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头版大声呼吁释放记者

  • S
    SHAN
    所以作为最早是混S1的人,现在完全不懂S1是怎么了。。
  • f
    fanisy
    事实不清时首先关心事实,这才是有点现代公民意识的正常人谢谢
  • z
    zwxworld
    都不清你还怎么关心啊?瞎操心么?

    [本帖最后由 zwxworld 于 2013-10-23 11:09 编辑]
  • m
    moon2007
    铺天盖地的公知和民斗居然不算势力....
  • m
    moon2007
    你懂事实,你懂中国吗?
  • a
    amaterasu_gz
    这得是何等的智商才捏造得出这等大话啊?

    南都属于南方报业集团,新快报属于羊城晚报报业集团有木有啊?上网不识百谷搜,便称英雄也枉然啊。

    另外TO楼上某位,南方、羊城、广州三大都是省级的,不是只有南方日报是省报。

    [本帖最后由 amaterasu_gz 于 2013-10-23 11:18 编辑]
  • 装机工
    乖乖,中联重科可是国企,这事儿是领导们要抓小记者,不是资本家

    在中国,再大的资本家在领导面前都是战五渣……
  • m
    mgz
    中联重科现任董事长詹纯新父亲是詹顺初,岳父是万达,反正我都是听说
  • 拉王
    全国也就只有广东这几家媒体有点存在感了,其余皆阉党。
  • 心之一方
    这货咋没抓起来,这也算损害商业信誉吧。
  • 斯文李
    别人调查的内容都是属实的,跟刑事案挂得上什么钩,中联抓人不是一两次了吧,上次还从县里派人来抓呢,
  • 离神最近的人
    跨省抓人,是不是先要法院申请个逮捕令啥的,而且逮捕的原因是啥,什么样的犯罪嫌疑人在法院审判前就可以抓起来?求科普
  • 为谁涅槃
    如果这样也算损害商业信誉的话 那还要个球的法律
  • j
    jjlheart9081
    1.拘留和逮捕是完全不同的。
    2.几乎所有的犯罪嫌疑人在审判前都要抓起来。
  • l
    lawson
    很多人还没搞清楚就瞎喷。既然中联是觉得该报或记者损害你商业声誉,那就走法律途径,发律师信,继而向当地法院提出起诉,如果该报不应诉,那可以要求检察机关予以逮捕。而且要注意,记者是自然个体,属于该报旗下的人,那你的诉讼主体是必须为新快报,而不是动用权力关系人脉就让JC去抓人。
  • B
    Barzanova
    看到几个法盲发言笑死了,还什么法院审判之前不能抓人……按刑事案办怎么不能抓人了?
  • B
    Barzanova
    无所不知的H大连A&P是什么都没百度就出来开始洗地了?
  • p
    ppigadvance
    S1被拔过好几次网线的,不能要求太多。
  • 小僵尸
    /@丁来峰:中联董事长被媒体称“权商”,其父为原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妻子则为原湖南省第二书记万达之女万小丽。

    不是这种背景, 能随意调动公检法的力量对付媒体和三一?

    不管你们信不信,我反正是信了
  • h
    hudihutian
    要不你在全世界范围内找一个因为类似原因被抓的记者供我参考一下?
  • f
    firedog
    三一这样的企业都被逼的出走
    还有什么办不到的
  • 小僵尸
    不懂的话你完全可以普法,一上来就开这么大的口气,你是领导?
  • 狗娃
    打打杀杀~~~~~~~~~~
  • h
    hudihutian
    所以求个类似案例来学习一下啊
  • 小僵尸
    说一下完整的流程吧,大家也好喷在点子上

    程序正义很重要
  • 火影五代目
    那请问一下,星巴克要是在上海指控央视损害商誉,上海警方是不是可以去大裤衩抓人?
  • M
    Mostovoi
    全世界就天朝名记会在A&P这种科目上偷换概念混淆视听,为什么?不就是瞅着读者什么都不懂,无人质疑嘛。现在我出来质疑一下,躲躲闪闪干什么?
    但是话又说回来,A&P本身是个大坑,是所有企业的秘密,很多事就出在这里,但你一个名记就该一是一二是二,有多少干货摊在台面上就完了,别搞画蛇添足那一套,不然在民智渐开的社会里就是被人看不起。
  • h
    hudihutian
    我觉得质疑很好啊,新快报一个小屁报纸,哪有本事封了质疑的悠悠之口。

    不过,我觉得,这个记者从哪个方面看都不好轻易判断为”制造假新闻“来”破坏商业信誉“吧,一些文字上的表述不准确,就直接抓人了,有先例吗?

    如果只谈中国,那按你说的,天朝名记素质可能比较低劣,喜欢偷换概念混淆视听,那我估计这位记者也不是第一个这么干的

    之前这么干的记者,有这么直接抓起来的吗?
  • h
    hudihutian
    另外,这个是所谓广告费招待费促销费争议的由来

    如果就这个就能抓起来,你们自己说中国有没有能不被抓的记者

    中联重科一年花掉5.13亿广告费 畸形营销高烧不退
    中国网www.china.com.cn2013-05-16 14:20 打印 | 转发 | 评论
    2012年A股上市公司年报披露已经结束。新快报记者统计发现,去年1186家公司共支出广告费582.5亿元,122家公司合计支出促销费67.46亿元。从分布来看,无论是广告费还是促销费,食品饮料公司都是当之无愧的支出大户。但中联重科(000157)却以5.13亿元广告及业务费位居上述总榜单第18位,成为前30位中唯一上榜的工程机械公司,则让人有些不可思议,其广告投放占净利润的6.99%,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近300公司年投广告超千万2012年上市公司广告费排行榜显示,排在上汽集团之后的分别为中国联通(600050)、伊利股份(600887)、苏宁电器(002024,现更名为苏宁云商)和海信电器(600060)。
    广告投入历来是很多上市公司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2012年,不少公司因业绩下滑而削减广告投入,但主要广告大户却多数追加了投入,导致该项费用总额不减反增。数据显示,去年广告投入超过1000万元的上市公司共有297家。
    不过,不少上市公司虽然广告投放量有增无减,但投放的效果和去向却让投资者雾里看花,例如中联重科的5.13亿元巨额广告支出到底流向了哪里,的确是一个谜。据了解,除在凤凰卫视和湖南卫视等投放了品牌广告外,其他媒体鲜见中联的硬广告投放。
    中联重科畸形营销引质疑
    不过,本报曾于年初报道过中联重科为工程机械行业的“另类”,因其近年引入一批来自大众消费行业的“公关专家”,将家电行业的畸形营销手法带到工程机械行业。以现任中联重科董事长助理高辉为例,作为詹纯新身边“军师级”人物,其实名认证微博上头衔为“中联重科管理学院院长、国内资深人力资源管理专家、知名培训师、作家、诗人”。事实上,其早年述职于家电企业创维,一度以“创维管理学院院长”的身份为业界所知悉。
    去年底,高辉曾在微博上公开谩骂向文波“恬不知耻”,可谓其加盟中联后的首次高调“出位”。近日,高辉又接连在微博里欲再次挑起中联与三一之间的口水战。而在中联现有高层队伍中,深谙公共关系及品牌推广者,并非高辉个例,尚大有人在。
    国内公关企业某观察人士对记者表示,在工程机械领域,如此密集向大众消费领域的“公关高手”伸出橄榄枝的,中联重科应是首家。
    而此次公布的2012年广告排名无疑佐证了这一说法。有媒体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致电中联重科投资者热线,但对方表示,中联去年的广告费去向不像网上质疑的那样,他们在凤凰卫视和长沙机场投入了一定量的广告。
    “工程机械是特种设备,与大众消费品是完全不同的两类产品,其客户相对稳定、专业。若企业不能更多投入资金到研发、设计、制造、服务以打造核心竞争力,最终会被专业客户抛弃。近三年来,中联频频引入公关人才、投入巨额广告费,但设备却在甘肃、上海等地施工中屡屡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经营者也该深刻反思经营战略上的问题了。”前述公关人士如是说。
  • X
    XHWer
    某运动扩大化了。。。

    要说报纸错误,上市公司错误更多。
    《大众证券报》统计数据显示,自7月份中报密集发布以来,有87家公司发布了更正报告,其中超过70家公司是8月份发布的更正报告,更正内容也是五花八门,包括财务数据、股东数量、货币单位等。业内人士表示,还有数百家公司下周发布中报,预计9月份还会有更多的公司为中报“打补丁”。
  • z
    zo
    听里神一说,更迷糊了,我等门外汉到底应该如何判断呢
  • c
    coolwind
    不是很明白,广州的人犯了法不是应该广州警方抓人吗?因为在长沙起诉的?这个记者是个打工的吧,这稿子报社发了是不是也应该承担责任?报社法人是不是也应该一起抓啊,不能都让记者自己扛了吧?
  • h
    hudihutian
    这事其实很简单,媒体从业人员是可以搞舆论监督的,如果只是报道中有疏失,乃至记者居心不良断章取义打击某个企业,在某种程度上在全世界这都是被默许的。

    既然警方要抓人,必须至少得切实掌握了这个记者蓄意制造假新闻的切实证据,否则,长沙的公安被舆论喷成渣那就活该
  • M
    Mostovoi
    我的观点三层:
    1、鄙视玩新闻投机的记者,以及消费错误博眼球的报社。
    2、根本不该随意抓人。如果中联手里有敲诈勒索的证据,应当立刻通过关系好的媒体公之于众,如果没有证据,就该找媒体写文章质疑这个记者的技术错误,替自己洗白,辅以发律师函之类的一切吃相不那么难看的手段,形成一个骂战的局面,同时在自己财务没问题的情况下考虑起诉。这种动不动就半夜抓人的手段,无法想象是一家上市公司玩出来的,落后到极点,也根本不可能制止得了负面消息。
    3、这事就是狗咬狗。
  • h
    hudihutian
    除了对事实认定的部分,我同意你的看法。

    我们假设一下中联重工是无辜的(虽然中联的年报几乎被每个财经媒体质疑),按照正常人的思维,上法庭打官司告你新快报,保证没有一个人会因为这事说中联重工一个不是。

    中联这种背景深厚的公司,再加上长沙警方跨省直接抓记者,呵呵,有理也成了无理