标的资产交割清单》(详见附件三),视为双方对标的资产有效交付及交付状态的确认。
自如的,委托出租 - 皇.帝不用看了,资产管理了。出了宽限的空置期,房东在追求固定收益
- logic90法院界定啊。。。
房东起诉蛋壳,于是判蛋壳是租赁合同
同时,房客也有起诉蛋壳的,法院判蛋壳是代理合同
这事就是很复杂。。。但是,不管怎么判,蛋壳都是责任最大的 - irbesartan银行不能归到不知情第三方吧?是不是有特别定义?这事银行肯定是庄家
- wfxx
- logic90银行没有拿到超额收益,自然也没有义务承担超额的责任
所以银行是善意第三方
善意第三方的一个关键条件是,有没有拿到超额的收益
房东明显是知道加价收房的。。。所以房东很可能要背锅 - 懒散的牛房屋中介这事现在是畸形的。管理漏洞。以前没有这种平台来骗,线下散着的中介也大把骗钱的。 iOS fly ~
- wfxx
- logic90租赁合同,也可以有善意第三人的
只要房客和蛋壳的合同是合法的,同时房客根据普遍的常识认为蛋壳的代理行为是合法的代理,且房客交易的价格是市场正常的价格。。。那么房客很可能就是善意第三人
如果是代理合同的话,房客根本就不是第三人了,就是合法的租户 - 3dlong我想问一下,你们到底看过租金贷的合同没有?
- wfxx
- hblizheng我觉得租户不管是个体自然人还是蛋壳,都是租户,自然人也可能私下变成是二房东,二房东可以赚取差价,也可以短租长售利用时间差跑路。最后的接棒人,看不懂或者看不到,原始的层层合同或协议,就该承受风险和损失。至于高于市场价低于市场价,这都太主观了
- cybervsq蛋壳和租户的合同发生纠纷的时候,房东就是善意第三人了,那时候可以维护房东利益
- logic90“知道或应当知道”和“不知道”,完全是两种概念。。。
如果房东知道或应当知道蛋壳会把房子转租,且蛋壳有可能跑路,然后依然把房子交给了蛋壳,同时获取了加价收房的超额收益
这时候,如果蛋壳跑路了,房东就不是善意第三人了 - aghu房东和蛋壳是合同的主体,其它才是第三人,租客,银行,小贷。。。
- 跳跳猪你这一看就是有法律功底的人写的,楼主写的那些纯粹是外行人自己的理解,就第一句里面代理的说法就不对,代理合同里面享有合同权利和承担合同义务的人是被代理人,代入到蛋壳的案例里面的被代理人就是房东。 iOS suck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