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端午节看守所5日(6.18日晚11点已更新看守所内的衣食住行)

  • v
    veryend
    特别严格不会吧,每次打个电话别人就能帮我查三年,应该不算太严吧
    ====
    要是有出生年份连身份证号都不用
  • 春华
    楼主你把你的情况整理好,用微博发出来。
    我们都能帮你转发,起码能做到一定的影响力的!
    这种事情太可怕,我们每个人都可能遇到,所以大家都会尽力帮忙的。
  • 猩猩带我去战斗
    拘留后24小时内提审应该是法律规定吧。。。。。
  • A
    Ander
    没啥不可理喻的
    都被艹惯了
    人治社会想民告官,再加上顽固的地方保护主义,
    除了无端花费更多的精力,还有可能承受更多的打击
    难啊...
  • 道克斯
    希望楼主能坚定信念,我们大家也会力所能及的帮忙,不光为你,也为了整个国家
  • 猩猩带我去战斗
    我就奇了怪,申请国家赔偿是法律手段,找舆论监督怎么就不算正规手段了啊,司法活动向媒体公开并且接受媒体的监督本来是司法公正的标准之一。。。。
  • A
    Ander
    别说坛子里,不管到哪都是平头百姓多吧?
    当初应该给你去个电话,或许会有HAPPY ENDING?
    马后炮就算了
  • g
    george1993
    想起杨佳,就P民来说,维权成本太高。
  • i
    immkII
    杭州那边的嫌疑人有两个...
    是否真的认识楼主, 分开审就审得出了...
    乱说一通两边对不上,
    不说的可能性几乎没有,具体不废话..稍动脑子就知道...

    所以只要杭州那边的民警尽到责任了..楼主完全没这马事..
  • A
    Ander
    建议:
    1.先走媒体舆论攻略,将遭遇公布于世,竟可能发酵,使事态扩大化。
    2.本地适当接触法律人士,获得法律方面的支援
    3.毕竟民告官,能找找关系,疏通疏通,或许会便捷一些。

    祝好运
  • 田中健一
    关了5天?还是当晚就放了?身份证掉了这么恐怖?
  • H
    Hector
    LZ要不详细整理下过程,发给微博什么的?
    先不谈这个事情谁做错了,这事作为一般P民谁都不想主动遭遇
    但是很明显,我们每一个都有可能遇到丢身份证的情况
  • e
    eastwoodwest
    麻痹受这奇耻大辱就只能忍气吞声,妈的隔壁的火大啊火大!!!!!!!!!!!!!!!!!!!!!!!!!!!!!!!!!!!!!!!!!!!!!!!!!!!!!!!

    妈的隔壁的妈的隔壁的妈的隔壁的妈的隔壁的妈的隔壁的妈的隔壁的妈的隔壁的妈的隔壁的妈的隔壁的妈的隔壁的妈的隔壁的妈的隔壁的妈的隔壁的妈的隔壁的妈的隔壁的妈的隔壁的妈的隔壁的妈的隔壁的妈的隔壁的妈的隔壁的妈的隔壁的妈的隔壁的妈的隔壁的妈的隔壁的妈的隔壁的妈的隔壁的妈的隔壁的妈的隔壁的妈的隔壁的妈的隔壁的妈的隔壁的妈的隔壁的妈的隔壁的妈的隔壁的妈的隔壁的妈的隔壁的妈的隔壁的妈的隔壁的妈的隔壁的妈的隔壁的妈的隔壁的妈的隔壁的妈的隔壁的妈的隔壁的妈的隔壁的妈的隔壁的妈的隔壁的妈的隔壁的妈的隔壁的妈的隔壁的妈的隔壁的妈的隔壁的妈的隔壁的妈的隔壁的妈的隔壁的妈的隔壁的妈的隔壁的妈的隔壁的妈的隔壁的妈的隔壁的妈的隔壁的妈的隔壁的妈的隔壁的妈的隔壁的妈的隔壁的妈的隔壁的妈的隔壁的妈的隔壁的妈的隔壁的
  • 水煮青蛙
    这里谁说忍气吞声了 第二页就说了
  • e
    escape
    国家赔偿最有可能得到的是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的5天工资,因为仅仅被限制了人身自由,而没有侵犯到你的生命健康或财产。
    精神损失赔偿金之类的,应该没什么戏,可能可以获得公安机关的道歉而已。能拿到钱的基本要有严重后果,比如疯了精神分裂了。
  • 总是注册不成功
    随时可能落到自己头上,如果楼主决定起诉或采取其它实质性行动,我愿意提供一点资金以示支持。
  • 拉拉拉
    抓了就抓了,为什么要剃头,为什么要强制劳动?对一个嫌疑人就这么整?
  • i
    iamzelda
    就问一句,真拿电棍放裤裆吗?
  • g
    gintonic
    遭了这么大的罪还不告回来没天理了
    不蒸馒头争口气.哪怕就是要个说法
  • 猩猩带我去战斗
    另外受害人指认照片这个环节有猫腻的感觉比较大。。。。。
  • 中已矣
    我想上网查一下是不是挂失的身份证很难,即使这是内部公安网络。而且受害者照片指认肯定有,还有宾馆服务员的照片指认,都被指认了,只能说倒霉了。
  • y
    yamiyama
    我觉得媒体公开比申请赔偿的意义要大

    法律途径要走,虽然赔偿的金额应该不多,而且未必能胜诉,算是尽力而为。

    媒体公开这方面是楼主可以主动去做的,而且必须去做,这是人的尊严问题。
  • 盖尔森基兴矿工
    类似事件我也碰上过......不过我是三小时内提审的,然后查了没事,五个小时就放了。
    但是那五个小时,实在太难熬了!
  • W
    Winder07
    楼上好多人说错了,有刑拘证才能网上追逃,正常关押时间是3天。并不是24小时。
  • 冥王哈迪斯
    出差过很多地方抓过很多负案在逃的,也配合全国各地的在我们这地方抓过不少在逃的,没有遇上过抓错的,
    配合异地的抓人时,只要对方提供了应有的法律手续,配合方是不管的,抓好人给对方,就完成案件了.当然如果在本地侦查时就发现要抓的人不涉案,会向请求地说明,如果请求地说要把这人也拉回来了解情况,我们也会配合.
    前年,山东某个市来我们这里请求我们帮忙抓捕一个涉嫌信用卡诈骗的嫌疑人,理由是涉案的信用卡是那人身份证办理的,后面我们在侦查是发现这个人案发时根本就没去过外地,跟山东兄弟说明了情况,他们也就直接去到那个人家里去了解情况,原来是身份证丢失了,后来也没抓走,于是就结案了.
  • W
    Winder07
    进看守所剃头也是正常手续,这个没什么好说的
  • W
    Winder07
    提审的话杭州警方在异地,24小时不一定可以。但非要扣的话,我们抓了人都会做一份笔录,笔录里记述抓获经过和向嫌疑人告知拘留证、这个已经算是审讯了
  • 中已矣
    警方还有一个问题,既然已经网上追逃,那么身份明确的楼主早就应该被杭州警方联系老家的警方核查了,也就没后面这回事了。所以这办事问题怎么都推脱不了。
  • 中已矣
    旅馆系统的逃犯追逃真效率,不过户籍地的居然没反应。
  • W
    Winder07
    梅州警方只是按照杭州警方的请求抓人,本身不是办案单位,怎么帮你办案,也就无法请求深圳警方去何时挂失的问题。
  • 拉拉拉
    这正常什么正常?明显反人类的规定早该废止了。
  • 泡面哥
    奇葩系统,太落后了
  • 冥王哈迪斯
    RTRT
  • S
    SONIX
    这典型的中国式办事踢皮球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