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一押钞员与储户发生口角 开枪将其打死
- 白死之二觉得你有点胡搅蛮缠了。
对于这种所谓“铤而走险”的行为最多也就是实施一下威慑性的警告,而这样的警告有多种方式,持枪警告我认为已经是迫不得已的做法,是面对特别凶悍蛮横的目标时的做法。
更何况是开枪了。所以才说开枪不应该,死者只是一个普通平民,甚至连和保安过分的口角都没有,只是说了“我有急事,看你能怎么样”而已。在这样的情况持枪警告其实都算过分行为了,古人有云“杀鸡焉用牛刀”,对于这样的平民拿枪出来吓人不过显摆自己的威风和强势,你丫的警棍手铐还有在学校练习的搏击技术都是白混的么?再退一万步说,你真要拿枪出来,要开枪,开枪也有很多种方式,“射头有错,开枪没错”算个什么说法?射腿射手射胸不把人射死把人射残废了就对了?你对空中开一枪也是射,而且已经算是警告威慑的极点了,你真射人还对了不成?
更何况这件事的过程当中连持枪的警告都没有,只有一个没有持枪的保安说了句“你再走信不信我毙了你”这样让常人听起来甚至带有挑衅的警告后就直接换人爆头毙命,事件的恶劣程度可想而知了。而且对于第一个保安说的那句话,一般性子刚烈又没有和警务人员接触过的人来说听了应该都会很不服气,相信会做出相同选择的人肯定不会在少数。所以我认为这件事情已经没有什么好过多争论的了,就是故意杀人,情节最严重的那种,开枪的怎么都是一个死。 - sneezingbee对于事后防卫、事前防卫和假想防卫,如果后果严重,则不能免除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也就是说,这些行为的实施将可能导致行为人构成犯罪。事后防卫、事前防卫和假想防卫,不是法定的罪名,具体罪名依各案个案具体情况而定,可以是故意伤害、故意杀人、过失杀人等等,本案依照刑法,绝对的故意杀人罪,只是考虑到被害人存在一定的过错,同时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不大,可以考虑从轻处罚,不知这保安自首了没有,自首还可以减轻处罚。
- sneezingbee一、银行(包括人民银行和各专业银行)的守库、押运人员负有特定任务。在执行守库、押运现金、金银、有价证券任务中,为保卫国家财产安全,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可以使用武器:
(一)守库、押运人员的保卫目标受到暴力侵袭或者有受到暴力侵袭的紧迫危险,非开枪不能制止时;
(二)守库、押运人员佩带的武器,遭到暴力抢夺,非开枪不能制止时;
(三)押运人员护送现金、金银等财物的交通工具(包括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遭到暴力劫持,非开枪不能制止时;
(四)守库、押运人员和运送现金、金银等财物的车辆驾驶人员人身遭到暴力侵袭,非开枪不能自卫时。
引自楼上。
如果有人认为,一个赤手空拳,赶着出银行办事的人,体现出了他具有“暴力侵袭的紧迫危险”,因此可以适用第一款规定开枪,而且还是往死里打,我也没话说...
[本帖最后由 sneezingbee 于 2007-4-10 18:13 编辑] - 雄狮亨利你也知道你战的很没品咯
- 风飞我信!!!!
TNND的,去年跟朋友路过一家KFC,注意,是KFC!!!他娘的不知道为什么从KFC走出几个押钞员,4个押钞员中间护送一个女的,我朋友没注意他们就从他们中间走过去,其中一个押钞员一把把我朋友拽倒到旁边地上,并用来复枪(貌似是来复或散弹)枪口指着我朋友,说:“没张眼睛啊!小心我毙你!”
我草,就我朋友那性格,对方要不是用枪指着他早起来表示些什么了,因为有枪指着自己,一下子吓傻了。
那时我就想,押钞员原来这么牛逼的,随便拿枪指人。
以上全部真实原创!!
[本帖最后由 风飞 于 2007-4-10 18:20 编辑] - 任天堂大魔王和没品的人战的有品那是羞辱对方的人格和智商。我认为要比对方更没品才是对对手最大的尊重。至于阁下的品位...我不知道也没兴趣知道
- 白死之二典型的女孩子作战风格啊。。。:D
- hp10161016哈哈~~
读书的时候还真背过这道简答题~~ - anubisx反正我上次去银行,在正常营业时间去的,在运钞.可以随便出入的.但是下班以后的运钞就不能出入了,银行一般都是上班前下班后运钞的.正常营业时间很少.
- 日曜の雨押运员应该枪毙。把枪支给这种毫无素质的人就是在放任杀人。
- kid200002上海配的枪,作用主要好像是行动阻止
- 猫猫猫
- iiwang打听回来了.
还确有其事。
昨天地方台新闻也报了,说是涉嫌抢劫,家属利马疯特了。
现在灵堂就设在银行里。
但。
死有余辜
这人开4,50万的车(联动帖里也有介绍,小包工头)
觉得自己很NB吧。
保安阻止他前进他不听。
以上,我觉得 - BohiodID 1as23df3
这个人的RP问题非常严重
说的每一句话都让人厌恶 - Bohiod和愤青不用解释这么多
- hp10161016大家前面一直在提及正当防卫,我个人到是觉得本案带有那么点紧急避险的意思~~
但是这贴里谁都没看到过现场的情况,所以没法判断,但我个人觉得警卫要说是正当防卫是不对的 - 沉默の狙击手死掉的这人也是个纱布,不过死有余辜这个词是重了。不过没有听劝阻这条绝对是他自己的过错。现在的中国这种以为自己NB的SB也是越来越多了。
造成目前的这个结果,押超员的罪责是逃不鸟的,总之就是过度使用了自己的权利,NB大了。
现在的社会啊,似乎人人胸中有股恹气,都以为自己最NB,早晚都变成 S B
[本帖最后由 沉默の狙击手 于 2007-4-11 14:33 编辑] - 千呪杀也许只是走火呢
- ccccpppp要开枪也不能对着脸吧 你说是吧
- sneezingbee
你还记得什么叫紧急避险么... ... ... - 788414...........真是..........这样也能.......
- 雄狮亨利因为有4,50万的车所以死有余辜?
- ohpkobe看见枪就躲远远的!
- iiwang虽然不构成逻辑关系.
但事实就是如此.
正常人这种情况下没有不听劝阻继续往外走的.
就是因为有几个钱.想法也偏离了正常人的思维.
一是没看的起保安。
二是心理状态“老子开4.50W的车,会抢你这点钱”
加上东北人倔脾气上来头脑都比较热.所以挂了.
肯定动了粗口.
以上.
自己找死 - literry1
看不起人就该死?
动了粗口就该死? - iiwangNO,NO。
你说的2种情况都不改死.
该死是因为他破坏规则.(虽然规则在河蟹社会被破坏是常有的事)。
我前面的帖子表达的很清楚。
不要断章取义谢谢。
不能因为规则执行者文化程度低,素质低,就变成你不遵守规则的理由。
沈阳以前的抢钱大案,你最好了解下先。 - iiwang补充一下:该死是因为找死.
这怨不了别人。
请有不同意见的TGFCer仔细体会我的意思 - 雄狮亨利没有这种规则,没有规定说进出款的时候不许出入银行,没有顾客必须服从保安的规则
- iiwang愿闻其详。
- sneezingbee前面几页我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如果愿意看看的话。
- iiwang哦,这个问题我没有描述清楚。
从现在的情况来看:
此人硬闯进出款隔离区。(和我了解到的情况一致)
也是因为现在多数银行没有设专门的隔离通道。所以只有等喽~~
没有规则,有潜规则。
而且,由国家法律派生出来的地方行政法规,有时候影响力和执行力更大一些. - iiwang法规是像搜查证那样每次要先出示一下下么?
现在的讨论有逐渐偏离原意的趋势.
我的观点:
潜规则不是我们支不支持的问题.是我们遵不遵守的问题.
是不是在社会地位提高会就可以无视一些应该遵守的潜规则.
是不是潜规则执行者素质不高就可以无视他们. - 雄狮亨利头回听说还有什么进出款隔离区,第二即便是隔离区没有用警戒线标明,没有说明后果没有警告没有鸣枪示警就故意射杀,那么保安触犯的的规则就多的多,不但是是找死还是该死好几次
- 雄狮亨利无论身份如何不该遵守的规则都不该遵守,更不用说什么浅规则,我常去的银行经常九十点接款从没有任何所谓禁止出入的傻瓜行为
- iiwangsneezingbee
你前些页的回复我又看一遍.
有认同的部分,
但我坚持认为这人死的活该倒霉,怨不了别人.
另.你讨论归讨论,别总说对方辩友怎样怎样,
容易让人误会你有人生攻击的嫌疑.
就事论事不好么? - 田中健一2个当事人素质同样低下,打死一个,判一个死刑最高.
- iiwang所以说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我们这噶哒银行还真有那么个隔离区.
- 雄狮亨利隔离区就该禁止普通人通行,用警戒线和标志牌告知,即使别人闯入也必须先口头警告,然后才能采取暴力,即使采取暴力也不等于可以用枪,即使不用枪不行也不等于可以一枪爆头
- iiwang很多规则都是强制性的.容不得你不遵守.
浅规则同理. - 雄狮亨利恶法非法,何况是什么活见鬼的浅规则
- iiwang你说的是普遍适用规则.在特殊地区不一定适用.就这道理
- iiwang但现实就是如此.
- 雄狮亨利那你得证明第一哪些地方是特殊地区
第二在什么条件下不适用
第三你说的地方具备这些条件 - 雄狮亨利现实是有人自以为有浅规则在手就可以滥杀无辜,所以被以杀人罪名控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