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咨询过来,忍者大师的确不构成犯罪

  • 武松
    问了律师朋友,的确不构成犯罪。
    比张检情节轻很多。律师朋友也蛮奇怪的,问是什么奇葩论坛,每年都有这种事情233。

    事情应该可以定性了。
  • 蓝蓝的天
    别说了,张检那个现在啥情况?
  • 萝卜ROB
    胡总威武
  • r
    riva128
    武松不姓武
  • 韭菜花
    问下律师朋友,大屁股这样对吗,我说乱咬,比如我?我感觉我还在城门,不过从城门楼挂着变成城门楼下面埋着。

    [本帖最后由 韭菜花 于 2019-8-31 13:11 编辑]
  • 武松
    我之前个人是倾向于认为构成诈骗的。
    估计忍者大师也有这样的害怕。
  • l
    lvcha
    我昨天把双倍赔的钱和之前捐的钱都退给他了。
    就是觉得大家都不容易。
    不想纠结谁对谁错这些了,我拿着钱心里会不舒服的。

    [本帖最后由 lvcha 于 2019-8-31 13:10 编辑]
  • m
    moki
    谢谢武松澄清,其实条文本身就很清晰。
    杠神你欠我一个道歉。
  • c
    chuxia1314
    武松大大别惹来杠精了,犯不着
  • m
    moki
    我还和我老婆开玩笑说我喜欢较真,分析道理,适合做个律师啥的哈哈。
    同学几个晕点都成功律师了
    不过国内的律师不敢想。
  • m
    moki
    你顶上来给胡总看看
    以我的理解,BIOER 100%行为构成诽谤
    真追究可以起诉并负民事责任吧

    互联网,ID 并不构成可以随意诽谤的环境,互联网从法律上来说不是法外之地。

    当然,都是坛友,没必要较真,我还是认为大屁股出风头有的,本身一片好心。
  • s
    solomon
    这构成不了犯罪的,还是那句话,我觉得大师应该不是坏人,是坏人话,就直接消失,你愿意联系谁联系谁,假朋友的推定更是不可能怕骚扰病人家属。还有借身份证自己开卡这种推论神探,更是侮辱人智商。尤其还双倍退款,各种道歉,说怕了的,怕毛,我原款退还最多交罚款,干啥便宜别人?一个ip,卡号,微信几万金额jc就给你立案?何况还跨省,你们怕是不了解跨省难度多大。
  • m
    moki
    这都是假设。大师怕了估计有,老实人胆小,骗子头铁
    主观的猜测,这个大家都可以随便猜,乱定性是要负些责任的
  • 武松
    别叫我什么总,我就是普通坛友,吃瓜群众,和大家一样。
    这件事情我也不站队。道德上厌恶忍者大师,不同情他。事实上他的确不犯罪。

    本帖最后由 武松 于 2019-8-31 13:20 通过手机版编辑
  • 韭菜花
    voodoo替我删帖了。没了,但是我截图了。留存了,我问了律师说可以出律师函(反正他收钱办事)但是没有他个人信息,一点意义没有。
    想想算了。
  • m
    moki
    钱总大牌,个人信息太多了
    但是真不能为难坛友。否则俺不仰慕你了。
  • p
    playboy23
    什么奇葩论坛,每年都有这种事情233
  • m
    moki
    二郎哥哥,我说你说韭菜花炫富是助拳那贴有点过分,给你道歉则个。
    韭菜花确实不是为了炫富,是被逼的自证有钱。
    当然了,他平时一副富豪高人做派,那也是有的。家里有米人硬气,也正常哈哈
  • 快乐猪头
    我也询问过律师朋友,所以去现场之前就明确提出需要提供轻松筹发起人就是患者家属的证据,也就是身份证和结婚证,有这个就谈不上法律意义上的诈骗。

    但无疑忍者大师是欺骗和消费了坛友的同情心,为此应该付出代价。进一步说,即便法律上他没有责任,人格上是有责任的,无论他的朋友还是单位如果得知此事,对他都没有好处。以目前的金额双倍返还为代价,个人觉得不算过分,只是以忍者大师之前的论坛表现来看,他自己能够认同这个条件,让我感到意外。
  • 韭菜花
    没事,你叫我弓虽女干犯我都无所谓。我觉得你没恶意。抱抱。
  • o
    oooooooad
    跟法律从来不沾边也知道这和犯罪没关系,大师的错一个是没有澄清病人和论坛的关系(实际是使用自己马甲号偶尔登录),另一个就是划胖说自己捐赠了六万,哪一个能算犯罪?

    说到底大师也是为朋友筹钱,而且钱是用于治疗也没有经他的手,至于大师两倍退款我想最大的原因还是不希望坛友去骚扰病人家属,而且从论坛筹到的钱也很有限他完全可以承受

    反观泥潭真正的诈骗从小马达到张检有哪个不是出事就消失的,还给你道歉退款?真是想太多了
  • 雾桑
    一开始的乱战武松你没看,大屁股帖子修改过好些遍,前面几贴就是无凭无据地诽谤,很多争论就是由他那种武断式地定论引起来的。
    所以我昨天就说了,大屁股的那种上来就泼脏水的性质,比大湿要恶劣多了。
    无论是道德层面还是法律层面。

    本帖最后由 雾桑 于 2019-8-31 13:48 通过手机版编辑
  • 爬行动物
    Posted by: OPPO PAHM00
    奇葩论坛喷了。当年马甲雷说状告a9时我就问过我律师朋友,他看完后说,我觉得这哥们应该是自己家里编的…
  • n
    newaxis
    Posted by Samsung SM-N9600
    律师是胡…胡建人……??
  • 8
    8000008215
    印象中很久之前了..有后续吗?
  • 武松
    这个我不认同,伪造单据,虚构事实,道德层面肯定比无据揣测更恶劣。当然这是我个人的想法,我没有意愿也不可能让所有人都认同。大家就保持这种多样性挺好。
  • 韭菜花
    话说A9这个论坛现在怎么样了。你说马甲雷,我也是想到马甲雷的事情,当年还有士官长啊。a9我好多年没去了。我炒股入门的地方。和眯眯眼初相识。
  • 雾桑
    你可以再咨询下律师朋友大屁股的那种帖子是否涉嫌诽谤,当然是第一版帖子。
  • y
    yfl2
    这表述本身就是错的,并不是受捐人本身信息真实,因为实际上受捐人的身份和原贴不是同一个人,只是论坛的匿名性模糊了这点
  • i
    iamzb3
    很高興自己的判斷是準確的。
  • m
    moki
    莫将余勇追残寇,
    武松法律上未必在理,道德上和观点上我觉得合理,多样性是天然存在的
  • m
    moki
    杠神,我不信这次还有人站在你观点一边了。
    还是那句话,不道歉,
    以后就真叫你泼神
  • y
    yamiyama
    Posted by: Meizu PRO 7-S
    病人本身是真实情况就不算犯罪,无论病人有没来过tg都不算,他消费的是大家对tg的信任和善心而已,

    本来老老实实发帖说朋友出事需要帮忙就可以,非要玩那几出戏码,多人捐了又如何,还不是要吐出来

    我是觉得他已经得到应有的惩罚,但绝对不会去同情他,也不值得大家同情TGFC·NG
  • 爬行动物
    Posted by: OPPO PAHM00
    我印象中好像是没有了…我律师朋友的看法跟论坛里超值包几个专业的人看法差不多,就是,都是马甲雷自己蹲家里编出来的…
  • o
    oooooooad
    杠神这种人要是普通老百姓属于人畜无害,这种人要是有了权力那真是灾难,喷了
  • 武松
    和律师表述清楚这一点了。使用自己的马甲伪造朋友是论坛的坛友,误导坛友向错误的对象捐款,并且伪造单据引导。没错的。
  • 爬行动物
    Posted by: OPPO PAHM00
    偶尔有只狼这样的热门游戏去看看心得…平时基本都不去…
  • y
    yfl2
    你不信和我有啥关系

    看事实就知道了

    律师又不知道他到底编造了什么,楼主也没提,所以以为所谓的受益人信息从一开始不存在误导
  • m
    moki
    杠神又武断了,事实上病人杨浩是不是上过INCEPTION号,是不是真坛友,伪造了没有,完全不可考证。
    这点本身都是无法证伪。
    疑罪从无对不对?
  • y
    yfl2
    既然是错误的对象,那么为什么说真实存在
  • y
    yamiyama
    Posted by: Meizu PRO 7-S
    任何人有了绝对的权力都是老百姓的灾难,包括你和我TGFC·NG
  • y
    yfl2
    是啊,所以我一直说的是存在构成诈骗的可能罢了 ,具体情况不够认定,但仅仅因为受益人不是行为人本人无法否定这种可能

    本帖最后由 yfl2 于 2019-8-31 14:03 通过手机版编辑
  • 武松
    真实存在,是指捐款账号的对象,是一个真实存在病人,只是这个人并不是捐款坛友以为的那个人。
  • m
    moki
    严格来说,杠神指责忍者大师一定伪造坛友身份本身,那么肯定的判断。本质上可以告诽谤。
    当然情节严重不严重,该陪多少,怎么道歉,这个要专业人士判断。
    道理很简单。
    你不是诽谤就要拿出依据。
    你能拿出来么,杠神?

    你不能,
    但是除非真打官司你不会道歉。
    为啥?
    因为你是撒泼之神, 泼神

    为什么你可以自由的欢快的撒泼,因为你觉得别人不会浪费时间精力打这个官司
    你应该庆幸自己是在国内人的论坛混,以及没招惹到有闲钱有较真的大佬
  • n
    newaxis
    Posted by Samsung SM-N9600
    不论怀疑合理不合理,都和诽谤差很多吧?我记得雾桑还是学法律来的。
    另外,没有大屁股那帖,事情的真相能这么快揭出来??
  • m
    moki
    这点并无法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