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海事局原处长涉嫌杀死情人案续:被告无罪释放

  • T
    Tobar
    Posted by: Meizu PRO 5
    主要是检方太傻逼,证据都没搞全就冲冲忙忙上法庭,辛普森那案子不一样是检方傻逼吗,碰到检方傻逼的你还真没办法。
  • l
    lxiang
    公检法方不是一伙的嘛
  • r
    rwolf63
    有完整的证据链也行,而且警方的审讯一般人心里有鬼的话真扛不住。看剧集不都在强调搜证多重要,取证要程序合法嘛,差一点都不行。
    我只是个法律剧集爱好者,说着玩。
  • a
    alfredo
    我主要不理解这个完整的证据链到底是什么含义。凶器总该是证据链一环吧,那凶器找不到,不就意味着证据链不完整?
  • a
    abiao
    首先,要是正好有个摄像头拍下了全程,那就有证据了,怎么判不了……

    从理论上说,任何的行为都会有痕迹留下,只是你是否能够发现并足够形成证据链,

    五十年前靠DNA破案都是天方夜谭,当时的人也认为类似冰块杀人之类的案件那只要嫌犯不承认就永远判不了,但现在呢?
  • a
    abiao
    就我的了解,法官的责任是提示老百姓如何辨别有罪无罪之前提为证据是否有存疑。

    陪审团不是独立而生体制,而是完整的现代法治体系中的必然一环。所以我并不好看在当下中国引入的可能性。
  • a
    alfredo
    问题是家里面不可能有摄像头呀。就算证明嫌疑犯是唯一可能的犯人,只要没凶器就判不了?
  • t
    tansung
    这个案子很有名啊,今日说法去年还搞过专题。有兴趣的可以看看

    http://news.cntv.cn/2015/11/28/VIDE1448693160243336.shtml

    主要还是这个案子确实缺乏直接证据,而间接证据上没能做到“证伪”。
    所以,难免在证明力上是要打折扣的,所以有这个判决并不奇怪。

    [本帖最后由 tansung 于 2016-11-2 17:18 编辑]
  • h
    helllee
    我操 这地都能洗
    就不怕生儿子没屁眼?
    或者因为生了个没屁眼的儿子 所以随便洗了
  • a
    abiao
    基本正确,凶杀案中凶器是最重要的证据,甚至没有之一。
  • 灌水马甲
    胶带上有指纹确实不好证明,不过还有抛尸地点,还有那个电话,种种巧合放在一起这就无巧不成书了。而且从这两个证据看,就算人不是陈某杀的,也应该是认识他的人杀的,想要陷害他?流窜杀人的没那个闲心那么编排你。

    当然一般来说法官也没那么SB,所以可能背后还有什么案情媒体没写清楚。
  • g
    gtoli
    当然有啊,内河航运也是海事局在管理
  • 九月雪花
    神奇哎,有没有解释一下,这算不算法律漏洞,还是不作为?
  • c
    counter04
    尸体才是最重要的!sb!
  • m
    mai84619
    更像是检方踢“假球”,故意弄出一些漏洞导致证据链对不上?
  • 偷白开水
    公检法配合演戏?
  • V
    VODKA
    中国主要靠口供定罪,物证用处不大。。。。。
  • 脾气不太好
    扯...

    物证比口供重要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历来中国司法体系就是重直接证据,轻间接证据;重实物证据,轻言词证据。

    这个案子没细看,依照以前案件的个人理解,凶器是直接证据,没有找到凶器就必须去证实间接证据的证据链完整。
  • z
    zebra97
    是吗,可是看叙述,连换罪名继续起诉的权利都没有了,这尼玛又是哪个狗屁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