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死朱鹮判刑十年

  • s
    sensui
    那这俩逃了吗?
  • f
    fakecnc
    虽然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但是我还是要说一声,活该。
    现在麻雀都算保护动物,还有人拿弹弓打鸟的,NZND。
    普通鸟类的生存空间太小了,小时候我家这边还能见到好多叫不出名字的鸟,现在,一般只能见到3种,麻雀,燕子,喜鹊。偶尔能见到个白鹭(也许不是,反正我叫不出名),混在鸭子堆里233333.之前因为村民听说香樟树值钱,结果种了成片的树林,每次经过,叽叽喳喳,非常热闹。今年拆迁,一把铲平。
    前天还有个小喜鹊,飞到我边上来了,确切的说是掉下来的,估计是摔懵了,我抓它都不跑。然后边上电线上来了一群喜鹊,虎视眈眈。逗了一会,还是把它放了
  • c
    copper641的马甲
    看看50楼写的,别在这里和智障一样。
  • 深南大道
    直接死刑吧,2个垃圾
  • b
    bobykid
    所以不要作死,人家劝了还要继续打,不冤枉
  • 睡睡平安
    一个过失
    一个故意

    能比
  • e
    elia
    拿回家吃了可能就没人知道了
  • 咕噜咕噜咕噜
    朱鹮这个亚种没灭绝还真的靠尼国。

    现在天上飞的最次最次也是三有保护动物。

    有些事情就别太秀下限了,连普通农民都知道动物现在不能随便动。

    那些刻意捕捉 杀害的无非是为了利益和口腹之欲
  • g
    gaojia005
    野猪泪流满面
  • l
    lxiang
    法的精神是人生而平等。不带鸟的
  • 砍掉重练
    有些人自以为天之骄子,实际上回复帖子言之无物,小丑一样污染眼球而不自知
  • A
    Acme
    天上飞的都不能打。
  • g
    gogogo
    打死一个人几年
  • l
    lain2011
    活该,不止杀害动物等行为,有的时候看见这些行为真觉得是现代生存难度太低了,这些畜生才这么多
  • 砍掉重练
    你仔细想想,如果打下的是一只非保护动物,或者一只保护等级不那么高的鸟,还会判10年吗?就因为打下的正好是朱鹮,所以判了10年。这不荒谬么
    知道自己犯了偷盗罪的小偷,判刑时间却比不知道自己杀死保护动物的人时间短。这不荒谬么

    你连我想表达什么都不知道,就自说自话扯什么“朴素道德观”、“同态复仇”,我真是笑尿了,世界上怎么有这么多自我感觉良好,画个靶自己打的天才幼儿?就你这理解能力还跳出来说法律、辩对错?您以为您有这个资格有这个水准么?
  • 瞬间永恒
    真尼玛傻逼,啥事情都有来抬杠的
  • c
    catxing
    应该问,不听劝告,射杀一个路人,射杀后一个嫌疑人人弃尸逃逸,另一个嫌疑人有食用尸体的打算未遂,后被抓获,请问瓶子判几年啊
  • c
    catxing
    先看看50楼再来说不知道

    而且不知道从来不是脱责的理由

    看来你是真法盲无疑了
  • a
    ayaso
    不是这么算的吧应该按价值比,比如经济犯罪,1万一年那还,这个鸟价值远超过10万了。。。
  • 无印凉粉
    差多了,朱鹮是涉禽,天鹅是水禽
  • L
    L1
    你这种刑法上称之为间接故意,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

    打鸟本身就不是国家所提倡的,你前对可能打到保护动物,并且在众人的劝阻下,没有加以确认,而是放任结果的发生,并且导致了不利的后果。很荒谬吗?没有精钢钻,偏揽瓷器活,结果干砸了,你不要赔人家?
  • A
    Ander
    性狐你咋啦?
    开车撞死朱鹮,这个猛,可入吉尼斯了
  • B
    BSC环球娱乐
    按财产罪视角看就很容易理解了
  • 砍掉重练
    又是一个把法律当做可兰经的,还沾沾自喜经文背的熟的法律迷信者。
    假如有一个村,出门先迈右脚就要被判刑,一个村民随口也和你说了这一句。而你原本生活的地方没有这个说法,你出门迈了右脚,被判了刑。能说这是合理的么
    如果人人都知道这鸟是保护动物,也知道打这种鸟的刑罚,那重刑的执行才能说“合理”,而且这还是在不讨论刑罚程度合不合适的前提下。
    我要讨论的是这个“合理”的问题,是“这套法律是否合适”的问题。你扯“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有什么意义?
  • j
    jjx01
    例子不涉及杀生,相似度不够

    请构造例子具备“拿弹弓乱打还不听劝”的特征

    [本帖最后由 jjx01 于 2019-6-6 11:20 编辑]
  • r
    reg-neo
    全家当场肢解


    这牛逼得~
  • L
    L1
    可笑,法律不是可兰经是什么?看你意思是准备以身试法?立法的时候必然合理,现在是否需要修改需要讨论,但在没修改之前那就是可兰经。
  • f
    ft1959541
    这两个傻博弈闹了半天还是为了炖了吃啊
  • 双面胶
    呃,这个不知道你有没有调查
    老家常州乡下,有个小山,山上常年盘踞一堆白大鸟。
    小时候没见过,估计是其他地方搬过来了。
  • 砍掉重练
    我再把我的观点抽象化一些。第一点,打了保护程度低的鸟类,和打了保护程度为一级的鸟类,行为并没有太大区别,量刑却完全不同。这只是因为定义了某种物种为“一级保护”,那么这种定义和执行难道不荒谬?这一点和法律没太大关系,你用“要守法”来解释根本没用。
    第二点,你提到“明知自己行为可能危害社会”,首先只因为一个路人的一句话,以及必须足够靠近才能发现的脚环,嫌疑人“足够明知”他犯下的“罪”吗?其次天龙人在对待保护动物与环境方面的教育和宣传也是欠缺的,那么如何能够知道“可能危害社会”的程度呢?既然“明知”与“危害”都不成立,怎么能说这种处理方式合理呢

    还是那句话,只因为法律机器要求你这么做,你就无条件执行,甚至都不去考虑其中是否具有合理性。那和恪守可兰经的原教旨主义者有什么区别
  • 破头潘
    喷了,还在这叽叽歪歪半天,阁下这些理论不就是:“我们没文化的人就是这样子啦你能咋样”
  • s
    sw121
    打的时候谁知道是保护动物,杀人都没判这么重的,屁民地位不如麻雀。建议这俩出来后把法官也捅死,这量刑就算合适。

    [本帖最后由 sw121 于 2019-6-6 11:55 编辑]
  • d
    dragong
    不能这么比,这人不是开车撞死朱鹮
  • 颠倒是非
    妈的,有些人抬杠抬的脑子进水了吧。。。。。。
  • C
    CrAdLe
    打死一级保护鸟类比打死普通鸟类量刑重,我认为合理,不荒谬。
  • h
    hisame
    这种事要好好宣传
  • d
    dragong
    朱鹮怎么可能像天鹅呢?
  • j
    jayjayhewei
    过失和故意的区别
  • 双面胶
    都有编码了,估计逃不掉。
  • d
    djkiller
    打死熊猫估计无期起步
  • 双面胶
    朱鹮(学名:Nipponia nippon)
    喷了。

    另外,我也觉得打死普通鸟和打死保护鸟量刑有分别不对。应该是一样的,都是全家肢解。
  • 双面胶
    朱鹮(学名:Nipponia nippon)
    喷了。

    另外,我也觉得打死普通鸟和打死保护鸟量刑有分别不对。应该是一样的,都是全家肢解。
  • d
    daidasday
    泥潭反tg反到精神病的几个杠神简直无敌了
    这也要赖到法律问题
    还拿开车撞人比,你开车不小心马路上撞死大熊猫,你看你判几年,保证你牢房都进不去
    人家50楼写那么清楚,有人告诉他们这是保护动物,不要打,不听,在泥潭就成了不知道那是保护动物
    好了,就算你真不知道,我不知道杀人犯法,所以一刀捅死你,我就不用接受惩罚了?还是说我量刑会轻一点?简直法盲

    本帖最后由 daidasday 于 2019-6-6 12:22 通过手机版编辑
  • 洛克狼
    成年人应该对自己行为负责、
    这鸟没大熊猫出名,数量比大熊猫少地多
    关10年少了,15~25年比较合适
  • 砍掉重练
    我已经把自己的观点摆的这么详尽了而你只得出这种结论?
    我现在对你的文化程度很清楚了
  • 香蕉一号
    我记得有判死刑的。
  • 暗夜明岚
    这鸟是 鸟中大熊猫,抬杠的,去打死大熊猫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