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你,跑还是不跑?
- 靓老虎真实案例:
晚9点左右,高速路段发生一起恶劣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一名女子过马路的时候被车撞倒,肇事司机逃逸。此后,接连多辆车从女子的尸体上碾过。有目击者称,这女子被过往车辆碾了接近10分钟,这些车辆全部逃逸。只有最后一辆车停下。
被撞地点距离女子的尸体30多米,尸体和第一滩血迹之间有不下5条轮胎年碾过的痕迹。惨不忍睹。
问题:如果你不是肇事的那第一辆车,你跑不跑? - eago没人性阿。。。
- Hytown惨!!!!
- inaccess第一个就不该跑。快救人。
后面的应该看有气否,速报警。 - kinglik瓦得赵老师给俺们上了一课
- 轻羽飘飘高速路上撞人是人的全责。
第一个就不该跑。。。查起来怎么都跑不掉的! - 靓老虎第一个确实是无论如何都不应该跑,即便在现在的法律下。否则一辈子良心都过不去。
再次详细申明一下问题:从第2个开始到第N个。相信如果远远都看到是一个人躺地下了,谁也不会碾过去,怎么着都会绕开走的。停下来报警也没有任何问题。但是,既然是高速路,又是晚上,相信这第2到第N个碾过去的,都是等发现地下是个人,已经冲过去了。在这样的情况下(已经碾过去了),如果是你,你跑不跑?
召唤交警、律师、老司机等达人解答。 - chenpei同意赵老师,高速公路过马路,找死
- chenpei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 千年小妖都吓傻了
- weiyangge问题在于,没责任并不意味着你不要赔钱啊
- 卢比~坐!这路不像高速啊 国道吧
- anniebaby这新闻我也看到了,太惨了。
做人,就要负责任,对自己,对别人。
BTW,老虎,N久没见。:) - fatdragoncat老虎的投票设计的稍微有点不合理,这个事应该分成两种
A:你是第一个司机,也就是把人撞倒的那个
B:你是后来压过去的
对于我来说,如果我是第一个,我肯定会跑,但会在离开一段路报警,具体参考老赵的说法。
如果我不是第一个司机,我铁定会跑,而且肯定不报警。想一想,平时在路上看到有人被撞了,好心送到医院都会被冤枉成撞人的,现在你都压过去了,还呆在这,不是找死嘛。 - babycat把4個輪胎都換下來,然後丟掉。。。跑!!!所以出門帶4個備胎是很有必要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b - 指上听琴那个...跑题一下,为什么总有人翻高速?很难翻的吧?
难道不可以多做几个过街天桥...>_< - aque后面几个比第一辆更可恶
如同wadezhao所说,肇事车辆如果因为车主害怕而逃逸还能理解。我想谁到这个时候都会害怕的,做出错误的决定也完全有可能的。但是后几辆车完全不应该,才是最可恶的,哪怕你就是停一下,或者绕开也好的。这些人完全在意识清醒的状态下作出这种事情的,他们的想法是自私的,他们仅仅害怕留下一个手机号而造成麻烦。毕竟对方是一条人命。
当然wadezhao所得村民也是有可能的。作为后几辆车,你可以报警后离开,如果做得好一些,报警后,把车开到事发现场的前面500-1000米处,在紧急情况下也能自保,也能保护现场。
如果人没断气的话,说实话,的确会犹豫一阵,不过如果在高速路上,前不着村后不着店,送医院也不知道送哪边,所以最好就是报警,且你也不知道怎么急救,不当的急救反而造成更大的伤害 - skyedge过街天桥很花钱的
中国还是发展中。。。 - waynewang从第2个起,当然要跑了,到时候找不到真正的肇事者,就找你,那个时候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人家家属和交通队可不管你压得是人还是尸,反正先抓到你再说。
- 光光有回看见个邪乎的
一留着半尺长白胡子的回回老汉
颤颤巍巍站在跟我身高差不多的护栏上
准备下到公路上然后横穿之
天桥就在50米之外
我当时就觉着自各看见超人了.. - h2o这路不是高速公路。。
- SuperCharger高速公路应该全封闭
有钱修路,没钱建设,我就不多说什么了 - jess瞧现在的社会风气怎么都这么差了,想做好人的多,怕做好人的也多,所以现在都秉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吧。如果当今社会每个人都能对自己要求高标准一点,思想进步一点,是不是我们的生活环境会文明一些,社会地位也会相对高一些,其实社会风气是要靠大家来维护的,不是眼里看到都是别人的错,责怪别人的不是,试想自己做了多少,努力了多少,维护社会的安定繁荣是人人有责的。
- 我饿。如果我是1/5...可能没等撞上我就已经撞Expressway的护栏了..
- 杨排长家父在同样的情况(随后赶到)下救活过人;我没有撞过人,但是停车时碰过别人的车子,没有逃跑;我们这里看到人过马路,一般都会慢下来;在乡间,看到动物在马路中间也会停车;我自己发生了车祸后,所有途径车辆都停下来提供帮助。
我很庆幸,家父是那样的人,nz是这样的地方。 - 鸭嘴兽这是国道不是高速
国道上这样的参剧多的是,司机跟行人各有责任,司机晚上超速,行人没有安全意思
但是第一个司机不该跑,撞死人,判两三年,家人朋友还是会原谅肇事者的。如果跑被抓到就不一样了 - 鸭嘴兽过街天桥用处不大,按素质来说。。。
再说国道穿越村镇,村民就住在国道两旁,更不会走过街天桥
[本帖最后由 鸭嘴兽 于 2006-6-10 08:43 编辑] - 归迪好可怕。。。
- sega2000个人觉得除了最后一个停下的人,前面几辆车的驾驶者似乎都构成交通肇事罪(除非能证明死者是哪辆车撞死的,但似乎不太可能了),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但趋利避害到泯灭良知,那就不用在为自己找借口了。
- 焰分析不出来,不能这么临危不乱沉着冷静,就是有一件事可以肯定:后面有个人躺在高速路上,我做不到当什么都没发生就逃走。
- Heerochen其实最根本的还是社会风气问题。以前我肯定下来报警、救人;现在不是我不想,而是不敢!!!
- 靓老虎哈哈,打PP!问题都不看清楚,问的就是B这样的情形啊!
- 靓老虎我不知道持这种想法的人多不多。在我看来,后面几辆车才是最可怜最冤屈的。
可以看看第一张照片,离尸体的距离是30米。在时速80Km/h的车上,能清晰的辨认出那是一个人吗?就算是火眼晶睛认出来了,现在你该怎么办?踩死刹车并打方向盘? - 靓老虎Jess......
- iXray新交法不这么认为
- mjchen11不跑了,反正跑不掉的我觉得,
- EC借这个帖子,呼吁大家夜间行车,一定要检查自己的远光灯是否关闭。这样的路,中间没有隔离带,对面的灯光会直接照过来,推测惨案是这样发生的:
司机篇:
老张今天疲惫地往家赶,路灯昏黄,行驶到……的时候,对面一个开着大灯的SUV飞速开来,明晃晃的大灯照得老张眼里只有那两盏大灯。在两车会车的时候,老张突然发现黄线这一侧出现了一个身着黑衣的人正快步躲过对面的SUV,跑过来……
农妇篇:
李婶今天到集上卖鸡蛋,这禽流感搞得鸡蛋非常不好卖。李婶在公路这面,已经看到对面自家昏黄的灯光。可是路上的车非常多,而且快。李婶在等待了10多分钟以后,终于冲过慢车道,但是快车道快速……
未完待续 - jess我是说真的啊,如果不是社会风气这么坏的话,哪会需要考虑跑与不跑的问题,做错事情就要承当责任,这种状况是社会发展到现在演变成做任何事情都要考虑到自己的利益与安危,真是可悲。。。
- nick_ni别看现在大家都道貌按然地选2。
估计在国内真碰上类似的事情实际结果正好是反一下 70%跑 30%的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