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已抵押房屋,可不解除抵押直接办理过户”
- 严一两过户前通知债权人,就是要避免房贷拖欠
肯定会签补充协议,约定结清房贷时间 - 蓝田玉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 按照其约定
一般银行会在贷款合同里约定好 - jmhqlw房屋转移,抵押权就不转移了?还是要先取得抵押权人同意才行。今年的的抵押合同,借款合同肯定会有条款变更。
二个,就算抵押权进行转移。原来是公积金贷款的,现在购买者没有公积金账户,这个怎么办?原来房主是军人,用的是军人公积金账户,这个怎么转?还有很多房主贷款买房,就是为了套贷款,你这一下连着抵押权都转了,怎么套贷款啊?
不要光想着卖房这边省事,买房那边会多出一大堆事的。
提出这条,主要是卖方那边有一大堆债务问题,害怕先给钱解押,然后在解押完毕过户期间房屋被查封,买方受损失的。这条不是方便卖方卖房省事的。HiPDA怪兽版 - jmhqlw抵押权是依附于债权而存在的,债权是主,抵押是辅。债权都不确定,谈抵押权,那叫空中楼阁。HiPDA怪兽版
- gaowulu
- 电我就是连房贷一起转让?
- k31985584回复5#jmhqlw
因为想卖房子,我也看了这条。
比如以前从建设银行贷款100万,现在还款还剩下50万。
想卖房子,以前需要把银行钱还清了。解除抵押才能卖。现在买家再找银行重新签订50万的贷款合同就行了。省事啊。
也避免了卖家有其他债务而影响出售。
我感觉是为了以后方便卖房,怕卖房的太多,债务太复杂,影响部分人卖房还钱。那样卖家破产了,买家也不敢买。
现在这种,卖房子,贷款还剩下50万,可以过户了以后,银行再和买家商量是贷款还是一次性还清。 iOS fly ~ - k31985584回复5#jmhqlw
我感觉可能是国家预测到未来有越来越多的人会卖房还债。。所以先制定了这条。。
这样的话,很多人就不会断供了。
也方便银行能一直拿着房子。
估计以后公积金贷款的房子,卖的时候都会转成LPR
iOS fly ~ - jmhqlw楼上几位,没你们想的那么简单。
如果直接转抵押权,首付要提高到多少,你们想过吗?比如房子原来准备贷款100万,现在房子有50万贷款没还清,借款和抵押权都转移了,那么用房子再找银行二次抵押,能不能贷到50万的款?如果贷不到,是不是要提高首付比例啊?
如果买方有资源,自己能找到利率便宜的银行,结果抵押权能转移了。还是在原来银行那边还款,自己这边一点优势都没有。要这个抵押权转移干什么用?
就买一套房子而已,我买方为了你卖方的方便,又是提高首付比例,又是不能利用对我有好处的资源,我干嘛不买一手房去?
还有贷款抵押业务这块,多少担保公司在做啊,我抵押权直接转了,那还要什么担保公司啊?担保公司业务肯定会受影响的。老话怎么说的,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HiPDA怪兽版 - gaowulu回复9#k31985584
断供与否跟这政策应该没关系,等到需要断供了,银行要么开心接受上涨的房子,要么开心的同意你找下家贱卖,直接转移债务。反正,这么多年,谁还贷款的决定权都在银行。
我理解起来这条新规定其实并没有什么卵用。 - rasyn银行都会统一不允许,不然出了风险谁负责
- tiret老王有套按揭二十年的房子,现在还剩十年。
连房带按揭一起转给老李,老李拿房后继续还款,依然以这套房子做抵押。十年后还清,房子解除抵押。
上述手续应该比原来的做法更加简便吧。
看各人的需要了。有些情况也可能是原来那套手续更适合。 - 405610907别想那么多,其实是为了防止炒房客跑路准备的。比如炒房客a手里有十套房子,全是抵押给银行的。他想卖掉一套,正常流程就是要解抵押(这里就是本次要怼的蚊子肉),然后买(炒)房人b去接盘。
房子涨的时候,ab的交易当然轻松加愉快了。房子跌的时候呢,这一笔中间费用可以使得a减少一点损失,加快一点出货。不过呢,这个是正常思路,zf不会这么好的
深圳思路就是房子马上又可以大涨了,和取消豪宅一个道理,马上买买买,杠杆加足。
深圳之前用的可是经营贷,精英贷一年一签,国家要是抽贷马上死给hk看,现在忽悠炒房客把利息低的经营贷换成利息高的lrp房贷,同时给你们留了一条活路,把房贷和房子一起给c吧。 - michaelgao
- gaowul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