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你,跑还是不跑?

  • W
    Wade Zhao
    我觉得“为什么不采取措施不撞上”这样的讨论根本没必要,要这么说,我觉得以我开车这种稳当劲儿,这一辈子都不可能出这种问题,我退出讨论,行吗?

    讨论的就是撞上之后的反应嘛。

    另外我再次强调,我还有点儿良心。但是我觉得留在原地等村民来打是愚蠢的。同样,遇到持刀歹徒,除非我有家人需要保护,否则我先跑开找个趁手的家伙式儿再回来见义勇为,我觉得没什么不妥。如果对方持的不是刀而是枪,我觉得我打完110,转身就跑也没什么不妥。你可以鄙视我,但是我不仅要坚持我的做法,而且我觉得自己的做法非常正确,我要和所有认识的人宣传这种做法。
  • 指上听琴
    不想做冤大头也不想良心上过不去...偶还是不去学开车的省心
  • i
    inaccess
    错,你可学开车,但购足1000万保险。也许有人会以备你撞上为幸运。
  • i
    inaccess
    可这个想法不后院起火的条件是,我和我的家人,所有亲戚,子子孙孙,我要好的朋友们,朋友的亲人们永远不会不会碰上这种撞完再碾的惨事啊。

    还是买足保险并小心开车才是上策。
  • i
    inaccess
    其实这里的讨论看得人挺多,每个人都可以从中考虑,自己遇到这事如何处理为妥。虽然老赵技术高超,一辈子无忧了,但讨论对其他初哥或者准备做初哥的人有益处的。至少对我已经有益了。我以前也没那么认真考虑过在国内开车的后果和如何处理。实际上我看很多人会更小心开车了,善哉。这个倒是这个贴的最大好处了。

    我想我这个19年前学车的人,一定买尽可能贵的保险和再三小心才上路了。
  • d
    diana
    例子是我几年前听说的,当时只听了个大概。

    您的观念偶很葱白,不过在中国现行法律道德环境下,我还是跟随fatdragoncat的旗帜了,毕竟自己的生活不是几个
    “如果”“应该”“可能” 能解决的。

    总之我不会为了一个我不认识的body,冒毁掉我一生的风险。 有能力就改变现状,没能力就适应现状,偶还是偷懒的
    选择了后者了。

    还是不会开车是王道阿!加紧移民步伐!!:(
  • i
    inaccess
    葱白,葱白,讽刺人是没有必要的。
  • f
    fatdragoncat
    月老回贴不看贴呀,以现在的法规来说,你就算买了1000个亿的保险,在这种情况也是得不到一分钱赔偿的,具体条例就不说了,我举个例子给你就知道了。

    现在如果你开车撞了人,在处理的好的情况下,交警会出一份你全责的证明给你,这样你就能拿到保险的赔付,然后交警再出一份正常的处理书,这个是给你去法院和被撞人打官司或者交涉时用的,将决定你具体要赔多少钱。

    准确来说,这样是有点骗保险的味道,但如果不这么做,那你在事故中的责任越小,你需要自掏腰包的比例就越大,反而如果是完全因为你操作失误,冲上人行道撞死路人,那赔偿就全部是由保险公司出。



    另外你说的小心不要压过去就行,那纯粹是纸上谈兵了,在高速公路上你只能在压过去和打方向盘撞死自己之间选择,个人认为,在高速公路上,横过马路撞死的应该改成撞死白撞的。高速公路一般都是全封闭式的,但不少乡村的居民图方便给把铁丝网给剪开来横过马路,这种人,我认为是死有余辜的。
  • f
    fatdragoncat
    这就跟所谓的国际接轨和中国国情一样,学哪个不要紧,要命的都不考虑在中国具体的情况
  • W
    Wade Zhao
    这又回到“社会是由包括你自己在内的所有人组成的”那个老话题了。这种讨论没有结果的。
  • 靓老虎
    这年头,管好自己就不易了,第一辆买不买、逃不逃,我们怎么管?

    现实情况就是:第一辆逃了。
  • 文攻武斗
    楼上那些说话不腰疼的人倒显得大仁大义。kao,现在中国这种司法状况下,第100个我都跑。如果制度健全,第一个我也不跑。
  • H
    Heerochen
    唉,悲哀啊,这个社会。
  • 肖申克
    我不跑谁能保证我不会被冤枉吗?如果能,我就不跑
    可是答案好象是不能,那么为了一个我不认识的人背一辈子不该我背的包袱,这事我不想做!
    另外在中国,我也有被撞了后没人理会我的觉悟,没办法,我不怪谁,只有自己尽量小心了

    [本帖最后由 肖申克 于 2006-6-12 11:51 编辑]
  • i
    inaccess
    1。管?我是在说有了足够保险后,第一辆逃逸的必要性。你发贴,我就来说看法姑且当一家之言吧。我从别人的事件学点经验就是了。我发完只能算狗吠火车了。哪会想法去管。
    2。和我们切身相关的就是遇到类似状况后,我们自己如何应对。管好否,都是个人的事。看法仅归个人看法。
    3。我感觉第一辆逃走有个大风险,怕留下线索后破案,后果好过不逃否很存疑。如果被人查出,安全否,人家属会如何也难说了。
    4。后续人如果未成功逃逸,事件上身后,我就会当自己是第一辆了。少些痛苦吧。起码有保险付款。好过罪/款两负。如有水落石出的一天,才另当别论。
  • i
    inaccess
    小心不超速是一定有用的,肯定小心的好过不小心的。路面人那么大个物体,很远就能看到,当石头为自己安全也要小心看。但我并没说小心就能避免一切。

    行路人错方自负我举双脚赞成。没有异议。政府找了司机作替罪羊。所以我说是恶法。

    [本帖最后由 inaccess 于 2006-6-12 13:01 编辑]
  • 靓老虎
    已经说过两次了,第一张照片自己看吧。30米,80Km/h,超速不?
  • i
    inaccess
  • 清风绿屿
    说实话,看完这帖子我真是不知道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了。
  • p
    platinum
    不学车了,就算你倒贴我100万,也不学车。

    省了这么多麻烦。
  • w
    wooda
    所以说,要是我我也不停,,不是道德的问题,是我停了法律根本不保护我,我干吗要停。。。
  • w
    wooda
    越老你认为你避得过么,在高速状态下?看起来这么小的东西。。。
  • w
    wooda
    保险公司不陪的,至少会等到你追到前车,前车陪完了,再出差价,等到那一天,估计地球都灭亡了
  • w
    wooda
    这个得问zf,只有他们知道这些国际惯例阿,先进经验阿是哪里来的
  • f
    fatdragoncat
    月老一直无视我关于保险公司的话,现的规则是:只要你不是第一辆车,保险公司就不赔,买多多保险也是冤大头。
  • c
    chenpei
    呵呵

    这件事情已经有结果了

    第一辆车跑了,后面辇过的有两辆车报了警,结果总共赔30多万得这两辆车主赔偿,而且保险公司不赔

    选择不跑的,每个人都得损失十多万
  • i
    inaccess
    我前面说了啊,既然弄不清,为何不当自己是第一辆啊?
  • c
    chenpei
    因为最前面的车的碎片在现场,是辆红色奇瑞
  • i
    inaccess
    咋知道是第一辆呢?
  • 靓老虎
    第一辆是撞人,后面的都是碾人。是不是第一辆,一看保险杠和引擎盖就知道了。
  • n
    nick_ni
    这里是中国,所以你不太适应这里的环境。呵呵
  • i
    inaccess
    明白。泡杯绿茶,思考一会,也有对策了:

    碾完,用随车扳手等硬物敲坏保险杠后,拖死者到前保险杠蹭两下。可以符合第一肇事人了吧?

    中华民族不易啊!
  • f
    fatdragoncat
    你放心,如果你不去和保险公司打好关系,他们一定查的出来你在做假,最后不仅不赔,还要把你人都关进去
  • n
    nick_ni
    月老郁闷啊~~~~~~~~~
  • i
    inaccess
    还有没方案B?抓狂。
    :(
  • p
    platinum
    月老,跑吧,没有第二条道路了
  • i
    inaccess
    世上无难事,泡了两杯卡普奇诺,总算想出第二条路

    为了被害人家属福祉,只能对不起被害人了。罪过啊。不过此方案B只适合强壮男性,性格坚强者操作:

    从尾箱拿出千斤顶,把死人架起,用千斤顶顶牢,退车30米,加速撞一遍。犯案属实了。

    看保险公司还能耍赖否!

    [本帖最后由 inaccess 于 2006-6-23 15:50 编辑]
  • 沧浪
    楼上还有一点没考虑到,你在高速公路上这么大张旗鼓的拍戏不担心别人看到么?又不是侦探小说里的密室作案。
  • c
    chenpei
    你就成台州牛人第二了
    倒车把老太婆撞到,还开车前后辇了5回,没想到头顶上有个摄象机

    涉嫌谋杀
  • E
    Estel
    交通肇事罪,典型的过失犯罪,结果犯,有损害结果才可能构成犯罪。刑法是个很严肃的话题,讲程序,讲证据,要排除合理怀疑,无法证明哪辆车撞死的就无法定罪。
    你可以有良知,但不要无知。
  • h
    hellotoy
    B: 是不是有个侮辱尸体罪呀,呵呵。
  • 石斑鱼
    无论走路还是开车,,,必备,可以照相录音的手机!

    出了事,赶快留下证据!
  • E
    Estel
    盗窃、侮辱尸体罪,是故意犯罪,要求主观上有盗窃、侮辱的动机,否则根据主客观相结合的原则,不宜定罪。
  • S
    Syou
    挖墳,算不算是侮辱屍體罪哈
  • c
    chenpei
    是啊

    现在这个社会,做好事会把自己命搭上
  • 安娜卡特琳娜
    最后摸着我自己的良心说,“跑!”

    太艰难了,可是~~~诶

    BS我吧

    [本帖最后由 安娜卡特琳娜 于 2007-9-6 13:15 编辑]
  • i
    inaccess
    两个月前在僻静郊区马路上骑车,路上有坑,翻个四脚朝天,还未爬起,一辆卡车老远开过来,滴一下喇叭,绕过去了。好在骨头没断。天啊。

    当时马上想到,要是在美国就好了,有次在高速路深夜出小事,车盖翘起,偶呆坐车内,路过的两辆车都马上停下上来问要帮忙否,然后代打消防车来救护和拖车。还安慰很快就到。
  • c
    chenpei
    最近你不怎么了解国内人命的行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