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道题已经让我的膝盖在地板上跪出了深深印痕,不吐不快

  • P
    PMY
    我理解是
    首先对多数没有法学底子的人来说 会容易忽略 间接故意杀人 这条 所以小白反而选对了b 学过的反而错了
    关键在于对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能)“预见”恶果发生的判断上
    所以作为判定“预见”标准 不应该单凭行为人的主观意志 还有其应当具备的意识(就是普通人的常识)
    简单说就是 哪怕你真的主观上完全没预料到会出事 但作为司机法律上就是要求你应该“预见”
    因而当属故意杀人罪论处
    而出题者的本意和当时“刑责滥用”是否主流的司法实践、理论等又会影响应试教育的答案。。。
  • l
    long
    其实真正到法院,连个交通肇事都判不了,谁会承认自己是故意的,咬死外因导致转了一下。乙只要说自己睡着了就成。
  • s
    scrooge
    因为你们都盯着主观故意上了
    但是这点却是很难取证 论证的以及,你是否可以用一句话来认定某人是主观故意的。
    以及,这句话如果换成 “那货敢别我,老子杀了他”,或许结果又不一样了


    国内太多人,看待罪案都是一副咬牙切齿的状态。但是却丝毫不思考,法律本身是个泛用性的东西
    回过头来想一想,疑罪从无,孤证不立,是什么道理?
    再从这两句话看本题,我觉得你的心态应该平和一点了,恩
  • s
    scrooge
    扯,睡着什么?直接说好像看到旁边有个兔子,或者路边有个石头,下意识打了下方向盘
    睡,就是自己过失。然后只管痛哭流涕就行了
  • m
    maliXPboy
    选b,我朝从来都不缺法律,缺的是落实,但凡要办成大事,首要条件必是领导重视。没必要纠结这个,每个时间段出现的热点争议问题,上面的公检法都会给出具体处理方法。超过14岁不算qj和qj的三要素知道吧,照着上面给的框子去套不就行了,纠结就是浪费自己的生命。
  • m
    maliXPboy
    想了下,楼主应该是业内人士吧,刚参加工作,有正气很好,过几年还能保持正气本性就很难得了。
  • h
    hooje
    我也觉得是虽然主观故事,但他毕竟只是想吓他一下
  • 意盘不止
    所以当时的正确答案是啥……

    不是学法的,但是我觉得甲的目的是想“吓他一下”而不是让他出事,是不是算过失杀人啥的?
  • 半条命帝国
    和工具无关,只和行为人主观意志有关系。
  • 半条命帝国
    你回答的100%正确了
  • 半条命帝国
    用大动作别车的方式吓唬人家,你理解为吆喝一声完事了么
  • 半条命帝国

    真的并不是我们都盯住了主观故意,主观故意是靠逻辑推定的结果,不能靠直觉判断。


    此题如果按照交通肇事罪,意味着上位法条竞合为过失致人死亡,交通肇事是过失致人死亡的分支。


    过失致人死亡,和故意杀人的区别,在于行为人是否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具有会发生危险的高度盖然性。


    行为人不知道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对方倾覆(无论原因),是过失致人死亡+交通肇事场合=交通肇事罪。

    行为人知道自己的行为具有高度危险的盖然性,却放任继续冒险实施危险行为,造成危害结果发生=间接故意杀人。



    我们盯的一直定的是最关键的点:行为人是否明知应知自己的行为具有高度危险性。明知就是故意杀人,不知道就是交通肇事。


    很明显,作为一个正常拿到驾照的司机,谁都知道自己大动作别车的行为是一个非常危险的动作,

    阁下真的认为在道路上大动作别车不具有任何危险性吗?

    关于这点51楼却是分析的非常到位。



    阁下的思维方式是从实践出发,然而司法考试的考题却是说什么就是什么,题上的每个线索不是积极要素就是消极要素,没有什么多余的话,如果严格用实践的思维去考司法考试,

    那么几乎每一道题都是有问题的。
  • s
    scrooge
    所以,码了这么多字,最后其实楼主也不是来讨论法律问题的(是啊,CHh讨论法律问题真是走错地方了)
    而是来讨论常识问题
    所谓别车 是否是 一个 会造成危险后果的行为?

    OK,那这问题无解了,恩
  • r
    realjiana
    其实我第一反应是选b,但是心里在想,怎么没有“无罪”的选项
  • m
    meno
    只要自行车碰到你了,你就认倒霉,有责任。
  • t
    tn1102
    哥们,以考试通过为首要目的吧,
    我记不太清楚了,不过如果今年再考,个人认为还是选B
    分则里的交通肇事罪的主客观要件再仔细看看?
    驾驶交通工具,主观恶意,明知后果,
    交通肇事比故意kill更符合吧
    另外,交通肇事的刑责比故意kill轻么?
  • 8
    8816498
    我只是想说:2004年能混到出考题的人,怎么也不会是买不起车的人吧。
  • 布吉岛的秘密
    这明显就是追逐竞驶中开起了斗气车啊。。 我觉得没问题啊 故意杀人明显不够 谁都不会因为这种原因故意想弄死一个人啊 一般来说就算翻车也不会死人吧?
  • l
    long
    请看清楚,我说的是乙说自己睡着了,什么都不知道。甲咬死外因。
  • l
    lenbin521
    有人用枪和一根油条同样吓唬你说要杀死你,你会害怕那个?
  • s
    swloveu
    用应试教育的解题法来做,我选B
  • s
    sammicc
    我觉得 故意杀人没道理,第一,主观上他并没有要把那辆车挤下悬崖的意愿,把人干掉的意愿。第二车没有发生碰撞,没有造成事实上挤对方造成车毁人亡的事实。第三,躲避的车自己采取错误的方式或者驾驶不当才翻下去,它完全可以采用急刹车,或者干脆顶上去也不一定会翻下山死亡。这个案例就和2个人吵架,一个人说我要砍S你,另外一个吓的赶紧跑,一不小心摔了一跤摔死了,这能说第一个人故意杀人么。
  • 永世之星
    我觉得是过失致人死亡吧···

    说是交通肇事肯定不对,交通肇事前提是在进行“交通”方面的行为,故意开车吓人肯定不符合

    间接杀人的话,不够故意啊,卡车司机期望的结果肯定是吉普车急刹之类的
  • 小老虎的府邸
    那是不是公交车、出租车天天在马路上故意杀人?
    这也就是个交通肇事而已……
  • k
    kali
    辩护律师先弄个大动作别车的致死率统计然后被告一口咬定‘我真不知道这样会出死伤啊大兄弟’,我觉得陪审团应该就应该判罪名不成立了吧,哎呀不好意思电视剧看多了,不过我很赞成楼上那位疑罪从无孤证不立的观点,学法最终还是要拿来用在实际生活中的
  • 半条命帝国
    间接故意杀人的心态:我并不想弄死你,但是真把你弄死了也无所谓。

    如果证明“真把你弄死了也无所谓”的心态?

    既然知道行为很危险,还执意要进行下去,不就是把别人弄死了也无所谓。

    实际上我一直觉得这个间接故意杀人,中国的刑法学教材解释的非常不到位。

    很容易让人和过失致人死亡相混淆,哎大哥,我真的只是想吓唬他,谁知道一不小心把他弄死了,我冤枉哪!
  • s
    skinelin
    其实在现实中...两车没接触到 估计卡车司机连责任都不用背....
  • j
    jasonbourne1002
    可以预见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危害他人财产安全和生命安全的,但是还是这样做了应该是故意伤人致死或者故意杀人。和副驾驶说的话并没有什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