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开卡宴撞死人被判6年 检方抗诉指量刑畸轻

  • 尘剑一
    也在情理之中
  • w
    wasted
    没驾照反而成为挡箭牌了,真棒!
  • w
    westlost
    法院老是干这些傻逼事情,弄的检察机关也很难办
  • 华莱士
    开卡宴的才能这么玩儿
    开普桑的试试?


    所以我说中国法院的没一个好东西 多多少少都干着违背法律原则的勾当
  • h
    hkt3010
    在保俶路少年宫附近,孙睿倒车时撞到了小吃摊主王良利和王晨芳的手推车。王良利要求孙睿下车查看,孙睿未下车并找机会驾车朝北继续行驶。

    因找酒吧,孙睿驾车经前方路口又折返,王良利见状追上去将车拦下,其妻王晨芳站到车辆右侧前方阻止车辆前行。王良利随即到驾驶室左侧前车门处敲窗坚持要求孙睿下车处理纠纷。孙睿欲赔款了事,但拒绝下车。

    僵持之下,孙睿连续踩了三脚油门,顶撞王晨芳。王良利拉住驾驶室车门的把手,边拍车窗边大喊,更多的人围了上来。孙睿反而加大了油门。王良利的手没有离开车把手,被拖行,摔倒在绿化隔离带上。王良利头部遭受挤压,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
    --------------
    感觉这死者也不是善茬,一不小心把命搭进去了
  • V
    VODKA
    LSS怎么看出这死者不是善茬了?把你吃饭的家伙撞翻了扬长而去,上去拦阻就叫不是善茬?只有缩保平才是善茬?这善茬也太难了点吧。。。。。

    这事要搁你身上,你善茬不善茬?

    [本帖最后由 VODKA 于 2014-12-25 09:32 编辑]
  • 华莱士
    被人撞了 还得跪下 看看老爷有没有吓到 才是善茬 才是良民 对吧?
  • e
    eastwoodwest
    我擦,没驾照所以可以轻判,太法制了。
  • 普通法
    不要脸
  • 跌岩起伏
    应认定为间接故意
  • 億万千
    我觉得应该对一审办案人员调查一下,不能这么放过去啊
  • j
    jFz
    交规上可不是这么说的。
  • z
    zo
    说实话,确实看不出是故意杀人。

    侧面抓把手看不到的
  • d
    dragong
    确实不能算故意杀人,过失杀人没问题
  • Y
    Yit
    过失杀人跑不了
  • g
    gundamlrc
    无牌 无证 走私车

    呵呵
  • T
    Tobar
    交通肇事没有驾照重判
    到过失杀人,没有驾照成轻判了

    所以出去玩,一定要懂法
  • T
    Tobar
    拉驾驶员侧车窗,拍打玻璃,这都能看不到吗也听不到吗

    又瞎又聋开车啊?
  • h
    hhhiro
    法院拼命给被告找理由也是醉了。
    九品芝麻官即视感。
  • h
    hkt3010
    喷了,换我是摆摊的,要是推车被豪车碰一下自然要去找司机理论,但豪车都开到马路上还用自己身体去拦,那我真是嫌自己命长了。仅就这一点感叹下而已,客观饭勿喷,那肇事司机当然是傻逼无误。
  • 量产QUBELEY
    嗯,按照你的价值观社会观豪车肇事肯定逃逸,撞死人也在所不惜,所以肯定不能上去拦
  • s
    sceic
    判死刑不冤
  • F
    Friday
    都答应赔钱了,为啥还要坚持别人下车?大半夜的谁知道下车会不会被你打。
  • o
    orz2009
    依法判刑,服不服!
  • 忘却五十六
    有钱的碰上没钱的还是缩吧
  • 香蕉一号
    死者应该开坦克去拦,肉身拦车太傻了对吧。
  • 跌岩起伏
    过失致人死亡,一般也就六七年的样子。
  • p
    playez
    应该过失杀人+危害公共安全一起判罚
  • s
    sfexpress
    其实都差不多,没有动机,过失致人死亡也就几年,和交通事故致死重判也差不多,比如李刚案。
    如果下车双方发生争执,车主说了句:“信不信我马上撞死你!”然后发生后面的一幕,那又不一样了。
  • a
    archevalier
    具体什么情况还不是很了解啊,但从叙述的情况来看,别人都答应赔钱了,就不要再这么咄咄逼人了嘛
  • 飞翔的天空
    第一次碰到人推车就跑了的,第二次说赔偿可能只是摆脱纠缠的借口,这人又不下车协商,坐在车上说可以赔,你不拦着他,他马上开车就跑的可能性非常大。
  • 逆袭的天使
    这还有洗地的?他内心绝对知道撞死人了!装冷静而已
  • w
    wxh5
    执法成本太高,交警说不受理了
  • l
    literry1
    你是报过?
    我咋没遇到过不受理的交通事故?
  • 量产QUBELEY
    我看是这车主不正常
    被撞死的那个怎么可能想到开着个一百多万的车会为了那么点被撞的东西而撞死人
  • f
    fuckmic
    就事说事,法院的这个说法是针对控方的“间接故意杀人罪”。

    法院认为被告“没有观察到”当时的情况,不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对受害人造成伤害,所以,法院认为"故意"是不成立的。

    本帖最后由 fuckmic 于 2014-12-25 16:07 通过手机版编辑
  • 7
    720
    又学到一招。
  • 大豪寺凯
    以前都说s1无地不洗,现在这四个字可以安edfc了
  • 冰醋酸
    应该算故意杀人
  • o
    okpig
    这傻逼,这情况赶紧下来扔一万说几句好话走人啊,那个摊子能值几个钱,老板人没事一看钱不少肯定不追究了。估计就是平时太横了,不知天高地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