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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
    西贡的童话
    Thank u
    房子自买地到盖房户名均是儿子,产权也是儿子
    大概是重男轻女的思想吧,父亲一早就为儿子这么打算了,那么母亲应该也是这么同意的吧.
  • s
    sega2000
    那就应该是儿子的财产了,因为不动产以登记为准。
  • N
    NO-10
    本人A在苏南某县级市,向某开发商B买了一处门面房。本来门面房的旁边是个楼梯口,右边是个通道(这个在宣传资料和设计图纸上都有),但是买了以后,发现开发商擅自将楼梯口取消了,并堵上了通道,使门面房那边成了死胡同,2年没人来租。后来业主(约20家)一起找开发商B交涉,开发商以已经在规划局交过罚款,规划局同意他们变更为理由,拒绝解决。后业主要走法律途径,要告开发商,开发商作出让步,和部分业主签定了合同,承认自己变更了设计,赔偿每个业主1W元,保持通道白天畅通,而业主则必须承认这样的事实,不得再以此为理由上告。 这个合同我能向已经签字的业主要到。

    现在我A想和开发商 B打官司,准备退掉房子,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我损失。请问是否可行? 证据是否充分???
  • 清风绿屿
    请教:
    九月份装修,订的国内知名品牌橱柜(科宝银狐款)出了问题。一、安装施工人将现场需切割的台面切坏了,跟他们的安装部领导吵了一架,同意台面拿回去处理;二、发现合同上注明的进口柜体有一块板子有国产吉林露水河的商标,怀疑所有箱体板材有问题,打电话到售后投诉(投诉了三次,前两次都没有结果)。
    两个星期后售后打电话说:十一期间由于厂家工作量较大,家装部分(欧洲进口板材)与工程部分(国产板材)把板材搞混了,向我道歉,提出两种解决方案:一、接受现有橱柜(箱体国产板材),协商相应经济补偿;二、更换所有箱体板材(箱体门板因为没有搞错所以不能更换,需要从原有箱体拆下安装到新箱体上)。
    我选择了方案二(更换所有箱体板材),但还有几个疑问:一、该橱柜公司是否存在欺诈,根据消协的相关规定,商家以次充好,消费者可要求买一赔一(我于签订销售合同时(9.5)已付全款,根据橱柜公司规定25天以后(9.30)交货安装);二、根据橱柜销售合同,由于厂家原因延期一天赔偿合同额的千分之三(合同为既定格式,不能更改,合同额1.08万元),但合同另有规定每点不能超过30元,从9.30号初装到10.23号换柜体延期23天交货,赔偿是否30*23=690?三、由于橱柜安装延误,导致我需要延期入住,延期期间我的租房费用是否应该由橱柜厂家承担(月房租1000元)?
    另外,我要求科宝橱柜就整个事情出具书面道歉信,此要求是否合理?

    事情进展
    十月底已经向国家工商局投诉科宝橱柜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工商局已受理此投诉。

    [Last edited by 清风绿屿 on 2005-10-17 at 13:19]

    [本帖最后由 清风绿屿 于 2005-11-3 09:16 编辑]
  • N
    NO-10
    还是没人解答啊 ……
  • x
    xiaotuo
    (1995年4月9日 国家土地管理局)第四章 国有土地使用权





    第二十六条 土地使用权确定给直接使用土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或个人。但法律、法规、政策和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相关文章: 裁判文书3篇4次)

    第二十七条 土地使用者经国家依法划拨、出让或解放初期接收、沿用,或通过依法转让、继承、接受地上建筑物等方式使用国有土地的,可确定其国有土地使用权。
    (相关文章: 裁判文书3篇3次)

    第二十八条 土地公有制之前,通过购买房屋或土地及租赁土地方式使用私有的土地,土地转为国有后迄今仍继续使用的,可确定现使用者国有土地使用权。
    (相关文章: 裁判文书1篇1次)

    第二十九条 因原房屋拆除、改建或自然坍塌等原因,已经变更了实际土地使用者的,经依法审核批准,可将土地使用权确定给实际土地使用者;空地及房屋坍塌或拆除后两年以上仍未恢复使用的土地,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
    (相关文章: 裁判文书1篇1次)
  • h
    huazii
    求助《买房的麻烦事:关于公积金》
    不浪费版面了,详细见
    https://www.hi-pda.com/forum/view ... &extra=page%3D1
  • 凤凰涅磐
    咨询一下:什么叫口头传唤?

    https://www.hi-pda.com/forum/view ... &extra=page%3D1
  • ~
    ~~ivy~~
    各位律师:我们公司老是拖欠我们的工资,经常3个月都不发工资.对辞职的员工的工资拖得时间更长,达半年之久,这还不说,到发工资后,扣的差不多了.搞得我们都不敢辞职了.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应当采取什么样的行动呢.
  • m
    maxhu
    请教一个有关员工权益的

    我现在在一家民企工作,即将被一家外企收购(实际已定了,只不过没有公布)。我们的合同都是和公司一年一签的,年底也要到期了。请问收购后如果被解雇公司需赔偿多少?如果等合同到期后呢?

    谢谢
  • d
    dpower
    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投诉
  • d
    dpower
    劳动合同上有否约定解约的赔偿问题?
    《劳动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合同到期后,没有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就终止了
    《劳动法》第二十三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 s
    sega2000
    如果是解雇,按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执行,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资。如果是合同到期,合同自然解除,就没有补偿了。
  • 安娜卡特琳娜
    大龙还有各位大公无私的HPER们,辛苦了啊~~~~

  • 含笑流泪
    现在这些签约的套餐或者是类似的在限定时期内免费的活动,比如移动的或者是QQ上的什么体验蓝钻之类的
    都是到期了要是不自己注销的话,系统就会给默认为继续按照原来的价格消费~
    真是霸王消费。。。应该建立投诉机制投诉这种行为的。特别是移动这类的垄断行业。

    还有就是合同里面写的有,但是一般人在签合同的时候都没有仔细看过,被经营者钻了孔子

    应该倒过来,我没有说我要续费就是表明我不继续消费了这样才合理.....可惜,我们还要继续等待.....
  • s
    smartphonecase
    我也来问一下:
    因我公司每半年就订一次劳动合同.(合同期只有半年)我公司一名主管在这连续工作了四,五年了,假如他在今年合同未到期时被公司炒掉,公司只要赔1个月的工资还是要赔四,五个月的工资呢?
    谢谢大律师们!

    [本帖最后由 smartphonecase 于 2006-2-7 15:54 编辑]
  • s
    sega2000
    只要你期间一直在该公司工作未离职,应该补偿四、五个月的工资。
  • k
    kenking
    各位大拿,能否pm我一个电话,我未婚妻家里有点事情,关于上海郊区农村的私房产权问题,她没法上网,我呢又说不清其中关系,牵涉土地证什么,和市里很不一样,想电话请教,是否可以?谢谢
  • s
    sega2000
    基本上郊区的房屋所建的土地是集体用地(从你的表述也可以看出这点),是不能自由买卖的,不像城市里的商品房,其土地是国有土地通过出让方式由KFS获得。不过虽然不能买卖,但是可以依法继承。
  • k
    kenking
    是这样的,她父亲为a,哥哥为b好了

    郊区造私房应该是使用自己的宅基地吧?双方的宅基地紧靠一起,因此在上面造了一幢房子(17年前),双方共同出资,8年前b全家搬出,另外造了自家的房子,b把属于自己的一半房子卖给a,并且手写一张协议,双方签字。

    现在农村要征地了,b声称拥有老房子的一半,所以要补偿,但事实是8年前已经卖给a了

    她家想问那张手写的协议在没有国家公证的情况下是否有效?当年付钱的时候还有他们家一个哥哥在场,能否证明?
    或者有何建议?
    因为征地以后2个老人以后就要这点补偿养老了。
  • s
    sega2000
    个人认为这种转让是无效的,现在关键的是房屋所在的宅基地属于谁?一般补偿是对宅基地的使用人进行补偿,楼上的可以问一下A,当然协议无效,意味着要双方各自返还订立合同时的财产。
    以上系个人意见,仅供参考,你可以打当地的12348(或者是148)热线咨询一下。
  • k
    kenking
    AB的宅基地一起的,房子建在2快上面的
    据说一户人家只能有一个土地证,不知是否属实
  • s
    sega2000
    你最好查清楚土地证的情况。
  • k
    kenking
    房子是健在2快宅基地上的
    a b各有各自的土地证
  • s
    sega2000
    那似乎是应该各自补偿吧,你最好再咨询上海当地的司法热线。
  • a
    ayang
    信用卡纠纷

    2002年时一个朋友办信用卡,我帮忙担保了
    2005年他透支了一千多块钱,银行多次打电话催讨(也打给我),但一直没还
    2005年11月16日我收到了银行(中国银行)催款通知,要求于2005年11月26日前还清债务。
    2006年2月14日,我收到了法院的传票

    我记得信用卡的有效期是2年吧?那我的担保是否也是2年内有效呢?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
  • 纳兰梦颜
    大家好,我是在查资料时,无意查到这个地方,真真是喜欢上它了。
    我是一个期待完善的法制,又无奈于现状的法治的小女孩,学过和正在进修法律,希望这里可以有一片正义的天空,给还有梦想 的人一种支持!
  • t
    tz西山
    朋友想成立房地产评估公司,但自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法定代表人的条件,想借我的房地产估价师资格去做法人代表,给我一定的费用,请问:我要承担多大的风险?能不能答应啊?
  • s
    sega2000
    你要对这个公司的一切行为负责。尤其是万一出现违法经营的情况,个人认为风险较大。
  • j
    jasmi
    昨日复习,遇到若干抵押权 问题,请大虾指教

    1。抵押权,抵押人出租抵押物,书面告知承租人,由承租人自行承担责任

    若是口头通知承租人,效力如何定?
    若抵押人有证据证明已口头通知承租人,效力如何定?

    2。担保权人有权占有孳息。 但在抵押中,需抵押物被法院扣留,抵押权人才能收取孳息
    而质权人则不受此限制,可以随时收取孳息作为其债务担保即质权,对吗?
    第四十七条 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以及抵押人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抵押权人未将扣押抵押物的事实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的,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该孳息。前款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上面红字我不是很理解,谁是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为何要告知呢,法理上有什么道理?
    其次,在实际操作中,质权变卖质物的顺序是如何的? 主物,从物, 孳息?在变卖孳息的时候还要先抵收孳息的费用,我的理解是否正确?

    抵押权中,若抵押物已经被扣押也就是说法院会行使拍卖或变卖,此时,抵押权人可以先行处理孳息,将其变卖吗?

    3
    关于一个期限的问题

    小王出生于1981.10.1 在刑法上其18周岁生日时哪天? 满18周岁,负完全刑事责任是哪天?

    在民法上其18周岁生日是哪天?

    我感觉好像2个法的期日是不一样的。

    在宣告失踪中 若B 于1981.10.1 失踪, 若要宣告失踪
    从1981.10.2 起算 2 年 是到1983.10.1 满 2 年1983.10.2 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
    此处满2年的期日又和 民事行为能力人满 18周岁的生日 的期点的算法不同

    请问有没有一个固定的法规是规定如何计算期日的呢?
  • s
    shishi
    大哥们,我也遇到麻烦了

    我于一年前从北京市某中介公司签订租房合同,现在合同期满,要求中介公司退还押金。因为前不久皮包被扒,造成押金单丢失(合同书还在)。几次同中介公司交涉,中介公司始终以“公司规定”为由拒绝退还押金,并主动建议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还请老大们帮忙看看该如何解决是好。
  • s
    sega2000
    携带微型录音设备找中介,让其承认并未退还你的押金,之后向工商部门投诉。
  • s
    shishi
    投诉过了,还不是石沉大海……
  • s
    sega2000
    有录音证据,可以找工商、房地产主管部门以及有关媒体,诉讼也可以,不过这个成本很高,当然要看协议中是否约定有仲裁条款,如果有仲裁也可以。
  • p
    pingyang
    离婚了,法院判决男方给女方抚养费(小孩跟女方),但是男方不给外出了,法院也没执行,怎么办?
  • x
    xiaotuo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吧。
  • c
    cds444
    嘿嘿
    这个地方气氛太好了
    我也来问一下
    关于继承遗产的~~~

    爷爷有一处房产的使用权
    打算留给爸爸
    于是和奶奶一起写了个遗嘱
    找居委会大妈作了公证
    后来
    爷爷去世了
    奶奶跟爸爸妈妈一起住
    爸爸又把房子的产权买了下来
    产权证是奶奶 的名字
    又去公证处做了公证说奶奶去世房子归爸爸
    现在问题是

    奶奶去世后
    爸爸是合法继承么
    叔叔大伯姑姑们若是起诉房子继承问题
    谁能胜诉??

    多谢!!!!!
  • s
    sega2000
    回楼上,遗嘱应该有效,前一份是自书遗嘱,本身就有效,何况有居委会大妈作的公证(这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公证,只是一个见证人);后一份经过公证的遗嘱,具有当然的法律效力,因此这个“爸爸”应享有房子的继承权。
    以上系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 c
    cds444
    多谢多谢~呵呵
  • c
    cds444
    再问一句
    继承与赠与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吗?
    是不是说继承的房子
    别的儿女还有打官司的可能
    而赠与的话
    就板上钉钉了?
  • s
    sega2000
    继承和赠与均可以循法定途径和理由进行撤销,具体的情形可以看《民法通则》和《继承法》。
  • 归迪
    公司要签定内部抽成协议书,有一条是这样规定:在合同期未到,乙方申请解除合同或自动离职和违反保密制度(第三条),乙方不得享受提成;如果甲方要要求解除合同且乙方没有违反第三条之规定,甲方必须付清抽成给乙方。。。

    请问可以这样规定吗。。。总觉得不合理。。好象我是没有一点主动权,都在公司的说。想拖着不签可是公司又说不签就没有抽成了。因为合同上面是没有说有抽成的规定。真是晕啊。。。。

    谢谢~~麻烦了。。。实在是搞不懂啊。。。
  • s
    sega2000
    回归迪:俺个人认为公司这样作并无违法之处,关键是抽成是如何结算的?总不会几年结算一次吧?尤其要注意公司是否对主动辞职员工享有追回抽成的权利,如果有,对员工就非常不利了。
    以上系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 归迪
    谢谢SEGO~~~~~
  • d
    dpower
    鉴于跑猪同学在本帖中的热心表现,奉上8分,敬请笑纳
  • c
    chating
    1、05年9月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租期叁年,大写“租期叁年” 后的小写一时疏忽写成“至2007年9月”,应该以哪个为准?;2、原屋主上月在没有知会我朋友的情况下将房屋转卖给别人,新屋主想尽快收回自己做,要求我朋友明年9月就要搬走,不愿和他重签至08年,而原合同没有注明房屋产权转让后原合同继续有效。由于租赁后装修花了不少钱,不想这么快走。法律上是否支持?3、我朋友一气之下将自己的那份合同涂改成“2008年9月”后,此合同还能有效吗?
    此种情况下,应采取什么对策?
  • s
    sega2000
    回chating:
    1、合同期限问题:个人认为合同应以三年为准(即到08年9月届满),当然一旦打官司不排除一些其他情况。
    2、买卖不破租赁,而且你朋友作为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果你朋友想买这所房子的话,可以向法院主张撤销前一份买卖合同。如果不想买,则等着房屋的买受人来告你们,因为合同的租赁期间有争议,你朋友可以就是不搬。
    3、涂改合同当然不对,但在民事诉讼中,只是涂改部分无效,而并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建议你朋友可以拿一部微型录音设备找原来房屋的所有人,将原来订立租赁合同的期限问题进行确认,这样可以作为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以上系个人意见,仅供参考。这样的纠纷最好通过协商解决,诉讼那是最后的选择,毕竟你朋友还要做生意,希望能顺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