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现阶段的所谓数字货币的确是只能替代现金使用,但如果数字货币仅止步于此的话,对中国毫无意义。因为中国很多地方已经实现了无现金支付,把剩下的一些现金业务也用数字结算,有多大意义?
其次,数字货币要解决的是人民币跨境支付结算的问题。现在的人民币跨境支付结算系统CIPS已经有了全球清算系统,并且联入swift网络。
换句话说,CIPS是swift网络的一部分,但CIPS也是一个独立的清算系统。
CIPS的全球清算系统可以采用swift,也可以不通过swift,采用全球设立的代理行、合作行进行,当然也可以采用数字货币的形式来清算。
而采用数字货币清算,就会用到区块链技术,可以极大程度地降低在全球设立代理行、合作行的成本,在一些地区建立集中的清算中心就行了。
数字货币的真正意义就在这里。
数字货币如果作为法定货币,具有与人民币同等的效力,那么就可以在技术上实现跨境支付、跨境结算的功能,部分取代swift的清算功能。
你愿意用人民币,那咱们可以选择用数字货币结算,保证没人查到你,绝对安全可靠。
你不愿意用人民币,那好,咱们还用原来的swift进行美元结算、英镑结算。
所以,数字货币的发行跟愿不愿意使用人民币没有因果上的关系。
数字货币是在用户愿意使用人民币的基础上,我可以提供一个除了swift、CIPS之外,一个更便捷的支付手段,一个额外的选择,一个让某些国家无法进行制裁和监测的手段,从而大幅度提高人民币结算的使用量。
所以说,数字货币是为了帮助扩大人民币结算的份额,而不是反过来,先实现了人民币国际化,才能推行数字货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