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PDA律师团咨询专帖置顶帖开放可以在这里提问

  • r
    ronnie
    偶也来请教一个问题:公司网页上的内容经常被同行转载(未经我司允许的),尤其是我司的工程案例被另外的公司全部转载说是他们公司自己做的,请问这样算不算侵权呢?我司能否追究其法律责任?

    谢谢
  • h
    huran
    算 可以
  • x
    xiaotuo
    可以可以地,俺家的知识产权问题专家马上回来了,到时候可以详细解答
  • 我爱巧克力
    当然可以拉!找公证处公证他们的网页,不过好像挺贵的,可能每页1000来块八。这是侵权的证据。然后需要准备那些资料确实是你们公司的作品的证据,然后就告啦!
  • n
    nayan
    题目:请教各位律师关于老师侵占著作权的问题,谢谢。
    有一个关于著作权被老师侵占的疑问,一直困扰着我,故向各位律师请教,还望不吝赐教。
    事情是这样的,99年的时候,我大学的老师接了台湾一家出版社写一系列小说评论稿的任务,因为我毕业后和这老师一向有交往,而且文笔也不错,所以老师就邀我和她一起写。
    99-00年期间,我们一共写了三本(其中一个全本、两个半本是我写的,另外的是老师的),结果我的稿子都过稿了,但老师的被退了一本。当时老师和我谈定了稿费是千字十美金,说拿到稿费后尽数给我的。说到署名,老师说会尽力给我争取署名。
    结果书在00年发行时,我才发现所有的书都是署老师的名字。我问老师,老师对此的解释是出版社嫌我的学历太低(我只有大学本科学历),所以就署她的名字了。因为已经是既成事实,而且我也从来没有出过这么大本的书,当时也没有其他想法。(注,所有有关出版的联系事情都是老师做的,我和出版社没有直接接触过。)
    过了一段比较久的时间,要结算稿费了,老师忽然告诉我说对方出版社不肯支付稿费,理由是当时一起写这个系列评论的人中间,有几个作者没能及时交稿,所以出版社说要等到稿件交齐了才一起支付我们的稿费。
    之后几年里,都没有稿费的消息。我去电子邮件问,老师总说是出版社没有给,而且她已经托了许多人交涉,都没有成功。并且说她手头还有一本武侠评论的稿子扣着,要等出版社支付稿费之后才给云云。
    后来我发现这本稿子在03年12月出了,于是我又去问,老师还是说出版社没有给,说这本稿子是因为"写都已经写了,放在家里也没用,所以就干脆给出版社算了”。 并说起愿意私人垫付给我。不过她也就是说说而已,也没有联络我。我因为很不好意思向她催要,所以也就没有主动提起这个事情,有e信为证。
    这事情一拖拖了五年,我心中的疑问也越来越大。机缘巧合之下我上了台湾编辑人聚会的网站,就说了这个事情,那边的编辑给我出主意让我去出版社弄清这个事(根据他们的说法是这个出版社风评比较好,不太可能做这种事。)思想斗争了一周,我还是去信给出版社了,出版社回复说稿费早就给了,而且还是专人亲自带过来给我老师的,e信里说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至此,我知道自己是被我全心全意信任的老师欺骗了(就在知道真相的前一天,我还特意找许久没联系的老师问起这个事,老师斩钉截铁的说是“出版社没有给”。)于是我又去信给老师索要稿费,顾及师生情谊,我虽然知道了真相,还是没和老师破脸,甚至为怕老师窘迫,就连我已经知道了真相的事也没说。这一次,老师又老调重弹的提起她私人先给我。可是等我第二天去e信和她具体商讨稿费计算的问题师,她就借故不理我了。
    我私心想,是不是老师认为:“事情都已经这些年了,我们的电脑也格式化好几次了,当年的草稿也没有了,我也没证据说明稿子是我写的,所以就打算赖掉稿费?”想得险恶点,也许一开始就存心要将我辛苦写的稿子占为己有了?
    于是我就请网上的朋友帮忙在台湾买了样书。(之前,老师只给了我其中一本样书,说其他的因为只有一本,所以不能给。)买回来后,老师还说了让我气的话,就不转述了。我也向出版社要了支付稿酬清单的复印件。
    一周前,折腾了我几个月的样书终于展转到了我手里,花了我近300块钱。老实说,我对我的老师还是有幻想的,总希望她能够良心发现,将稿费给我。而且我11月初以去北京需要钱为借口向她要的时候,她说在我去北京前给我的。
    当然我当时还不想和老师扯破脸,也没说我已经知道她拿到稿费的事。就只说样书到了,所以我们可以计算字数算稿费了。结果她回了一个信,说她请教过别人,别人说这个事情(指写书的事)是她拉我做的,所以她有主要责任,说我当时是成年人了,所以应该付次要责任,又说问题不是有多少,而是她该给我多少。还说上次信上就和我谈到商榷这个问题。
    我当时就懵了,因为当时她根本不是这么说的。于是就回信问她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具体是指什么,结果已经过了快两周了还没回音。我发她短消息也没回音。
    我想我大概知道她是打算赖了,这稿费估计是没法指望她主动给了。(看到这里,是不是觉得我太优柔寡断了?)

    想咨询的问题大致如下,我有什么办法可以讨回属于我的公道呢?我能要回我的稿费和其他吗?我现在还能做些什么?

    我手头有的东西如下:
    1.出版社的稿费支付单(复印件)
    2.样书三本
    3.我们之间来往的邮件,不过只有一部分。最近的来往信件是在服务器上的,过去的是下载到我的电脑里。这部分我去年整理了下,发现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老师和我合写其中一个稿子的交流(因为是合作,所以会不断的说进度,以及彼此的意见和打算),以及老师独立写那本,我给她看稿的修改(也就是帮她出主意了)。
    4.当时e信后面附带的其中一本小说半成稿(完成的,和未完的别字版)其中信件中有商量如何写的文字;还有另外一本全是我自己写的,电脑成稿(包括自己的成稿,和老师后来反馈给我的成稿)以及,当时的打印草稿(有当时用笔改正的痕迹)和构思稿;不过最早的一本只有电脑的成稿(自己的,和老师反馈的),这本自觉是最薄弱的。
    这个e信,在法律上是不是有证据作用?如果我们最后要对簿公堂的话(现在看来只有这条路了),我手头这些证据够么?我的胜算大么?(还有,我的文风和老师的应该是截然不同的,大致说来,她是比较平实的,我则是截然不同的。法律上,这也是证据么?)
    我又能争取到那些权益呢?
    又,书是2000.7-2001.9之间出的,不过出版社的稿费是2003.5左右付的,您看现在还在可追溯的法定时间内吗?
    唉~~,我现在已经能肯定到时候老师会反咬我一口了。
    到底还能做些什么?
    谢谢您看到这里,拜托帮忙了。
    我的电邮:ziyi4967@sina.com
  • 坏君君
    请问这样的1个情况

    背景是 国外1知名图书出版商
    发现国内有非法盗版图书出售之行为
    掌握了销售站点和具体人员名单

    之后具体应该如何委托国内相关人士操作

    谢谢
  • d
    dpower
    请律师 固化证据 起诉
  • s
    sega2000
    nayan的那个案子,我个人觉得并未超过诉讼时效,至于书本身的问题,因为对知识产权并不精深,所以无法给出一个确切的答复,还望见谅。坛子里的兄弟知道的来帮忙啊。
  • F
    FlyWithoutWings
    也是回nayan的那个案子,刚刚才看到这个帖子,不知道这个事情最近有无进展?进展如何?你打算采取诉讼方式吗?你人在哪里?你老师在北京,是吧?

    在进一步research之前,想再问问情况:

    当时你和老师之间是否有就相关版权问题有协议?
    稿费事宜(如何计算,何时支付)是否有证据可以证明?按照你所说的当时的约定,你可以拿到大约多少稿费?
    这三本书是以谁的什么身份接下来的?(例如,老师私人身份还是某单位身份的名义?写作期间,你的身份是什么(普通学生还是。。。)?
    三本书你各承担了多少写作任务?最后出版时采用了多少?
  • n
    nayan
    谢谢了,心中感恩。
  • s
    sxdtc
    关于遗嘱的咨询
    1。正式的遗嘱应该找律师办理还是直接在公证处公证就可以了?
    2。需要什么手续和备齐什么资料?
    3。有没有统一或者规定的格式?
    4。竟法律认可的遗嘱由谁来执行?怎么执行?如果除了当事人没有人知道的话应该怎么办?
    非常感谢!
  • l
    lawdiy
    1、正式的遗嘱并不必须公正或者律师办理。公正是为了增强法律效力,可以对抗其他方式的遗嘱。 律师办理是为了规范,以防止遗嘱自身出现瑕疵。
    2、不需要特殊的手续
    3、不清楚 应该不需要
    4、遗嘱属于意思自治,只要不违法,当然具有法律效力。执行靠自觉,呵呵,有不自觉地人,其他人可以法律救济。
  • s
    sega2000
    Hytown,不好意思,我对香港法律一点不熟悉,熟悉的战友进来看看啊。
  • e
    embed it!
    咨询一下:

    我住的大楼地下有一个水泵,每天会不定时工作,工作的时候噪音很大,以至于我在7楼都会清楚地听到。白天还可以接受,凌晨1、2点钟的时候可就无法忍受了。

    为此我去物业投诉,物业的最终答复是:这个不是他们的责任,他们没有办法降低噪音。

    我想了解的是:
    这个到底是谁的责任?是房产开发商的还是物业的?如果是房产商的责任,有什么办法解决这个问题吗?


    谢谢!
  • a
    aerocruiser
    偶也问个问题:一个朋友的父亲,大概是九三年左右从他的一个亲戚哪里买来了一块宅基地,但是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手续,购买时也没有相应的合同等(由于是亲戚)。大概九四年开始建房,九五年左右房屋开始入住,后来的房产证仍然使用人家的名字(朋友的父亲手中只有建房时的建材购买单据)。现在房屋面临拆迁,他有点担心原来的土地使用权者利用所有的证都是他的名字而从中巧取豪夺。请教各位律师,如果这样的事情一旦发生,官司可能胜诉吗?

    [Last edited by aerocruiser on 2005-3-17 at 21:09]
  • d
    dpower
    找环保局、状告水泵的所有者
  • d
    dpower
    这个回答过了~宅基地不能买卖
  • 弱智的米虫
    事情:有一朋友2001年曾在XXX保险公司做业务员,做成的保单开据的发票有一栏业务员的名字。事隔多年后,一个偶然的发现XXX保险公司至今所开据的发票业务员一栏依旧用朋友的名字,这就奇怪了,朋友早已于2001年底就离职于保险公司了,保险公司怎么可以依旧用他的名字做着他根本不知道的交易?请问这算不算侵权呢?据保险公司解释说,因这个单一开始便由朋友做的,税票是税务局开的,业务员的名字不能更改。
    这样朋友不是很冤,气愤无比,他老早就不在保险公司做了,竟然还沿用他的名字,谁能给个说法,该怎么办?保险公司的做法是侵权吗?强制性?请哪位给说说,先谢了。
  • s
    sega2000
    回“弱智的米虫”:个人觉得保险公司侵犯了你朋友的姓名权,但索赔难度较大,若要起诉,也只能申请法院判令保险公司停止在发票上注上你朋友的名字。因为一般认为我国法律规定了侵权行为有四个构成要件:即主观上是故意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侵权行为、损害结果、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必然的因果关系。而赔偿必需要有实际的损失,从你介绍看,并无实际损失。若要提起精神损害赔偿之诉,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显然目前并未发生“严重后果”,因此也只能要求保险公司“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以上系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 弱智的米虫
    谢谢 帮助
    朋友也没想要赔偿 实际上也没受到什么影响
    只要停止续用他的名字就行了
  • s
    sega2000
    不客气,不过最好还是协商解决,诉讼的成本(经济成本和精力成本)太大,不合算
  • y
    yihoyao
    我也是学法律的,现在在公司做法律顾问,希望能和大家交流、学习,也能为大家服务
  • m
    makelalala
    请教一个问题:
    我的哥哥和嫂嫂离婚了。有一个男孩,10岁。孩子判给嫂嫂抚养,我的哥哥承担一部分抚养费,每个星期有一天探视的时间。现在的情况是哥哥到国外工作一年,要到明年初才能回来(抚养费还是每个月按时打到嫂嫂帐户上的)。我的妈妈想孙子了,想去看看孩子,可是嫂子总以各种理由避而不见,可以想象我妈妈的心情多难过了,老人最心疼的就是这小孙子了。问一下各位我们家现在在哥哥不在的情况下是不是有探望孩子的权力,如果有,该如何保护这种探视权。
  • s
    sega2000
    应该没有,探视权仅限于你哥哥(即孩子的父亲)。建议你从情理而非法律角度去说服孩子的母亲,让孩子的爷爷奶奶去看看。
  • m
    makelalala
    只能这样吗
    不管怎样,谢谢你的热心帮助了。
  • t
    ttaa
    有个朋友在一证券经纪人的花言巧语下陷进了外汇保证金交易的泥潭中。约定由那人代操盘,亏了不管,赚了37分,也就是说代理人不担风险只享利益。春节前在美元大涨中赚了一小把后,朋友把赚的提了出来,保留本金;接着美元大跌,代理人莫名其妙的操了几次盘(没有按照约定设置止跌点,买进卖出不合常理),过完春节十多天后才致电朋友,帐户余额不足,除了入钱外没有办法再交易了。也就是说朋友的本金全没了。此后代理人的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目前外汇保证金交易是我国的禁区,投资者当然不可能在亏钱以后拿着与经纪商之间的任何协议去寻求法律保护,但是如果存在欺诈或不当代理的情况下,可不可以依照民法追究他作为代理人的责任?或者有没有其他办法惩罚那个代理人和背后的经纪商?
  • d
    dpower
    找黑社会挑断他的手筋
  • t
    ttaa

    你学啥的,净往坏里教

    香港对外汇保证金交易代理就有很详细的规定

    但现在好像真没啥办法,除了去举报端了那个点

    真的不能追究民事上的代理责任?
  • h
    henry-xia
    朋友离婚在即,遇到一个难题:


    4年前买的房子,因为当时他还是农村户口,只能写他LP名字(当时还未领证)。虽然其实是他付的首付,也没有确凿的证据

    现在首付只能作为婚前财产判给他LP,但是结婚3年间,这套房子增值40万,这部分钱他到底有没有份?(咨询了不同的律师,有的说有,有的说没)
    所以特地发帖请教

    另外,给所有婚前买房的朋友一个警示,因为最近上海此类纠纷大大增加,很多
    房产甚至增值200%以上!
  • 阿东
    平静的生活中也出了点纠纷。

    2004年1月到移动公司办理了gprs包月服务,协议规定是320月不限制流量,包用6个月。用了一段时间后觉得速度慢,出让给网上的一个朋友。
    今年初,移动公司联系我说,我欠费800多,莫名其妙,到了他们那里的清欠办公室,查了记录。显示是:1-6月都是100元包月,没有实际费用,7。8月都是没有记录,到了9月欠费50元,到10月欠费500元,算上300来块的滞纳金,这样我欠费800元。
    我的看法是:协议规定是使用6个月,6个月后,我没有提出续费,那么移动就自动停机嘛,之后为什么9。10月又可以使用,出现欠费的责任应该是属于移动了。
    移动的人火气还挺大,说我没有提出停机,他们就给我保留着,这个卡发生的费用就是我的。

    各位朋友的看法如何?
  • d
    dpower
    看卡的签约类型
  • 阿东
    签约类型?

    是半年不限流量包年卡。
    半年后我没有要求继续使用,为什么不给我停机呢?
  • 胖瓜
    一个关于(合同)的问题 法律方面专家 请进 谢谢

    刚刚看中了一个大厦里的柜台 想租下来 做点生意

    这个大厦由A公司统一管理 然后B公司租了A公司的商铺(这个柜台属于这个商铺里的一个柜台) B公司又把这个柜台转租给了C 现在就C想把这个柜台租出去 我就是那个D
    我想问一个要是把这个柜台租下来 需要这些公司 出示什么文件或合同 还有 我应该怎么签这个合同 要注意什么 谢谢
  • 淡淡的蓝
    .
    去年7月,我部门组织党团员活动,参加广州康泰旅行社去了延安,在回来的途中发生车祸,我部共17个同事受伤。我是好了,现在还有一同事未能正常上班。旅游公司一直拒绝赔款,要我们打官司。现我们以事故受伤害个人为起诉主体,就自己的赔付要求向康泰旅行社起诉。

    我的主要骨伤,三条肋骨断裂,还好没挫开,现在已经好了;有轻微脑震荡,导致出事时候的所有记忆消失。(嘻嘻,这倒好了,连后怕都没了。。。)

    想问一下该怎么合理的提出赔偿?例如精神损失、误工费等等。至今我们的医疗费都没赔还给我们。。。

    谢了啊!

    [Last edited by 淡淡的蓝 on 2005-5-25 at 12:26]
  • d
    dpower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最高院解释> 第一条 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六条 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最高院司法解释>
    第一条、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第八条、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第九条、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

    (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

    (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

    (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

    第十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另据民事诉讼法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一年,要起诉就快点啦!

    要想赢得诉讼,必须提供以下几个证据
    一 旅游合同 证明存在着旅游这一事实
    二 交警部门制作的事故责任认定书 可以确定旅行社所承担的责任
    三 医院的诊断说明书 和各种单据 这是索取赔偿的依据
  • 胖瓜
    我的呢
  • d
    dpower
    已经在你的帖子里回答过了一次了

    转租需要和你的上家签定合同 和C签合同

    同时需要所有者的同意 要A同意
  • 吹风
    最近在本地报纸上看到某些拍卖启事, 说竞买人必须应价,否则就扣保证金.
    没这道理吧???
  • i
    ingvar
    中考在即,但是面临这样一个问题,某学校规定农村户口的考生报考该校需比城市户口的考生入取分数线高出50分,请问这种规定是否侵犯相关法律对公民受教育权的规定,如要申诉有何渠道?谢谢!
  • R
    Radicalion
    我需要一个在美国芝加哥有执业资格的商务法方面的律师为我写一个商务合同, 各位大律师可以告诉我大概的价格和怎么去找到这样的合适的可信的律师?
  • s
    sega2000
    这个不太清楚,知道的站友进来帮忙啊。
  • 火焰
    我家新买个冰箱 然后包装箱就卖掉了 2块钱

    冰箱买来2个星期了 今天发现冰箱故障 要求商场换一个 商场说可以换 但是包装箱要我们掏钱买 150块

    请问律师大大 要求我们自己花钱去买包装 这是合法吗

    真TMD 那个破纸壳子 成本才多少啊

    不要包装就不给换冰箱..... 我晕 我又不拿纸箱子收藏我的棒冰......


    求律师大大讲解下 怎么解决啊
  • s
    sega2000
    已经PM你。
  • 西
    西贡的童话
    隔壁邻居让我问问,他家有一个儿子和四个女儿,父亲早年去世,去世前把两层楼房的房产证户名改成了儿子的户名。
    这家的母亲还在,那么这房子该属于谁所有?如果母亲去世后这房子该谁所有?
  • d
    dpower
    首先要看这个房子的产权原先的归属....推断可能为夫妻共有财产...那么房子应该有妻子的一份....父亲无权处分...按照法律规定的遗产继承方式继承....母亲去世之后,再对母亲的遗产进行处分.....晕了...挺复杂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