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不错,关于法国穆斯林的:一袭罩袍蕴含的冲突ZT

  • 教师随笔
    禁私酒是因为当年芝加哥的黑手党靠卖私酒捞钱搞军火,整个社会治安乌烟瘴气,新上台的FBI老大没招了采取的临时措施。
  • b
    broomzhang
    很好,那么进入具体的关于罩袍的问题之前,我要先再次确认一下,
    你这个说法是不是就意味着你认同着装并无绝对自由,当一种服装体现着政治意图和军事原则时
    为反对其理念禁止这种服装并无碍自由的原则。
    所以顶楼文章的大前提之一:
    “着装纯属个人自由,干涉着装就是违背自由”已然属于扯蛋?

    然后我们再来讨论罩袍是否体现了政治意图和军事原则的问题。
  • s
    smilemiles
    个人着装自由是一种什么样的自由,有些什么合理限制,我前面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只是比较散,我懒得全部再打一遍给你看了,你愿意的话可以翻着前面看看,另外springer是我的马甲,也有一些发言,不嫌烦的话也可以看一看。
  • b
    broomzhang
    为了避免战飞了,没有交集的空对空,我要先消除各种明喻和/或暗喻带来的不确定性。
    我所能确认的,前面你最明确的关于着装自由的论述,也是这篇文章论点成了的两个前提为:
    第一,不存在真正的所谓内心自由或完全的自由意志,任何选择都是受一定原因决定的结果,所以如果非要一层层抽丝剥茧寻求原因就会导致无限倒退没有结果,因此论穿衣是不是真正的自由选择,只看简单的直接的行为表现,没有直接的威胁和干预,那么哪怕是受迫于现实的社会压力舆论压力,也都应该认为是自主选择,不能强制干涉。
    第二,别说穿罩袍,哪怕是穿一身屎,只要不散发恶臭,不传染疾病,不合乎情理地直接引发他人的不适,那就没有负外部性,没有外部性的行为必然是权利是自由,不能剥夺不能干涉。当然,过安检和接受其他安全检查的时候,有配合脱掉的义务。

    你在第二点使用了一个比喻和否定的形式,带来了不确定性,
    所以虽然逆否命题在逻辑上是等价的,但是我仍然需要你明确的确认,这是否意味着你认为
    “当着装合乎情理地直接引发了他人的不适,它就有负外部性,就不是必然的权利和自由”
    嗯…………
    好吧,大家都是聪明人,我也不绕圈子了。
    我要的就是你的一个清晰无误的观点描述,以免你运用对隐喻的无限解释权先立于不败之地
  • O
    OpEth
    彻底喷饭了,就你这抬杠水平还混tgfc?

    你把因果关系给搞反了,恰恰是因为禁酒令的颁布实行,私酒行业才兴旺发达起来。。。。。
  • s
    smilemiles
    我靠你真的看了我的回复了,就凭这一点也要表示感谢。坛子上大多流于吵吵嘴浅表论述,真要认真说点什么很多时候也就是自说自话,感动啊。

    我的这些歪论比较散,没有经过仔细的琢磨,所以看起来不方便,你引的我的两个观点最好还是结合我44楼的观点一起看要好。


    我的观点简化到极致的话那就是:
    一、没有外部性的行为,必然是个人的自由权利范围,任何其他个人和任何组织不得干涉;
    二、绝对精确地认定外部性不可能,为了操作的可能,外部性的认定只能是相对的精度有限的。
  • s
    smilemiles
    国家不是私有的,国家是全体公民所有的,所以,国家不能禁止公民移出,但是可以根据公民的意愿禁止他人移入。


    谢绝自带酒水是正当的,谢谢。你要不愿意,没人逼你进去消费,你可以选择允许自带的餐厅。
  • O
    OpEth
    233,你就精度有限的认定一下吧,自带酒水到底有没有外部性?
  • s
    smilemiles
    纯瞎搅,首先,谢绝自带酒水,是一个合同条款,合同条款接受与否,是双方的问题,你要不愿意,合同条款不达成,合同不成立,合同不成立,你不来吃饭就行了,不存在说谁逼谁的问题,更无所谓自由的问题,自然就跟外部性无关了。

    这里说的不是有没有自由的问题,说的是如何处置你的自由的问题。
  • O
    OpEth
    你丫摆明了就是在糊弄俺这个不懂合同法的人。。。。。


    这算是格式条款吧?格式条款是有限制的。。。。。
  • s
    smilemiles
    还懂格式条款,不错,发小红花一朵。确实是格式条款,并且是实质的格式条款而不是形式的格式条款。

    不过,不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
    因为,
    第一,该条款一般都是明示,如果不是明示的,那当然是违法;
    第二,不存在免除商家的主要责任或排除客户的主要权利的情形;
    第三,不存在误解的空间,

    所以是有效的。

    最后,请参考衣冠不整恕不接待。
  • s
    smilemiles
    科学个腿毛哦,你能科学地证明穿罩袍会带来客观存在的外部性与社会危害??
  • O
    Oldman
    瓶子的鲜明观点到底是什么,不要老是提问题
  • O
    OpEth
    第二点完全不苟同,消费者只要点了菜,就有权利坐在饭馆里,而喝酒是一个完全非外部性的行为,消费者当然有权实施。。。。。


    至于衣冠不整恕不接待,这完全是一个歧视性条款,因为对于所谓“衣冠不整”的判定权完全在饭馆一方,他说你衣冠不整你就衣冠不整,这和“华人与狗不得入内”没有本质区别。。。。。
  • O
    OpEth
    俺当然是反对法国人的做法的,而且是旗帜鲜明的反对。。。。。
  • O
    OpEth
    正因为无法科学地证明穿罩袍会带来客观存在的外部性与社会危害,所以应该认为穿罩袍是非外部性且无社会危害的,疑罪从无嘛。。。。。
  • s
    smilemiles
    你能够使用餐饮提供的房间和设备,是因为这是购买餐饮的附属服务,换言之,在不收取房间收费的情形下,食品和酒水是餐饮服务的主要内容,你不购买商家的商品,却要免费使用商家的其他服务,显然不公平。并且,在明示提前告知的前提下,是没有任何不公的。
  • O
    OpEth
    别人已经移民进去了,已经是这个国家的公民了,你还怎么禁止?
  • s
    smilemiles
    禁止是针对未来,不是针对过去的既成事实,你在混面些啥
  • O
    OpEth
    对于不点菜就进饭馆坐着掏出酒就开喝的行为俺并不赞同。。。。。

    俺说的自带酒水当然是在点了菜的前提下的。。。。。


    既然旁边桌子光点菜没喝酒也能坐在这儿,那说明光点菜就已经拥有使用饭馆的房间和设备的权利了,喝酒和这个权利无关。。。。。

    [本帖最后由 OpEth 于 2010-6-8 13:34 编辑]
  • O
    OpEth
    但现在法国人的做法并没有禁止别人进来,而是对已经进来的人提出非分要求。。。。。
  • s
    smilemiles
    这么说吧,一句话:

    你到一个A商家的专有经营场所,无偿地消费竞争者B的商品,不是你作为消费者的主要权利。所以人家提醒你不要这么干,不是排除你的主要权利。
  • O
    OpEth
    如果是酒吧,俺同意你的这个说法,因为酒吧只喝酒,而且必须喝酒,不喝酒不能坐在里面,但在饭馆喝酒不是必须的,完全可以不点酒水,既然客人有权力不消费这里的酒水,那拿出自带的酒水来饮用也无不可。。。。。
  • s
    smilemiles
    你也是个老酒鬼了,高档餐馆的利润在酒水上就算不超过菜品起码也打平了,是主要的盈利商品啊。你当然有权不消费,但是在我已经声明的前提下你再跑到我这里免费用我的场所消费竞争商品给我看就过分了……
  • O
    OpEth
    另外,俺去饭馆是去吃饭的,和饭馆之间订立的合同仅限于饭菜(当然也可以点酒,但那是可选项,并不是必选项),喝酒是合同范围之外的内容,所以“请勿自带酒水”这个格式条款超越了合同的范围,是无效条款。。。。。
  • s
    smilemiles
    整个都是瞎编。老子去干点一瓶白酒坐着喝行不行?按你说必须按都没有了岂不是要赶我走了?

    另外格式条款无效的条件我前面说了你不要自己创造发挥
  • O
    OpEth
    点了饭菜就可以坐着吃,这算是合同的内容吧,你提供饭菜和场所,俺给钱。。。。。

    但是你又提出额外的要求,让俺不能带酒,还要穿规矩了,这没道理,这和吃饭这件事无关啊,是俺的合法权益,侵犯了合法权益就是无效条款。。。。。
  • s
    smilemiles
    这个描述的整个顺序都是错误的,人家的意思是,如果你同意不自带酒水,请进来定餐饮合同,如果你不同意,对不起,我不想和你订合同,请问我不想和你订合同侵犯了你的鸟权益?
  • O
    Oldman
    感觉在看相声
  • k
    kirbyx
    好吧,这贴俺实在忍不住笑喷了。
  • O
    OpEth
    嘿嘿,你说错了。。。。。

    饭店并不是不想卖饭给你,只不过是想收开瓶费而已。。。。。

    这开瓶费总没什么法律依据吧。。。。。
  • s
    springer
    没有法律依据?你愿意给我愿意收,只要不是交易禁止流通物,管你啥事捏?
  • r
    redpill
    我不认为针对和强调宗教因素对这件事情有好处。
    那样会陷入更复杂的争论。
    单纯的强调对公众场合蒙面进行限制就足够了。
  • s
    springer
    在特殊时期(战乱)或者特定场合(银行,安保摄像头下),为了公共安全和预防犯罪,禁止蒙面是合理的,除此之外没有理由
  • O
    OpEth
    俺要是不愿意给呢?
  • r
    redpill
    那样罗列特定场合会很麻烦,公共汽车,教室,法庭,。。太多了。
  • r
    redpill
    挠头,这个我同意。
    禁止了,就得针对很多情况列为例外,麻烦
  • s
    springer
    我说了要跟公共安全和重点安保需要结合,这样看法庭当然算,公车也算,普通时期的未成年教育场所也算,这还用说么…………不都是这么干的么……
  • 脾气不太好
    笑死人,n年前消协就明确禁止自带酒水是违法的话.瓶子还用争毛
  • O
    OpEth
    果然,蜜蜂看来没读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中国消费者协会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消费者的重要维权依据,武高汉便是该法的起草人之一。

    《消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法》第十条还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武高汉明确表示,谢绝自带酒水、收取“开瓶费”之类的行规,是以营利为目的的非价格措施或价外价措施,违反《消法》,侵犯了《消法》赋予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武高汉指出,谢绝自带酒水还涉嫌垄断。目前这些“行规”不仅没有被制止,反而在其他行业形成蔓延之势,“直接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各地政府有责任采取措施,制止这些以营利为目的、限制消费者选择权的行规。

    中消协另一负责人也指出,现在很多酒店快变成“酒类专卖店”了,消费者只能消费酒楼指定的酒,价格又普遍偏高。他表示,即使这些酒楼明示了谢绝自带酒水,仍属于霸王条款,消费者有权拒绝接受。
  • s
    springer
    你先别急着笑死,麻烦你先百度一下消协是什么性质的组织,有没有解释法律的权力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