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端午节看守所5日(6.18日晚11点已更新看守所内的衣食住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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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uimei
    支持楼主申请国家赔偿
  • W
    Winder07
    就算大案,楼主有可靠的证明根本就不成问题,或者在没证明的时间内无法到达作案地点的也不成问题。真正冤假的也极少。你看以tg律师团的水平,这种简单证明能证明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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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weetis
    中国就是喜欢从肉体和精神上双重摧残和羞辱囚徒,而且专门挑逗犯人互相斗。坏人进去后可能心理被搞得更加畸形,出来后可能犯更大的罪,好人要是被冤枉进去的,那就惨了。
    在中国牢里,命是最重要的,尊严是最不重要的,你不要拿最重要的命去换最不重要的尊严。
    你能做的就是在牢里千方百计保住命,活着出来再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如果你死在里面了,最多也就抛个狱霸出来顶罪。
  • 草泥猫
    支持LZ申请赔偿,这事总不能不了了之的~!
  • S
    SONIX
    楼主有空在tg发,不如发微博阿,顺便@下杭州和梅州的政府帐户,以及各大媒体的帐号。可以让Tg兄弟帮你转发,大量转发,作为一个在媒体圈混着的人,我相信你这事会有不少同行感兴趣的。但这种事,一般平媒和电视台不愿意首先报道,枪打出头鸟,你懂的。你在网上先闹出个话题了,大家跟进没问题

    这年头,走法律途径还真没舆论管用
  • r
    realzeus
    楼主PM我QQ号神马的吧
    在深圳,我还是有一点律师方面的关系
    至少人家能够免费解答你的一些问题
  • W
    Winder07
    如果你希望以后的中国,不是tg,还有成为法制社会的一丝可能,就请一定要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法制社会不是一天可以建成的,如果大家都没有法律意识,那就算tg死一万次,也不会有法制社会
  • l
    lovexiaoya
    一切都是正常手续
    刑事拘留,只要有嫌疑都是拘留七日至30日再说,不能逮捕就取保放出来
  • W
    Winder07
    舆论是大杀器,一出手不管黑白肯定是停职到底,我前面也说了,楼主这次的事情是种种客观原因造成的,办案的民警本身并没有什么错误,所以我前面才说杭州那边也没什么错,但国家赔偿可以申请。直接舆论走的话,那民警岂不是要因为这个停职?
  • W
    Winder07
    错不在民警,客观原因:1、追逃人员的手续导致楼主进看守所五天,2、没有一个好的系统方便办案人员查询冒用身份证的问题。3、在民警的角度无法证实犯罪嫌疑人的指正的真假。

    所以民警本身办案并不存在错,主要错的是那个指正你地嫌疑人,不起诉他盯着民警本末倒置
  • S
    SONIX
    这事难道杭州的办案民警没过失?得到身份证,上网查一下是不是挂失的身份证很难吗?楼主可是丢失了立马就去挂失的!即使那位民警说他查了,但没查到,那也是公安内部网络建设的问题。如果楼主说的都是事实而没有任何私货的话,那么他在这件事中尽到了一个公民应该尽的任何义务,而显然警方在没有核实身份证全部信息的情况下就发通报,抓人,还剃了光头,关了五天,显然存在重大的工作失误。这个失误可能给当事人造成巨大心理伤害,影响其人际关系和声誉,甚至影响他的工作和家庭。难道不该有人为这个错误丢工作吗?
  • D
    DFLY
    请律师第一告嫌犯,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损失。第二告两地警方并申请国家赔偿,要求登门道歉,并且在权威媒体上公布恢复个人名誉。第三微博上爆料,但是像版主说的不要特指办案民警。以上,诉讼进程微博上直播。另外,ls那些个动不动就tg必死的实在是讨厌,欧美这种例子多了去了,只是国家赔偿金额多而已,这种事情第一就是要及时证明自己是无辜的,第二就是要利用法律武器。别以为网上看了些地摊文学动不动就认为顶个球。要真没法律早就是朝鲜了。

    [本帖最后由 DFLY 于 2013-6-17 02:41 编辑]
  • W
    Winder07
    我都不知道怎么身份证挂失了,除非是本地,其他没办法查。
  • S
    SONIX
    所以我说要掌握相关资料,但不要第一时间发布。手中必须有牌,但不一定要打出去。
  • W
    Winder07
    补办身份证是户籍系统,这个只能查本辖区的办理情况,就是广东省只能查广东省的,这个还要省厅能查,杭州也就查杭州市的。所以要杭州的查在深圳补办的身份证纪录是不现实的。

    案件系统广东省用广东省的,浙江的用浙江的一个案件系统,系统都不同,要互通只有特别情况互相查询

    旅馆业现在入住都要用二代证刷一下,一刷就刷到酒店的旅馆业系统中(公安要求抓的),同时信息上传到公安进行比对,看是否是在逃人员等等。

    查房纪录闲在我有个系统可以查与广东互通数据的几个省的,其他的查不到,但这系统特别严格,所有操作后台有纪录,不能私查

    本帖最后由 Winder07 于 2013-6-17 02:45 通过手机版编辑
  • S
    SONIX
    去派出所不是可以办挂失手续吗?还要交一笔钱,据说用来刊登遗失声明的。难道这些都是没用的?我挂失了三回了。。。
  • S
    SONIX
    只能说tg必须死了。。。但是还是这种愚蠢的系统导致楼主的不幸的,不是吗?那不还是执法部门的问题吗?
  • q
    qqzqb
    同情 一定要报复他们
  • 阿俊浮云
    我算是知道 为什么那么多人报复社会 仇视社会了
  • 双面胶
    果断蹭面子
  • 稀下枪手
    lz好惨,又是异地。其实这还是公安系统落后的问题。
  • k
    kklai
    后台有没有?没有?哎无法。就这样。
  • z
    zo
    这事和有没有后台有啥关系……
  • k
    kklai
    这么说吧。如果我和楼主一样 我想起来几年前我也丢了身份证没有管。我能做什么。我就知道公安局惹不起。除非你有后台。要不你作为屁民能干什么?公安局随便动你。
    有些后怕。还好都是四五年前我丢失身份证了。。。。。。。
  • Z
    ZATO_1one
    超期羁押 办案民警没过错?

    呵呵厚
  • 水煮青蛙
    楼主让司法业内解答 有业内解答了 还被奚落 呵呵呵呵
  • 宜静和大雄
    。。。。。。。。好吧,查得好!
  • S
    SONIX
    作为办案人员,在投入人力物力进行追捕之前,先想办法鉴定一下被捕的那个嫌疑犯的口供是不是属实,难道不需要在第一时间里吗?虽然找被害人指认过了,但事发地是在KTV,鬼知道他当时喝了多少酒,这个口供是不是可靠。
  • 宜静和大雄
    我现在真的很关心 身份证 补办后。两个身份证 完全一样这个问题。

    谁没丢过 钱包 手机 啊 这些东西。

    请高手解答。
  • c
    coolj
    冤哪。追赔到底!
  • y
    yamiyama
    追查完全没有问题,但是不等于可以把人如此折磨。

    办理一个案件,有可能要调查多个嫌疑人,难道要把他们都丢进看守所剃个光头劳动5天?
  • z
    zwxworld
    人生污点啊~
    tg必须死。
  • c
    coolj
    看明白了,显然楼主这个就是平头百姓,有靠山这事完全不会这么发展。
  • y
    yamiyama
    就是啊,看香港、台湾、外国的电视剧,遇到那些怀疑对象都是请他们回警局“协助调查”,即使有证据怀疑他们,也只能最多扣留48小时,除非有足够的证据去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