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网易头条很是让人感慨:房价暴涨百万 卖方反悔强收房

  • w
    wascoo
    棒棒糖根本就是另外一回事,在卖房子的合同中写明了不卖是什么后果,卖家也愿意承担,有能力承担,一切还在合同的条款范围内。棒棒糖虽然合同中写了可以退回100w,要回棒棒糖,那有没有写买家不愿意退或者退不了怎么处理?写了就按合同执行,没写就上法院呗。
  • 猩猩带我去战斗
    总之一句话,顶楼的事情,应该是卖方起诉买方,要求对方搬家,对吧?
  • 级替四
    什么叫朋友嘛,人家没计较这违约金数量,但你为了事后可以保持诚信,非要加了这1块钱的违约责任条款。
  • O
    OrochiZ
    起诉只是一个选项而已
    自力救济也不违法啊

    那房子可是卖家所有的,不需要法律来判定
  • O
    OrochiZ
    条款是双方共同订立认同的,不存在单方面的意思

    你不认同的话,那么当时就没成立
    那么对方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不过和违约和诚信没关系了
  • e
    escape
    有没有法律规定,没违约就一定要走违约后的强制方案否则违约?你就回答我就行了。
  • O
    OrochiZ
    法律规定 不履行合同约定的是违约啊
  • e
    escape
    “没有任何法律规定 没违约就不能走违约后的强制方案”---你的原话
  • s
    smilemiles
    一个卖了房子收了钱又因为涨价而意图反悔的人到底应当如何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是起诉到法院告买房子的狗娘养的违约?还是自力救济手动把买房子的赶出房子?

    请看本期走近科学之tgfc道德水平就是高
  • O
    OrochiZ
    我不懂你想表达什么
  • O
    OrochiZ
    过户才是卖了
  • e
    escape
    你承认自己说什么都不懂就最好。

    你把违反主合同条款,叫做不违约而选择履行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因为合同约定了,不履行这个就是违约。不配和你选择也是违约。这不止是法盲,确实涉及道德问题。

    [本帖最后由 escape 于 2015-7-7 16:39 编辑]
  • O
    OrochiZ
    我认为违约条款才是最优先的主合同条款
    因为他对 另一方利益最大,最优先
    你没有什么理由可以拒绝别人选择这个方案
  • e
    escape
    你认为?法盲。
  • O
    OrochiZ
    我认为,在自身利益被保障甚至被补偿的前提下,没权利去选择让别人受损的方案

    别人选违约方案增大了你的利益,你有什么理由拒绝?

    [本帖最后由 OrochiZ 于 2015-7-7 16:48 编辑]
  • k
    kangbaiyin
    我国部分学者认为,我国的物权法的不动产物权变更登记与不动产买卖合同之间一定程度相独立,反映了物权行为无因性这样的理论,所以,这为以往一房二卖甚至多卖的审理提供了一定的法理基础。
  • k
    kangbaiyin
    某位版主说的,我想了想,好像说的是另外一回事吧。

    不是涉及双方协商一致变更、解除合同,就是法律法规或是合同约定赋予法律关系一方的权利的行使,和现在争执不休的不履行义务及违约责任的承担这是2回事吧。
  • k
    kangbaiyin
    对啊,所以法律让你们约定违约责任啊。
  • 伪装同学丶
    只有我的关注点在卖房没有权力强行清空买房的东西吗?
  • O
    OrochiZ
    是先约定个一个方案,然后告诉法律判定违约后要走这个方案
  • k
    kangbaiyin
    那按你的说法,没约定就不能判了。
  • O
    OrochiZ
    没约定走法律认为的损失和补偿方法
    在法庭上还可以自己再约一次

    实际上违约条款主要是作为一种执行方案存在的
    真正上法律追究违约责任,用不着这个约定

    [本帖最后由 OrochiZ 于 2015-7-7 17:20 编辑]
  • e
    escape
    他的说法他自己都不认,他自己说“没有任何法律规定 没违约就不能走违约后的强制方案”,这里又“先约定个一个方案,然后告诉法律判定违约后要走这个方案"法律绝对是他家养的。
  • O
    OrochiZ
    我不明白你想表达什么
    两句话的意思有什么问题吗?

    首先这是一个合同方案,然后也 注明是违约后的方案
    违约是法律判定的,执行违约方案也得是法律判定

    [本帖最后由 OrochiZ 于 2015-7-7 17:21 编辑]
  • k
    kangbaiyin
    所以,顶楼如果要求继续履行的话看来完全合法吗。

    因为就算合同没约定,合同法也规定了应当承担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啊。

    所以,扯了半天,你觉得所谓的给钱就可以解除合同的B计划到底意义在哪里呢?为了表明自己诚实守信?

    附: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
    escape
    看不出来有什么问题是你的问题,我转述你的原话。我自己的评论只有一句:法律是你家养的宠物,你想怎么说就怎么说,想怎么理解就怎么理解。你这样就跟不懂法律的法盲在法院开庭审理一样,会笑死人的。我给你说我还见过法官破口大骂的,当然他请我原告先出去在门口等着,骂完法盲再让我进去。你想这样么?
  • k
    kangbaiyin
    反正他的说法不用想太多,按字面处理就好了。
  • O
    OrochiZ
    不存在违约,你扯什么违约责任?

    本来就在履行,还怎么要求继续履行?

    本帖讨论的关键不就是 没违约没有不诚信,你说有什么意义

    [本帖最后由 OrochiZ 于 2015-7-7 17:34 编辑]
  • O
    OrochiZ
    我说的法律有什么问题吗?

    那你继续自High吧
  • e
    escape
    你的法律肯定没问题。你的,它是你的怎么会有问题。
  • O
    OrochiZ
    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违约方案不是约定吗?法律没有禁止按违约方案履行合同啊
    ======================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这难道不是 约定的违约方案 提交给法律作为违约后的方案吗
  • k
    kangbaiyin
    我帮别人理一下你的思路啊。

    你在2015-7-7 16:20说“法律规定 不履行合同约定的是违约啊”

    然后,你在2015-7-7 17:08回复说“是先约定个一个方案,然后告诉法律判定违约后要走这个方案”

    上面这2个回复来说,你不否认你所谓的违约责任这样的B计划是针对违约而言的吧。

    接着,你在2015-7-7 17:16的时候说“没约定走法律认为的损失和补偿方法”。

    这个回复总是顺着上面的回复吧,那也就是说,法律规定的也是针对违约的情况吧。

    所以,我才在2015-7-7 17:22回复说,“所以,顶楼如果要求继续履行的话看来完全合法吗。

    因为就算合同没约定,合同法也规定了应当承担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啊。”


    结果你和我说“不存在违约,你扯什么违约责任?”,你是不是故意的?


    本贴讨论的不是"没违约没有不诚信"的问题,而是你认为“违约的情况下只要我承担了违约责任你就不能说我没诚信”这个事情。
  • O
    OrochiZ
    B计划是违约后的方案,但首先他是 没违约时可选方案
    不知道你为什么认为履行B计划就是违约?

    本贴讨论的一直是"没违约没有不诚信"的问题
    不存在什么“违约的情况下“

    [本帖最后由 OrochiZ 于 2015-7-7 17:38 编辑]
  • k
    kangbaiyin
    既然你承认B计划是针对违约而言,那其他还有什么好多说的呢。
  • O
    OrochiZ
    我也必须提醒你,B计划首先是合同约定方案之一,然后才是提交成违约后的方案
  • O
    OrochiZ
    好笑,我一直告诉你B计划不只属于违约方案
    但首先他是 没违约时可选方案

    [本帖最后由 OrochiZ 于 2015-7-7 17:42 编辑]
  • k
    kangbaiyin
    针对违约而设计的并非针对违约的方案。
  • O
    OrochiZ
    写在合同里了就是是合同方案
    作为违约方案只是附属功能
  • k
    kangbaiyin
    “b计划是合同方案之一,但它同样可适用于违约的情况。”
  • k
    kangbaiyin
    第十二条 【合同内容】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 O
    OrochiZ
    恩,这里规定可以约定方案提交成违约方案
    你想表达什么
  • 大晶
    扯个半天都是歪理,其实这种案子十分常见,有许多判例可以看~

    法官在判这种案子的时候肯定是保护无过错方的权益的,如果无过错方主张继续履行合同一般都会支持,法官又不是傻子。

    以前听电台节目专门有讲到这种事情,律师也是建议买房起诉继续履行合同,还提醒提防卖家一房二卖。
  • O
    OrochiZ
    违约事件里当然这样
    但前提是先被判定成违约

    如果B计划公平合理,甚至对对方更有利,那么条款合法,违约就无从谈起

    [本帖最后由 OrochiZ 于 2015-7-7 17:53 编辑]
  • k
    kangbaiyin
    我想表达的是,这里规定了“一般”包括违约责任以及你说的“合同方案”及“附属功能”于法无据。
  • 大晶
    没发生违约怎么可能适用合同中的违约条款?

    常识啊。
  • O
    OrochiZ
    违约条款首先是个 合同方案条款,没违约也可以选
  • O
    OrochiZ
    标的才是必要部分,违约责任不是,所以叫附属
    B计划一样属于 标的 部分
    然后才额外作为 违约 部分
  • k
    kangbaiyin
    不违约而愿意承担违约责任。
  • O
    OrochiZ
    是愿意按违约方案履行合同

    而不存在承担违约责任,没有违约怎么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