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传来噩耗。以后买东西开发票慎重。

  • b
    banny_523
    29楼说的很清楚了。
    从消法的立法背景来说,消法所要保护的法意就是弱势个人消费者对强势企业。
    你都公对公买卖了,只能走合同法。

    这种官司放到哪个国家都打不赢。

    再换个角度说。
    以企业名义买车,开增票抵税后,这车转卖给个人就要去税局申报然后缴纳二手车交易税,凭票才能进行二手车交易。

    你觉得这个和普通个人消费者二手车交易能一样吗?
  • l
    liurene
    你说买车个人出钱,那你公司账怎么平的?
    终究是要计一笔买车支出,才能专票抵税
    你能说清楚这钱和公司没关系?
    我出个差,还是先个人支付,开了发票,然后再去财务报销
    你说这个是个人消费,还是公司支出?
  • y
    yinglongpo
    没有合理避税的说法,企业买的车变成家用,严格说你违法了
  • b
    babyfox
    法院判的没问题!

    单纯消费者行为是一回事,

    涉及到公司行为和税法的一些事情,估计连你请的这个律师都未必搞得定。
  • 人生已老天难老
    你这么证明估计是忘了有个东西叫“偷税漏税”,搞不好你受的损失更大

    别再闹了,把车退了,在适当要点补偿就行了,适可而止啊
  • q
    qiaozd
    楼主,头条开个号啊,然后写文章@几个大佬或者自媒体,很多人会帮忙转发的
  • 孟德
    浏览一遍回复,看着法官判得没毛病,不是不敢判
  • 幻影小飞侠
    其实吧,楼里大神解释的很明白了,楼主还是不明白自己错在哪
  • 幻影小飞侠
    你这个解释就好比那个仝某的直播翻车了
  • k
    kionline
    这叫什么合理避税啊,这就是违规啊。只不过这种一般民不举官不究。
  • 卡卡夫
    税务风险几乎没有。企业用车还是普通消费品。
    也是参照政府颁布的办法,企业为职工生活所需购买的商品或服务适用消法。
    如果执行上没有这个可能,就不用注明。
    消法上也无表明消费者具体范围。
    这就表明可以是法人。
    法无禁止则可为。

    我们合法出具了证据,确实购车是用于消费目的,不是为了生产。公司买的东西就一定属于生产工具?
  • 卡卡夫
    这个风险极低。忽略不计
  • 卡卡夫
    还是那回事,消法没注明,法无禁止则可为。
    浙江17年地方办法也标注了,企业因员工生活所需购买服务及商品,试用消法。

    既然操作没空间,何必拿出来引人遐想?

    你法院要是不认这条试用与企业。上诉的时候就直接驳回企业以消法的上诉。
    法律依据都没找对上诉个啥
  • w
    wangpr0606
    法无禁止则可为难道不是法律没有规定不能坑法人那就是可以坑法人吗
  • 卡卡夫
    洗车店是公司。老板是法人代表,公司职员。

    家里有小孩,需要奶粉。

    公司员工家庭生活需要。公司为员工购买了奶粉,开具了公司发票。

    消法规定公司法人不能作为消费者了么?
    17年浙江颁布的办法,
    企业以员工生活需要购买的商品及服务,适用消法。
  • z
    zlcapple
    公司法人代表是一种职务
  • 卡卡夫
    你自己说这话的时候自己觉得绕么?
    你要认为法人不能作为消费者。那你从现有的法律法规里面找一条出来。

    事实上,法律没规定的事,你就可以去做。

    至于你能找到这些漏洞是你本事。

    你以为法律漏洞钻的人还少么?只不过本土特殊性,有些钻了,也要被治。
    有些么,不用。
  • 卡卡夫
    像我们这种小公司,法人代表往往也是要在公司上班干活的。
    所以才是洗车店老板啊。自己也要下场干活的。
    不是只挂名。
  • 卡卡夫
    不是已经被爆 指使4s隐瞒异响车辆,当正常车辆出售了么。

    我在庭上看到一汽出具的证据的时候,我就知道这货下限了。
  • g
    gogoggoo111
    要我就赶紧退了换丰田。。
  • 卡卡夫
    只是不爽,这傻吊4s 不能狠治它,不解气。

    我要只退车,不想搞它,早完了。

    只是想尽可能给它多点教训。 唉,事与愿违啊
  • 卡卡夫
    至少,我这好多都是这么干的,目前身边还没因为这个被追究的。

    短期内,估计也不会有人为这个被追究
  • 卡卡夫
    呃,这个看具体情况吧,合理损失应该是可以的,但是惩罚性赔偿是没有的。
  • 卡卡夫
    丰田召回也不少啊。

    国内4s环境就这样,才出狼窝,又入虎穴啊。

    最终还是要靠自己。
  • 莽莽
    法院的意思是退车没问题,那么退车保底,感觉楼主最伤也还是退车。但是他想要赔偿,但是目前来看法律不支持赔偿。那就只能搏一搏,而且赢面很大。
  • 莽莽
    其实吧目前来看,三倍就算了,能换辆新的或者退款,然后稍微拿点赔偿见好就收。毕竟时间成本很大,而且还很劳心费神。
  • g
    genesisx
    那就以企业的名义刚之
  • 卡卡夫
    赔偿是一部分

    还有一部分实在是气愤难消。

    一汽跟他的4s店都干的什么事,想想就火大。

    退车,不够狠。跟有位坛友说的,如果做实,一汽跟4s,售后数据造假,可以上更狠的

    我这联系了一圈国内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基本都没这个服务。

    野生技术说可以做,又担心证据效力,给对面扯皮。

    不然花点前,读取下车子pcm升级记录,至少可以坐实4s造假了。
  • 卡卡夫
    绕回去,消法上对消费者定义明确了么?

    浙江地方办法明确了,鼓励在特定条件下支持企业单位作为消费者。

    我在哪,我自己清楚就行了。
  • g
    gogoggoo111
    那看来只能买大众了
  • 神卡
    下游想按劳动法来
  • 醉舞2012
    会闹的孩子有奶吃!不闹,被人欺负死。
    我们穷的时候,那时候,附近的贫民,有点小事就浩浩荡荡的全村几百人到企业吃几天,结结实实的赔钱!包括有一次火车装死人!你看看现在火车撞人赔你不?人家人多,就必须赔!
  • 一事无成
    开公司票可以抵扣税,我觉得得不到赔三就算了吧,毕竟好事已经占了一头了
  • 未名
    这种时候要靠微博执法了
    买热搜
  • h
    hjf896
    我国不遵循判例法。
  • q
    qjj2857
    你已经抵税了
  • 孟德
    朋友,我都把条文贴出来分析了,你的阅读理解能力将它分析为【明确了】我也没有办法。
  • 孟德
    火车撞死人这个以前我看过CCAV的电视节目介绍 ,由于撞死人的赔偿法规几十年没更新过,实际合法可以追究的赔偿只有几百块。不知道现在这个赔偿规定更新了没有
  • 孟德
    我也很疑问,那个办法说的职工生活需要,上面有朋友提及了,可以按福利发。如果按福利发,那是应该开普通发票不能抵税才对?
    我就是推测一下,没财务经验
  • f
    flyzhuan
    这个啊,早就知道了啊。公司票不支持三包的。只有个人支持。
  • 卡卡夫
    说是这么说。事实上判例还是有指导作用。类似案件法官一般都求稳
  • h
    hjf896
    你说的“求稳”确实是影响我国法院判罚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我等p民并不知道在案例中“稳”所指何物,倾向权利方是稳,倾向资本方是稳,还是倾向群众是稳。
  • 卡卡夫
    开票不能作为是不是消费品的标准。

    个人买家买辆货车,去维权,也不能走消法。货车不属于消费品。
    开的也是个人发票。
    这说明法院在判断是否是消费品,不以发票为准。

    以实际消费目的为准。
  • 卡卡夫
    法院倾向是自己稳。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反正都是前人的锅。
  • 卡卡夫
    消费欺诈已经没跑了。

    换成个人发票,早没事了。个人案例大把的
  • f
    favry
    无解,你公司名义买的,肯定已经抵税,只能按生产资料来算,不能定义为消费者了
  • 7
    759706896
    航空公司买了737max能不能退一赔三
  • f
    flyzhuan
    这个不知道了,因为个人经历过,HP笔记本召回的时候就有朋友因为是公司发票无法召回换新,只能免费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